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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成觉:杨佳案了犹未了 (博讯2008年12月01日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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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佳被处决了。这是早可料到的结果。
然而,事情显然余波未了。可以预期再过若干年仍然会被人诟病,因为此案从发生至审理到最后判决,许多环节疑点重重,当局均未能给当事人及公众一个站得住脚的“说法”。
且不说在完全违背法定程式的情况下,秘密强行一审判处杨佳极刑之不公,就拿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裁定来讲,便充满犯驳之处。其中称“经公开审理后认定一审法院对‘杨佳袭警案’的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的终审裁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这里面所说的“事实清楚”,其实并不清楚。人所共知,杨佳案起因在于其骑自行车被上海市芷江西路派出所扣查。其间他是否遭到警察殴打以至生殖器官受损,这是关键性的细节。一审过程中已备受质疑,为何二审依然轻易“认定”并无其事,岂能令人信服?
至于“证据确实充分”,更漏洞百出。如上述杨佳遭盘问的录音资料就不完全,明显存在被删掉的痕迹。欲盖弥彰,越是这样越难避免“此地无银三百两”之弊。而且七名上海员警拒绝出庭作证,更启人疑窦。
说到“审判程序合法”,更是笑话。司法工作者提出“异地审理”本来最为合适,却遭否定。尤其令人发指的是,杨佳相依为命的生母竟神秘失踪多时,后来才发现被公安部门送入北京的精神病院强制治疗,直到其子被处死前两天才得以见最后一面。由于杨母失踪,辩护律师变相由上海官方指定。凡此种种,无不使杨佳处于极为不利的境况,其应有的公民权利受到严重的侵害。
基于上述状况,二审作出的定罪本身其准确性自然成疑。何况四十四位各界人士发表公开信呼吁:仿照当年新疆石河子某医院蒋爱珍枪杀三人之案例,对单亲家庭成长的独子杨佳实行特赦。该信广获支持,故量刑上大有酌情余地。
然而,面对国内外万方瞩目的局面,最高人民法院竟神速核准杨佳的死刑判决,置有关各方包括司法专家提出的重重疑点于不顾,实在是有违众望,大失民心。
当然,根据中国目前的体制,司法并不独立。公检法均受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制约,实际上生杀大权操在政治局常委手中。故一味指责最高法院也未必恰当。但为何如此“从重从快”处理杨案,到底出自谁人主张,其中内情也许永远成谜。估计与金融海啸造成的大气候不无关系。
由于欧美各国焦头烂额,中国则暂未出现明显的经济危机,外汇储备又傲视寰球,无论在美国举行的G20峰会,或是紧接着的亚太经济峰会上,中国首脑均独占鳌头,风光十足。此时对内管治更为严厉强硬,也就并不奇怪了。
总之,“路漫漫其修远兮”,中国的法治遥遥无期。悲哉!
(08-11-27)凌晨
新世纪新闻网(www.newcenturynews.com)
(此为打印板,原文网址:
http://news.boxun.com/news/gb/pubvp/2008/12/20081201142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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