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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杨师群教授好好研究法轮功
看了几篇杨教授的文章,感受到原本认为无所作为的大学里还有头脑清楚的老师,还有不失良知与道义的教授。华东政法大学的领导核实杨教授的两条罪名,其一是法轮功,其二是九评。按杨教授的说法,如此两条罪名成立,那就是“颠覆国家政权罪”,而非反革命罪。杨教授说二者是1997年《新刑法》公布前后的一个罪名文字的更换,其实质内容并没有多少改变,这是不争的事实。杨教授说的基本上没有错,事实上有许多民运人士就是被中共这样定罪的。但是还有一点杨教授没说出来,那就是宣传法轮功会被定为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笔者想,杨教授作为政法大学的教授,不可能不知道这一条江泽民定的不伦不类的法律条款吧。那么笔者想请杨教授好好地研究一下法轮功,认真地看一看法轮功的主要著作《转法轮》,看看李洪志先生的各个场合的讲话。也许杨教授看过法轮功的著作,那就什么都清楚了,如果没看过,那么就好好地研究什么是邪教?法轮功主张的真善忍会如何被利用去实施破坏法律,破坏的又是哪一条具体的法律?其所侵犯的是哪种社会关系?侵犯之后,是社会大乱了,还是人变坏了?
杨教授,想必,如你这样有良知的教授,是不难研究出答案来的。那么,如果把这个问题研究出来了,岂不为众多不知何为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的人们搞清了问题,理清了思路?如果研究清楚了,是一个国家的领导人江泽民出于对法轮功的嫉妒,出于对练法轮功人数众多,有可能威胁政权就可以自己定个罪名,将千千万万最善良的练功人打死、关押、判决、办各种洗脑班非法拘禁,那么在中国研究法律还有什么意义?这个法律的基础,还有什么存在的依据?如果一个领导者可以无法无天,那么中国要法律干什么?不如恢复文化大革命,什么都不需要,只要指示、教导、三代表、和谐和谐就够了算了。
至于宣讲九评,构成哪条罪名,也请杨教授一并研究。宣讲九评,发九评的书,是不是就构成犯罪了呢?笔者看了九评,几乎没有一句是假话,说的都是真实客观的。那么就可以再研究一个问题,说真话有没有罪?说真话能构成什么罪?如果说真话能构成罪,那么请你教教国人们,如何有效地防止犯罪?如果讲九评也能构成犯罪,那么是不是要公开研究一下九评的内容,看看人家到底讲了哪些内容?中共敢不敢把九评公开出来,让中国的法学专家来研究来讨论?比如定一个杀人罪,你要把杀人的事实摆出来呀。而因九评定罪,连个九评的内容都不敢公布,这算哪门子的法律,这在哪个民主国家里能算法律?
“反革命”事件一出,杨教授就注定是个人物了,而且可能就是个历史人物。杨教授现在不应只教一个华东政法大学一校之师生,你应该教全中国人,教一教胡锦涛温家宝,让人们认识到什么是法律。你有水平,也有号召力了。在此国难当头,你完全可以振臂一呼,中国再也不能无法无天了,中国需要公平正义、需要真正的法治。前些年,起诉江泽民的美国女律师凯瑞说中国有一部很好的宪法。笔者当初听后感到震撼。认真想一想,不错呀,中国是有一部不错的宪法呀,宪法里国人们哪种自由没有呀,宗教信仰、言论、集会、结社、示威、游行等等。杨教授完全可以呼喊中共高层切实履行宪法,立即成立宪法法庭,保证中国人能够享受宪法赋予的权利。我们知道让中共守法无异与狐谋皮,但是通过对法律尊严的大讨论,至少在法学界大讨论,总是会有一些作用的,总是对中国的民主与法治会有一些推动的。社会的进步需要千千万万的人共同努力,而历史人物、重要人物的作为更能发挥出巨大的推动力。现在,杨教授就具备历史人物的条件。我想杨教授也快退休了,何不利用有生之年,把自己的聪明才智都贡献给中国的法治事业?你的前半生,最多只能授学生一些“擦边球”的理论,而不能堂堂皇皇地讲出自己的观点。何不利用这个成为全国焦点的机会,好好讲讲法律,讲讲邪教,讲讲法轮功,讲讲九评,讲讲中共的无法无天,号召全国人民维护宪法的权威?如杨教授自己所感受到的,网络的力量是巨大的,那么杨教授还可在网络上发挥作用,在网络上解释邪教、九评、宪法。真能这样,杨教授功德无量,必定青史留名!
有条件的人应给杨教授一个破网软件,自由门也好,无界网也好,越快越好。
秋不曲
2008-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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