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官问责岂容官官相护? 特区政府自02年引入高官问责制以来,先后有梁锦松、叶刘淑仪引咎辞职。不料几年过去,竟“一蟹不如一蟹”,且语无伦次,令人大失所望。
先是保安局长李少光返港之日称,在此次港人滞留泰国事件上,政治责任由整个问责官员团队负责。此语一出,备受质疑,以致其后他出席电台节目时,不得不承认自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不料其上司、公务员之首唐英年却不以为然。他于3日首次回应该事件时,继续打官腔,以政府“集体决定”作推搪,又回避其本人是否需负责的问题。
尤其不可思议的是,他坦承上周五已知港人无机位返港,却坚称两天后才决定派出包机“唔系太慢”。如此厚颜的说法,粤语称为“死鸡撑饭盖”,真难想象怎能出自特区政府二号人物,居“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且欲问鼎下任特首的唐司长口中!
试问唐司长,如果当时不是发生了一对港人夫妇一死一伤的意外,政府会立刻转轪“集体”作出包机决定吗?“集体”之中又是谁最后拍板的呢?这位拍板者难道不是当初认可不派包机的吗?
说回高官问责,其本意正如立法会议员张文光所言,指的是:“由问责官员直接对其部门所有过失负上政治责任”。 由于这次是保安局犯了严重政治错误,理应“向局长李少光问责”,或者是“署任的林瑞麟负责”,“否则两人的上司唐英年要负起责任”。
张文光的推论逻辑严密,显然无可反驳,所以李少光自承责无旁贷,并向市民道歉。想不到身为其上司的唐英年,竟拾起李先前抛出的“集体决定”论,借“团队”的名义拒绝问责。他神态轻松地说了句致歉的话,实质毫无悔意。不仅给自己卸责,还帮属下将其应负的直接责任推得一干二净。就这样官官相护,你好我好。
此种恶劣的表演,使人想起北京官场的惯例。以往每逢发生重大事故,大陆当局就宣布将对主管官员作出“严肃处理”。 而各级主管通常被称为“负责同志”。但实际上,这些“负责同志”往往无需为所犯过错负责,“严肃处理”云云更纯属空话、假话,其权位纹丝不动。充其量“左迁”一阵,不久再官复原级,空降至另一地方任职。如沙士期间下台的北京市长孟学农便是一例。
唐司长这回的表态,显示出特区政府渐趋“大陆化”,而且颇有“青出于蓝胜于蓝”之概。因为在“团队”的掩护下,根本无人需要问责,连“严肃处理”这类官样文章也免了。
倘若再作比较,当可发现近年来北京的吏治“与时俱进”,省部级以上官员因工作失误而丢掉乌纱帽的时有所闻。包括上述孟学农,就任山西省长席不暇暖即因矿难免职。这多少蕴含着“问责”的味道,似乎走在本港前面。
也许特区政府“遇事慢三拍”, 尚未来得及效法“北大人”?
(08-1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