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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正:致法学与伦理学白痴Yush

寻正博客

   

   方舟子断章取义攻击寻正质疑《公开信》,随后Yush成为方舟子的法律代言人,死咬寻正质疑了《公开信》,连发数文为《公开信》辩解,把《公开信》推崇到致高境界,不容置疑,是法律范文,三个代表,代表了公义、正当、与合法。方舟子不满寻正质疑了他在杨佳问题上的有关霸道立场,骂寻正是狗狗法学家, 此公有样学样,处处讽刺寻正不懂法。

   当寻正对方舟子处处容让时,此公得意非凡,一会儿认擂台,一会唱独腔,屁大一点事,他做得道德文章一部又一部。好了,寻正忍无可忍,公开痛贬方舟子,公开质疑《公开信》,骂《公开信》水平低下,缺乏法学常识,好了,此公做不出来文章了,既无能替主子挡砖,也无能为自己起草的《公开信》辩护了,但他还有一张嘴,可以骂街,就象方舟子一样,以骂街为乐,警告以后,还要变本加利。其它的,还有很多阴招……

   Yush是一个什么样的鸟人?大家见识一下罢:

   寻正虽然不想出名,在现实中想过平静的生活,但却从来不怕爆光,我又没有做什么亏心事,哪里怕见光?自从我在新语丝露面以来,不少人还通过各种关系了解到我,有的人通过方舟子跟我联系,我只要认为信得过,都未有保留地跟人交往,人,要处处提防人,那还活过屁呀,枉自在人生走一回。

   我向OSAIC捐款,从来就不在意实名还是虚名,方舟子这种无恩无义之人,一旦看破,就不愿把自己的名字跟他联系在一起,那是我要求OSAIC隐去姓名的根本原因,OSAIC长达一周不回复我,惹我生气,于是乎才把隐私提上来当着法律武器检难其诚信水准的,发出公开批评后,第二天就在公示上改名字了,此间我一直以一名捐款人的身份来说话,无非是检验OSAIC及新语丝的相关人等的诚信(Integrity),因为我在公开场合从来没有提供任何证据一名捐款人就是寻正,大家可以猜测,但象Yush说得这么明确的,恐怕不是单靠猜测可以断定的。

   Yush这种人,跟方舟子一样,是那种有严重双重道德标准的人,嘴上讲起法来头头是道,但做起事来,不择手段,喜欢名声,在道德上把自己树得高高的,其实骨子里烂人一个,斤斤计较,唯利是图,不管是不是自己的,也不管是否正义,弄进口袋里,就是自己的。方舟子在最初吞并新语丝社时就给人一种不择手段的感觉,按照当时合伙人(众编辑)的明规则,方舟子马上要输,新语丝社将会被商业化,但方舟子以自己掌握的新语丝社的资源为基础,抢先注册新语丝,用潜规则打败了明规则,我曾读了两遍方舟子对该事的描述,尽管对他不将新语丝商业化持赞同心态,但对他的行为总难以释怀,中国留学生到了国外,仍然在按国人那一套行事,事实上,如果当时的合伙人继续按明规则投票表决,即使方舟子抢先注册,也可以按法律程序取得新语丝社的所有权,在英美法系,即使是你可以抢得新语丝的名号,但新语丝社的归属问题,却是要由明规则来定的,方舟子即使掌握了核心内容,也得依法分利,而不是独占其利,你可以大公无私,但不能拿别人的东西来做戏的。以前我跟不少人一样,被方舟子的打假光环罩晕了,没有细致考察其人品格,带有偏见,现在闹翻了,终于可以摆正自己的立场看待相关问题了,顺便 批一批,放一根刺,才对得起方舟子这多日来的关怀与谩骂。

