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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一枭(余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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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乐无所倚,幸福在儒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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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上帝讲话等(东海随笔九则)

   代表上帝讲话等(东海随笔九则)

   《对异议的恐惧》说理说不过、辩论辩不过对方,就斥之为诽谤衺渎(或渎神或谤佛或侮圣),或千方百计删除对方的发言,限制、取消对方的发言权,这是各种宗教徒普遍的毛病,佛徒也不例外,基教徒特别严重,某些儒家也同病。对异议的恐惧,恰表现了此辈心胸的狭隘、品德的委琐、修养的低劣和义理上的极端不自信。这类狭隘行径,恰是对自己信仰的一种衺渎。可怜哉。2009-1-21

   《大布施》大乘义章卷十二解释布施之义:以己财事分散与他,称为布;惙己惠人,称为施。布施原为佛陀劝导优婆塞等之行法,其本义乃以衣、食等物施与大德及贫穷者;至大乘时代,则为六波罗蜜之一,再加上法施、无畏施二者,扩大布施之意义。小乘布施之目的,在破除个人吝啬与贪心,以免除未来世之贫困,大乘则与大慈大悲之教义联结,用于超度众生。佛坛净瓶禅师曰:“各位布施了吗?我要到庙里去布施,过段不布施,就难受。布施了,就舒服。布施了,能忍人所不能忍。布施就是力量,布施就是福报,布施就是恭敬,布施就是慈悲,布施就是念阿弥陀佛。”布施何须去庙里?布施岂限于财物?净瓶禅师的布施,仍局限于小乘,真可谓头发长见识短。熊师十力说得好:“牺牲一己,以利众生,积极作诸功德,皆布施事。”为民为国,侠之大者,也是儒之大者,佛之大者,布施之大者。2009-1-21

   《善报实例》高道德人士行善并非为报、并不望报,但善有善报是人世铁律。不论三世,只讲现世,古今中外善有善报的事例多如恒沙。搜狐网上曾介绍了一个真实故事:有个人多年前曾救助过一个因犯病而晕倒的老人,把老人送进医院、并照顾得以脱险。他准备离开时,老人非要送给他一样礼物:被旧布包裹了多层的一个灰褐色的小圆球。这个小圆球保留至今,经有关部门鉴定是一枚:钻石陨石(从天上掉下来的钻石)价值极高,专家估价为2500万元…。特录于此,以励世人。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因缘不可思议,因果报应不可思议。2009-1-21

   《代表上帝讲话》基督徒都喜欢充当上帝使者和代表上帝讲话,一个个讲起话来,都似乎刚与上帝通过电话、或干脆就是上帝肚子里的蛔虫似的。在《可怕的“耶稣”》文后,“人在做神正看”发言颇有趣,录此博人一粲。他说:“世俗男女之间有性爱,男女之间彼此见到的首先想到的是性,其次是情感.但神们则不同,神若看到地上的女人,首先想到的是欣赏,想到的是来自上帝的杰作和科学,想到的是上帝的道”、“上帝没有感情,但上帝会发怒.但上帝的怒来自上帝的爱.上帝即使惩罚人,也是出自对人的爱.”。上帝“看到地上的女人”心里是乍想的,上帝没有感情但对人有爱,没有感情而又会发怒,此人都知道,摸得一清二楚,好厉害、好“谦卑”呀!2009-1-20

   《斯蒂芬•塔利:严重中毒者》某网友在英国一邪教组织头目斯蒂芬•塔利涉嫌强奸数十名少女和杀人食人的新闻后嘲曰:这个逼女儿和“耶稣”发生性关系然后用刀将她捅死的母亲,很符合基督徒的主耶稣的要求:“人到我这里来,若不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生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冬云归来”网友认为:“耶稣基督自己是这句话的最好诠释。他为了拯救世人,自己甘愿被钉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真正符合他要求的,不是那种流别人血的,而是流自己血的。不是那种强迫别人的,而是自我约束的。从《圣经》上摘取只言片语,做一厢情愿的曲解,这种事不过是酷吏手法的现代版而已。”此辨无理。耶稣精神不乏精彩,但基督教义却很“神经”,两者不可混为一谈。“人到我这里来,若不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生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这句话意思非常明白,联系前后文,意思无异,无论怎样“一厢情愿的曲解”,都抹不去其神本色彩-----基督教本来就是神本主义。基督教大讲特讲“爱”,但对神、对教主的爱终究是第一位的,如“冬云归来”网友所说,“人最大的爱是要献给上帝的”。当两者发生冲突时,为了体现对神、对教主的爱,是不惜“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生命”、不惜流他人、世人血的。基督教强迫别人、流别人血的事干得还少吗?这是其反文明、反人道的教义所决定的。我说它“事实上没有变邪的可能了”,是因为没有变邪的社会基础和制度基础了。只要其教义不变,“道理”上就存在变邪的可能性,有了条件,就必会变。同时,这样的教义,对于信徒的心灵和精神会产生程度不同的毒害,斯蒂芬•塔利就是严重中毒者。2009-1-20

