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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成年公象不“猥亵”未成年母象说开去
从成年公象不“猥亵”未成年母象说开去
李元龙
十年为官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不能流芳百世,也要遗臭万年。这两句话,对于网络时代因为猥亵11岁小女孩而一天之内名震世界的深圳海事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林嘉祥,真是再贴切不过。 11月下旬的一天,在网上又看到了肯定能增加林嘉祥知名度,也能让当地警方成为林嘉祥难兄难弟的后续报道:深圳警方认定林是醉酒后对女孩做出双手搭肩靠脖颈处的不当动作,使女孩有被“掐”的感觉,受到惊吓,属于在公共场所举止失当、行为不检的行为。
无独有偶,还是10月下旬,中国最高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黄松有被双规了。一直以“法学方面颇有造诣的学者型官员”面目出现的黄松有,其劣行除了以权谋私、严重经济问题之外,还有与林嘉祥同样的性取向,即“对未成年少女特别爱好”。
“简直是猪狗行径”,“衣冠禽兽”,“高官禽兽化”,“我不是禽兽能当上这个官吗”。网络虽然浩瀚无边,但可供使用的语言仍然有限,每次见到这样的对林、黄二高官的咒骂、谴责词语,除了这样的感受之外,我都要紧皱眉头,为禽兽感到愤愤不平。
何出此言?先来观赏一段有关动物的电视节目。
一头刚刚成年的公象,它先生心猿意马,有火需要发泄了。象群里的成年母象,各都名花有主,朋友妻不可欺。象群里还有不少未成年的母象,欺负欺负这些待字闺中的黄花小母象,也不会有谁来给它整个强奸未成年母象的罪名。狂躁不安的它奔走、咆哮一会后,离开象群,来到一个水塘边。它来水塘边干什么呢?原来,这是有预谋,有目的的。它直奔一头在水塘边打瞌睡的河马身后,也不管它是公是母,竟然爬跨到河马的背上,“胡闹”起来。如此折腾一阵,虽然没有实质性的“犯罪行为”,但是,它刚才难以抑制的性冲动,显然因为这样的胡闹,已经得到了缓释。于是,安静下来,自认为不会对未成年母象构成任何威胁的这头公象,回到了象群。
看看,这头成年公象的性道德,多么的堪为官师。
林高官“胡闹”后的言行:“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是北京交通部派下来的,级别和你们市长一样高,敢跟我斗!” “我就是干了,怎么样?要多少钱你们开个价吧。我给钱嘛!”“你们这些人算个屁呀!敢跟我斗,看我怎么收拾你们”。 这位油光满面、脑满肠肥的高官还说了这么几句业经论证,被公认为大实话的话。如今得益于网络,林高官这几句大实话,已经成了使得他知名度一路飙升的“经典”名言。
反观公象胡闹后的言行。那头公象,把这头河马胡闹跑了,它只是又去胡闹另一头河马,并没有倒打一耙地呵斥落荒而逃的河马什么,更没有反而受了伤害似的咆哮什么“我是世界上最大的陆地动物群里来的,你敢不笑纳我的阳光雨露”之类。并且,它只是象征性地胡闹胡闹,谁都知道,除了打搅人家河马的午睡以外,这样的胡闹不会对河马造成任何伤害。
以事实为依据,以道德为准绳,我们以认真,以严肃的态度来评价一下,高官们的道德品质,对比之下是比禽兽低下,还是高尚,这不言而喻的。
在人治社会,在独裁制度,在监督缺失的环境里,在吏治腐败、优汰劣胜的官场,如果你有才,特别是有德,你就休想既富且贵,或者休想长久地既富且贵。
中原人马骥,“美丰姿,少倜傥”。《聊斋志异.大罗刹国》里的这位美少年,在海上飘荡数天,来到了大罗刹国。这个国度的人“见马至,以为妖,群哗而走”。为什么呢?因为“我国所重,不在文章而在形貌。其美之极者,为上卿;次,任民社”。问题——中原人认为是问题,大罗刹国当然不认为这是个问题——出在形貌之美的“美”字上。看看该国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相国是何尊容?“双耳皆背生,鼻三孔,睫毛覆目。”对了,以美为丑,以丑为美,越丑越美,“越美”官做得越大,这,就是大罗刹国之所以成其为大罗刹国的根本标志。
为什么官越做得大,越不把老百姓当人,只对比自己官大的东西俯首帖耳?蒲松龄自己有答案。
在另一篇故事《梦狼》里,蒲松龄先是说,官衙里“堂上堂下,坐者卧者,皆狼也。”接着,他借一个不肖子的口讲了仕途“关窍”:黜陟之权,在上台不在百姓。爱百姓,何术能令上台喜也!
