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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被拆迁户的艰难呼声
本 人是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杨市社区镇北村兰溪村的村民。2005年洛社镇政府在兰溪村搞房屋拆迁,2005年12月29日洛社镇拆迁办用欺诈(后来通 过其他的渠道才发现被欺骗了)手段与本人签定了一份房屋拆迁协议,后来通过询问其他的村民和翻阅有关文件才发现拆迁办与本人签定的协议是不平等、不公正 的。至此开始,本人走上了艰难的维权之路。
一开始,本人去洛社镇拆迁办询问。拆迁工作的负责人之一刘国兴,给本人看了“洛社镇拆迁管理操作意见讨论稿”,说,这是“政策”。本人拿着该讨论稿的复印件去江苏省信访中心,信访中心的工作人员明确表示该讨论稿违法。
后 本人又取得了惠山区人民政府惠府发[2005]84号文件:《关于惠山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发现拆迁协议中把84号文件中规定的置换 面积改变成了本户的合法建筑面积,从而进行了张冠李戴,使本户大部分面积成为了不合法的建筑面积,导致本户房屋财产遭受很大的损失。本人拿着文件和协议去 拆迁办交涉,而拆迁办不但不更正自己的错误,还始终以所签协议来要挟本人,并一再强调整个村都是一视同仁的,却始终不肯出视他人的协议进行对照。由于拿不 到他人的协议进行对照,多次上访也就未见成效,拆迁办在2006年12月14日便行使了拆迁。
2007年初,本人拿到了本村一户人家的协议和结算 单,于是再次上访。这次上访的结果是洛社镇拆迁办和惠山区拆迁办相继给出了自相矛盾的答复(有书面答复为证)。无锡市信访局与惠山区信访局负责人看到后为 本户抱不平,让本人去法院起诉,可是没想到惠山区法院对拆迁事宜拒不受理,接着****年3月3日惠山区信访局出据介绍信委托法院接待,法院便接纳了相关 的资料。****年9月本人去法院询问受理结果,郑庭长说,“早把材料交给了洛社镇调处中心李志勇所长办理,怎么到现在还没办!”于是便当面打电话给给李 所长说,“按照政策该补偿的应补偿给人家”,并叫本人去找李所长。经过本人多次与李所长联系,李所长委托姓蔡的副所长会同拆迁办正副主任于11月28日在 镇北村会堂里进行调处,可是没想到在事实证据面前,蔡所长居然讲协议早已终结,不再处理,从而不了了之。更有甚者拆迁办副主任管志炯说要么你告到联合国 去。
洛社镇拆迁办用欺诈胁迫的手段与本人签定的是歧视妇女的,不公正,不平等的协议,使本人的财产和兄长之间的共有财产造到了巨大的损失。
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得到正义人士的帮助和支持,我们会万分感谢!
本人联系电话:1381208****
联系人:苏永铭
****年11月30日
• 发布时间:2008-12-02 12:00:47
• 作者:58.216.239 无锡东林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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