   与方舟子的不择手段相比较,Yush的行为更加下三烂。嘴里把合法重复无数遍,行为上却是连基本的有关社会常识都不懂。我在他试图侵犯隐私时第一时间里把他的行为爆了光,大扫新语丝干将的面子,方舟子与肖传国相争时,Yush就象方舟子的私人小秘一样步步紧跟,然而,肖传国是实名,方舟子也是实名,Yush却是一个化名,借口怕肖传国打击报复,Yush在自己的脸上裹了四床毛毯,一个人如此怕爆光,却是一个挖掘人隐私的能手,对于稍有正气的人来说,这是一个严重双重道德标准的人,对于不择手段的人来说,逻辑高度自洽,这样人才知道隐私的价值与可利用度,方舟子与之相互欣赏,也算臭味相投。寻正还在第一时间内指出这样的行为是不合法,是不道德的,令Yush这只高叫合法性的狗无地自容,于是乎千方百计抵赖其行为的下贱性,试图把寻正隐私爆光怪罪在寻正身上,用私下留言来推搪,也不想想你窥人隐私在前,不管你是私下还是公开威胁,其性质是不变的。寻正毫不客气地告诉他寻正不在乎隐私泄露,即使是私下信件来威胁,寻正照样将这种下三烂行为爆光,踢到铁板的Yush脑羞成怒,开始使用变脸术,不仅通过间接的方式来暴露人的隐私,还不停地化名为网友,好象人多势众一样,来指出寻正的隐私,为了看此人的表演,看星宿派弟子们的道德风骨,寻正故意装着在意隐私,对他们此种行为进行限制,要求OSAIC出面谴责Yush来考验其诚信,现在到了收网的时候了。

   我说过,新语丝及OSAIC都将因为Yush而被钉在耻辱柱上,是一点都不假的,OSAIC缺乏诚信,连一个简单的考验都过不关,于寻正的最后通牒期间未能做出适当反应,寻正将采取进一步的行动,不在此多言。

   Yush的表演因为有了方合法的支持,愈是上劲,这里回顾一下事实罢:

   2008.12.02:我以一名捐款人的身份向OSAIC喊话,此前一周我向OSAIC发出请求,隐去姓名,未予理睬。

   2008.12.03:OSAIC隐去本人姓名。

   2008.12.05:OSAIC在我以一名捐款人的身份向OSAIC喊话的博文上留言,承认工作中疏忽失误,未能及时回复资助者并致谢,但否认了他们未能履行承诺的事实。(留言中留下的时间是2008.12.04)

   2008.12.05:寻正在上述留言中加注,以一名捐款人的身份说明OSAIC在忽悠相关事实,OSAIC是在该公开信以后才“履行承诺”的。

   2008.12.06:Yush在该文后面留言,第一条留言说寻正“把自己卖了”,意思是上述加注会导致寻正身份暴露,寻正在跟方舟子闹翻以后,未对任何人设置审查,Yush因为见不得人,使用了不安全的套,此条留言被自动审查。

   2008.12.06:Yush发布第二条留言,威胁本人取消加注(因为大扫OSAIC诚信的面子),在留言中是两条搜索的链结,链结中有寻正的名字,我把留言中的名字删除,加注谴责Yush窥人隐私,指出本人不怕该威胁。说明:寻正此前以一名捐款人的名义留言时,从未在任何地方承认自己是一名捐款人,Yush无疑是拿到了寻正的名字与一名捐款人的名字,可以肯定寻正是一名捐款人,所以他第一反应是很得意地可以公开寻正的隐私并怪罪在寻正身上,随后以此威胁,要我去掉OSAIC不讲诚信的证据,言下之意,他就可以不爆我的姓名。

   2008.12.06:我迅速反应,在“平民空间”发出《Yush要暴露我的身份》,对Yush窥私癖行为进行谴责,指出Yush的威胁是可耻的,无效的,是对OSAIC资助者的侮辱,此文中我亦未留下寻正就是一名捐款人的证据。