是啊,决定官员黜陟之权的,是上面的某一个人,而非选民,他何苦要讨好、要爱护百姓。所以,林高官,黄高官之欺负小民,欺负了还说“你们这些人算个屁呀”,这才是正常的。到了民主制度的国度,你如果说这句话,那你就等于把自己钉死在冷板凳上,永远也没有出人头地的时候了。
但是,在这里,我不认同蒲松龄把专制政权之下为官作宰的人比作狼的说法。
在另一个有关狼的电视片里,两头雄狼撕咬在一起,争夺狼王宝座。当其中一头狼把尾巴夹紧、双耳低垂,也即表示臣服,主动退出竞争后,得胜的那头狼并没有必欲置刚才的政治敌手于死地,而是立即停止攻击,与对手恢复正常关系。
反观封建专制官场,从古代的勾践、刘邦,到朱元璋,对于卧榻之旁的酣睡者,从来手下不留情。自称推翻三座大山、至今阴魂不散的伟大领袖,竞争对手已经表示退出官场,退出政治舞台,回到老家种地为生,但是,他还是没有逃脱冷死饿死的悲惨结局。
是官性残忍,还是狼性残忍,一目了然,无需赘言。
当然,这是十年浩劫时期发生的事情。“拨乱反正”之后,确实进步一些了。但还是难望禽兽项背。
再说一个有关动物争夺王位的故事。这是八十年代的一个纪录片。云南某猴山发生政变,老猴王被一个年轻力壮的猴子取而代之,并被逼进水里,死于非命。
看看,咒骂高官为衣冠禽兽,没有侮辱了禽兽啊。我知道,有人会这样说。
慢来,故事还没有讲完。首先,下台猴王是其它落井下石的猴子不许它上岸,将它的头往水里按,使得它最后体力不支,溺水而死的。其次,老猴王有个妃子,在群猴作鸟兽散之后,下到水里,把先夫的尸体拖上岸,并表情悲伤地守护、哀悼了先夫三四天。按照猴山约定俗成的惯例,这只母猴实际上已是新任猴王的妃子了。新任猴王曾经过哀悼现场,但它并未大发醋心或将此视为是可忍、孰不可忍的大逆不道行为。你看,它只随便回头瞥了一眼,然后就昂首阔步离去的样子,仿佛在说:哀伤悼死者,嘉言懿行之属也。能得义妃如此,吾之幸也!
可是你看看如今“首善之都”的政治猴山,胡、赵两位准先王死亡时,谁企图悼念他,那就是犯大忌的 ,轻则阻挠冲散,重则抓进监狱。
猴王走下宝座后,即使没有被群猴弄死,也就野猴一个,绝对没有什么特权。老外过气猴王,或重操旧业干木工、电工,或回家含饴弄孙,很好。我们见识的四九年后的大陆政治猴山的猴王们都不,他们不仅享受着“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从优”的太上猴王特权,还要恋栈不已地对新猴王“扶上马,送一程”。更可怪的是,开什么很能露脸的会时,还要作为猴和山领导人出现在主席台上。他究竟是猴和山什么领导人?大王,二王还是三王?你如果这样问猴山众猴,没有谁答得出来。
以此观之,什么制度的优越性,纯属扯淡。花果山的丛林法则,也比首善之都的制度先进。
沐猴而冠,你说,这流行千百年的成语,是否有失公允?专制独裁制度下的某些两脚高官,他是否就是没有四脚兽类的智慧,也没有四脚兽类的德行?
