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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华人李卓芸合法别墅被强拆 “立案通知”没日期
以下是受害者的控诉:
我是一名旅居新西兰的华人李卓芸,2000年我母亲通过协议出让的方式以我的名义购得江苏省无锡市北塘区九曲基41号189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 自建225平方米的别墅一幢,并取得了政府颁发的宅基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2006年居住地进入拆迁范围,因达不成拆迁补偿协议,山北街道先后将我家的 唯一出入的道路挖滥,将水管挖断,使我80多岁的外婆无法出行,并多次剪断电线断电,更不可思义的是,北塘区政府先后注销了我的宅基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 证,用人民给予他们的权力超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庄严的法律。中国的法律在权力的面前是何等的苍白无力。这就是北塘区政府执政为民的具体表现。更让我无法想 到的是6月11号下午1点多,在我父母上班时有人在光天化日偷拆我家的房屋,房屋从二楼拦腰截断,致使三楼发生整体坍塌,整栋房屋摇摇欲坠,就像汶川地震 后的危房一样。
在众百姓协助下,当场将犯罪人朱启文制服并抓获。
与此同时,有人拨打110向无锡市公安局报警后。后由惠龙派出所庄所长将罪犯朱启文予以羁押。但对犯罪工具挖掘机未给予查封扣押。犯罪人朱启文目 无国法,故意损毁他人合法财产,社会影响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涉嫌触犯我国《刑法》第275条规定之故意毁坏财物罪,应依法予以惩处。但惠龙派出 所连立案通知书都不予出具,我母亲先后到无锡市北塘区公安局、市公安局、区信访局多次,并到省公安厅、省人民政府信访办上访,我也先后就此事多次给无锡市 市长毛小平,省长梁宝华致信控告,终于在案发48天后的7月28号通知我母亲到惠龙派出所取立案通知书,当我母亲拿到通知书一看,是一张没有立案日期的立 案通知书,我母亲当即向派出所人员提出质疑,但派出所人员讲这无关紧要,权力又一次将法律的苍白表现的淋漓尽致。至今离案发时间已有60多天,立案已有近 20天,但犯罪人朱启文仍逍遥法外,这才是对中国法律更大的践踏。
我的父母都是近60岁的老人,他们用一生的精力和财力,在有生之年有了完全属于自己的房屋,但无锡市北塘区政府,所属地山北街道强权行政,违法行 政,用尽种种手法胁迫我父母,最终用他们的权力,不用吹灰之力将我家的房屋拆除,这与强盗又有什么区别。他们种种的违法行径对我的双亲产生了严重的伤害, 给他们的晚年生活带来难以承受的痛苦。
我呼吁世界各国的媒体能申张正义,谴责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政府,山北街道及惠龙派出所的违法行径,将犯罪分子朱启文绳之以法。使中国的法律在权力面前不再那么苍白无力。
我的联系电话:00642115357145 李卓芸于新西兰
我母亲的联系电话:13606186606 2008-8-15
(博讯综合报道,北京时间2008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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