   2008.12.07:Yush认为自己是私下向寻正“劝告”,结果寻正非得要闹开的,否则,就不会爆光了。他似乎意识不到,在窥人隐私上,其他有品行的人即使无意看到了,我也不在乎,但他把我的隐私信息拿到了手,作为窥私癖,那才是最严重的:因为他会继续窥下去的。方舟子在论坛中支持Yush,有人说:“那个留言是要审核不显示的,他自己把他显示出来。”方舟子说:“即使显示也可以马上删掉,那里的读者本来就不多,不闹没几个人会见到”,这些人都意识到了,Yush犯了严重的道德问题,但是,他们试图为他辩解,把后果怪在寻正身上,好笑得很,Yush侵犯人隐私,我闹了一身的不是。

   2008.12.07:Yush通过本人姓名查到谷哥缓存的网页,该网页是因为原读者网程序漏洞而生成的。然后Yush发现了新大陆,在新语丝论坛上宣称寻正曾主动爆光自己的隐私,依据是谷哥缓存。我对身份信息不是那么地在乎,所以在读者网是实名注册,但一向不想在现实生活中以寻正的面目出现,在数月前曾发文说回国后寻正即将消失,任何在公开场合承认是寻正的,都是假打,我会去自我介绍一把,踢爆自己的身份?实名注册以后,我还多方检测过我的注册信息不会出现在公开场合的。谷哥缓存中的内容是如何生成的我不知道,可能是我在众言堂留言后,自动抓获我的相关信息生成的,但绝不是我的主动爆光。

   2008.12.07:我修改了注册信息以避免上述情况。

   2008.12.08:有了上述的基础,Yush很快就想到了不用寻正姓名作为关键词搜索到该网页的办法,提供了不夹带寻正姓名的搜索方式。然后宣称“放弃与OSAIC有关贴子的所有权利”,这种莫名其妙的宣布,是Yush想到搜到寻正隐私不用隐私信息之后兴奋得睡不着而语无伦次所致,在只有责任的场合,他跑来宣称放弃权利,哦,有新办法搜到寻正的隐私了,于是乎寻正或者读者网该对隐私泄漏负责!

   2008.12.07-10:Yush受到大家的谴责,我将其行为爆光到所有博客。Yush名声受到沉重打击,而我的隐私似乎还是只有他一人知道并且继续关注着......

   2008.12.10:一个以“路人3”的名义活动的人,在寻正帝国上首先试图直接通过留言的方式爆光寻正的隐私,我及时予以阻止,设置了审查,随后此人以多种名号,不停地在我的多个博客上发布同样的信息,由于他(她)的IP地址与Yush所用的IP地址高度重合,而其写作风格,试图爆光隐私信息的作法与Yush一致,我叫破此人身份,点明他(她)就是Yush!

   2008.12.11:我发布《Yush是什么样的鸟人?》,公开爆光Yush变换马甲,试图直接爆光我的隐私的企图,并将所有Yush的多重身份留言爆光。

   2008.12.12:Yush以“路人3”的身份发表申明,他(她)不是Yush,还试图冒充“路人”,我查“路人”留言,在不公开的信息上,Yush的多重身份根本就不沾边。我嘲笑了Yush还会以Yush的名义申明其本人不是那些马甲,搞得Yush无脸再发此类申明。

   2008.12.12:Yush与其一堆马甲不再活动,但德赛网出现一个幽灵“who_am_i, am_i_yush, really ”试图用代理的存在来说明仅仅从IP地址上无法定Yush卑鄙无耻的罪,受到了站长的嘲笑。寻正判定那是Yush的又一表演,是想间接地为自己开托,事实上寻正判定Yush的马甲并不仅仅是从IP地址上来判断的,更多的是相关信息:马甲IP相同、此人持续意欲爆光别人隐私的企图、与写作风格等等。

   基于上述事实,我对Yush最新的表演评述如下:

   一:Yush窥人隐私,在博客留言中就试图直接爆光,绝不是他(她)宣称的那么纯洁,只是“私下提醒”,居然还宣称想保护我的隐私,如果真有此心,如何解释其所有的后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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