除了人类之外,还兴有葬身之地的,据我所想得起来的,也就是大象了。大象老了,自己觉得快要死了,就走向象谷,也即某个象群的祖坟,无论自己是头象还是普通象,随便找个地方,倒下,闭眼,就这样与世界永别了。看看专制政权之下的官员,不说别的,就说小小的我所在的乌蒙山区这个城市,那郊区的所谓烈士陵园,官职越大,坟墓也就越是靠前,坟墓和墓碑也当然越大,越讲究。富贵荣华,在人世间还远远没有享用尽兴,到了阴司地狱,也不忘继续将官瘾过到底。
官一当大了,也就如着魔中邪一般,觉得自已不仅生的伟大,死了,也理当比平民百姓光荣。活着要招摇,死了不忘炫耀。用刘邦的话来说,叫做富贵而不贵故乡,犹如“衣锦绣而夜行”。
至于中国大地上最大、占据地段最金贵的坟墓在哪里,该坟墓幕主官衔级别高得有多让人头晕目眩,这对这片神奇的土地上的人们来说,是个妇孺皆知的常识,我就不消说了。
什么丧葬改革,文件、论文汗牛充栋,学学大象,问题迎刃而解。
《聊斋志异》上还有一篇被蒲松龄称为“亲历者”讲述的故事。故事说,有人在山上行走时,有只狼长时间跟在他后面,不离不弃,眼光不但没有恶意,反而似有所求。原来,这狼的妻子头上生了个毒疮,它求救于人类来了。
最近在网上看到一则趣闻,说是有只猫咪妈妈,它的小猫掉进一个深坑里,自己无法营救。情急之下,猫妈妈再也顾不得什么异类了,跑到人的面前,又是鸣叫,又是叨叨人的裤脚,终于使得自己的孩子获救。
在这片的确很有特色的国土上,党棍、官僚践踏你的人权,制造冤假错案陷害你,用军队“稳定”你,如果外国政府或个人路见不平站出来说句公道话,那外交部高官如袁木啊刘建超啊李肇星啊秦刚啊等等的,就会跳出来指责人家:你这是对我们国家内政的粗暴干涉!
内政再黑暗、残暴,他人都没有资格“指手画脚”,更不能像“世界警察”那样直接干涉。国母亲,党妈妈怎样迫害子民,都是应该的,你那子民再有“意见”,再比窦娥还冤,也只能哀告“母亲”,只能跪求“妈妈”住手啊,怎么能向外人求救!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啊。
具有广东第一才子之称的秦刚等等,其逻辑,在那些低等动物的狼丈夫、猫妈妈的面前,也是荒诞不经的,经不住趋利避害的常识的检验的。你说,如果那只猫妈妈和狼先生能够知道秦刚等高官的言行,或者说,猫中间的“秦刚”、狼中间的“秦刚”不许猫妈妈、狼先生向异类求救,它们会答应吗?自然一千个一万个不答应。当然,猫、狼中间,也不会有这样愚蠢、残忍而又虚伪的东西。
2005年11月16日,记者在问到中美会否讨论人权问题时,官阶高达国务委员的唐家璇理曲然而气却很壮地对记者说:中国的人权是最好的!美国的人权不怎么样!
2006年2月14日,另一个高官,国务院新闻办刘正荣在记者招待会上脸不红,心不跳地说:到目前为止,中国没有任何人仅仅因为在互联网发表言论而被捕。
中国今天的人权状况是否“最好”,孙志刚,佘祥林,以及千万个受到打压、关押的法轮功人员,撤迁户等等,最有发言权。至于2006年2月14日为止,中国没有任何人仅仅因为在互联网发表言论而被捕的问题,别人我不说了,我,原贵州省毕节日报社的李元龙,就在刘高官说这话的这一天,我他妈的哪里去了?在中国,在贵州,在毕节地区看守所的3号监室。为什么进去的?就他妈的因为在互联网上发表了《在思想上加入美国国籍》等四篇谴责党棍、官僚的文章。四篇文章两年刑,每篇半年,如今还是个被剥夺了被选为国家主席和选举国家主席的,被片警作为刑满释放对待的重点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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