   《似是而非的狡辨》关于“人到我这里来,若不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生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这句“圣训”,冬云归来辨曰:“耶稣基督是真理,是道。人对于真理、对于道的态度当然应该是矢志跟从,不能受世俗关系和自身利害的羁绊。所以耶稣的这句话,并没有主张人应该彼此憎恶,而是强调人应该将真理视为绝对的权威予以跟从,不能将任何个人利害凌驾于真理之上。如果耶稣基督不是真理、不是道,那么他讲这句话当然不对;但如果他的确是真理、是道,那么他对自己的门徒提出这样的要求就是正当合理的。二千多年的人类文明史已经证明了:耶稣基督是真理、是道,所以我们在必要时抛下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甚至舍弃自己的性命跟从他就是应该的。反清志士林觉民撇下自己的爱妻而慨然赴死,没有人指责他不对。因为人的正义感使人意识到,为了某个更崇高的目标而牺牲亲情和生命是必要且应该的。儒家里其实也有类似的教训。虽然儒家的狭隘视野和功利企图使它将一些人的主观意志冒充为普遍性的“道”强加于其他人,但儒家也是主张为了某个更高的目的是有必要牺牲生命、亲情甚至礼法的。所以,老枭这类吹捧儒家的人攻击基督教将真理置于亲情与个人生命之上的举动就显得很虚伪了。这种双重标准只能证明老枭等人固然恨恶基督教,但对于他们吹捧的儒家也不过“叶公好龙”的心态,嘴上说说而已,实际上既不懂也不会。”这是似是而非的狡辨。既使是真理、是道,耶稣对自己的门徒提出这样的要求也是不正当、不合理的。为了真理,必要时可以抛下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甚至舍弃自己的性命,但这并不意味可以“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生命”。而且,这句“圣训”也没有什么“必要时”的规定,明明的白,就是“若不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生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没有什么条件好讲。如果说“曲解”,这样的话必然百分之百被“曲解”,说明“曲”在这样的话上。儒家如果必要时“抛下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甚至舍弃自己的性命”,那必是为了某种更高境界、更大范围的爱。这种爱,或许对亲情有所超越,但不会成为针锋相对的关系,绝对不会转化为对“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生命”的恨。儒家亲亲仁民爱物,仁爱本身就是真理,绝对不允许为了什么虚无飘渺的神而牲牺亲情和生命。这是儒家仁爱与基督教所谓的爱的本质区别。真理与恨,格格不入。尽管基教非邪教,但正度有限,类似“若不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生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之类言论,邪气十足,还奢谈什么真理。2009-1-20

   《大多数美国人也不配做耶稣门徒》冬云归来曰:“人最大的爱是要献给上帝的,这意味着要以他颁布的诫命为行动的准绳,按照他要求的方式去爱所有的人。所以,耶稣没有让我们去恨父母,但警告我们不可以因为爱自己的父母、亲友或性命去伤害其他无辜的人。即是说,凡那种爱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生命过了头,以至于违背了上帝诫命的人,就不配做他的门徒。”狡辨不休,实在讨厌。“若不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生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此言明明白白,就是“让我们去恨父母”,否则就是“违背了上帝诫命的人,就不配做他的门徒”。儒者jiang898驳得不错,录此共赏:无父无君,乃禽兽也!一个极度爱父母、妻儿、兄弟的人,一般不会犯太恶的错误,即使有,上天也会原谅他。伍子胥为父兄报仇:“我必覆楚。后破楚,鞭王尸。春秋褒之。”这种个人狭义精神,当前却成了好莱坞个人英雄主义的主流,美国人的精神主流。照此说来,大多数美国人都不配上帝的门徒?2009-1-21

   《500万的三倍》收到一封发自tommy (alox@gmx.com)的“无头信”,题为:博讯东海一枭博客点击超500万。乃去博讯专栏(http://boxun.com/hero/donghai)查看了一下,到2009年01月19日为止,共有16787477个点击,是500万的三倍不止,在博讯独立中文笔会所有栏目中遥遥领先。这多少说明中华文化特别是儒家尽管受尽摧残歪曲,魁力犹存。值得庆贺。2009-1-20附通知:各位儒者:《无相大光明---东海儒学》中的文章作了些调换,并有重要修改和充实。请重新来函来q来电索取(qq:604391736电邮:donhai5@gmail.com)。2009-1-21东海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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