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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民三百万房产被损毁,无锡公安放纵罪犯/李卓芸
我是一名旅居新西兰的华人,1999年初,我母亲以我的名义通过协议出让方式取得地处北塘区九曲基41号的189平方土地,1999年3月得到土地主管部门的批准后,根据政府核发的建设许可证,自建一幢独门、独院、独户的别墅,占地面积103.83平方,建筑面积225.06平方,不含三层面积.并于2001年4月后分别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2002年底房屋建造俊工。由我父母亲居住并代为看管、维护。
2006年1月,在未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无锡市土地管理局将我房屋范围内的土地划拨给无锡市北塘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商业开发,从而导致一块土地上存在两个权属。同年8月初未取得拆迁许可证的情况大规模地进行非法拆迁。从此我父母就不断受到山北街道行政人员的威胁。
一、几次断电、断水、后将唯一的道路挖烂、08年5月又将道路故意堵塞。
二、北塘区政府违法注销了我的建房申请并吊销了我的宅基地使用证,
三、是不断到派人对我父母讲政府已批准,马上就要强拆你家的房屋
四、更可恶的是08年6月11号下午乘我父母上班不在家,指使他人将我房屋偷拆。在众邻居的帮助下,将犯罪人朱启文当场抓获,在人证、物证、罪证 全齐和上百名群众见证下,派出所庄副所长将犯罪人朱启文带至派出所羁押,派出的作为司法机关,不将作案工具当场给予查封扣押,反而在案发第二天将罪犯无端 放走,使罪犯朱启文至今逍遥法外,并在16号将作案工具挖掘机强行开走。我母亲多次到派出所与所长褚江沟通交涉,要求出具立案通知书,但至今没有任何结 果,我母亲先后到无锡市北塘公安局,无锡市公安局反映情况及褚江的有法不依、玩忽职守,包庇犯罪分子朱启文,但朱启文仍逍遥法外。我呼吁世界各国的朋友主 持正义,遣责犯罪分子朱启文的不法行为,请求无锡市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朱启文的刑事责任和无锡市北塘区惠顾龙派出所所长褚江的渎职行为。
李卓芸于新西兰
2008年6月25日
(博讯北京时间2008年6月29日 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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