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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见死才救的境外应变机制 港府包机撤离滞留泰国港人的行动迟缓,自然受到立法会议员及舆论的谴责。但是,网络上也有不少人将矛头对准近期前往泰国的港人,指他们未理会港府发出的旅游警告,一如特首曾荫权自以为发出了旅游警告,港人再前往泰国就应自负其责。
首先要指出的是,港府迄今并未发出前往泰国的旅游警告,只是发出旅游忠告。保安局在9月3日第一次发出前往泰国的旅游忠告时,已有旅游业议会人士提出,希望港府尽快发出旅游警告,以便要求航空公司、酒店退回订金,让旅客退团有更多保障,但当局未予理会,造成一些旅客、旅行团冒险成行。
保安局官方网站的新闻公报显示,至9月14日,当局连前往泰国的旅游忠告都予以取消,改为呼吁注意人身安全,直至11月26日才再度发出旅游忠告。而在泰国遇车祸身亡的港人易学荣,是在11月24日前往泰国的,即在港府发出旅游忠告之前。曾荫权还想以港府发了旅游警告为由卸责吗?
港府在包机问题上突然改变主意,难免让人觉得是受到易学荣枉死影响。其实,港府早前拒绝包机撤回港人,不是应急措施无法实施,不是包机无法安排,而是心态出错,应急机制出错。依照保安局去年10月公布的《香港境外紧急应变行动计划》,当局租用包机到境外执行撤离行动,前提可以说正是见死才救。
《香港境外紧急应变行动计划》将境外影响港人的事故分为三级,但分级标准只有影响轻微、中度、甚大的模糊字眼,决定采取应变行动的准则为:「如在事故中伤亡或直接受影响的香港居民人数众多,政府将会启动本计划。」由于人数众多并没具体标准,显然只有港人死亡事件才能促使当局启动境外应变计划。
反观今次泰国包机撤离行动,政府至少在三个层面须检讨。其一,港府近日在各电视台大卖欢迎神七航天员访港的广告,之前又何曾就泰国、印度的旅游忠告作过宣传?连政府网站也是近日才在首页贴出有关忠告。这其中的分别,除了对泰国、印度的局势掌握及判断的问题,更是心态问题,当局只喜锦上添花、不知应急救难的心态如果不转变,境外紧急应变难免一再出现迟缓问题。
其二,必须检讨旅游警告制度。港人外出旅游、公干频密,政府如何界定旅游忠告、旅游警告,须有清晰指引,并透过政府及旅游机构网站广为告知。直至12月1日,保安局发出的旅游忠告仍说:「在决定是否需要进一步发出旅游警告时,保安局会按最新情况,考虑港人的人身安全风险。据了解,在曼谷市,除部分地区(主要是机场和总理府一带)外,现时市面大致平静。」如此忠告,未免太过儿戏!
其三,《香港境外紧急应变行动计划》列明:「如有事故发生,即使事故可能对香港居民的影响轻微,但基于各方面的考虑,香港或宜采取某些应变措施。在此情况下,行政长官可以亲自启动或授权政务司司长或保安局局长启动第三级应变机制。」仅从政治判断的责任来看,特首曾荫权今次已难辞其咎。但《香港境外紧急应变行动计划》确有必要修订,以清晰界定有关事故分级的标准及启动应变计划的权责,莫让「集体决定」变成「集体卸膊」。(香港《苹果日报》:2008/12/3)
{相关评论见:http://appledaily.atnext.com/template/apple/art_main.cfm?&iss_id=20081203&sec_id=4104&subsec_id=15333&art_id=11924327&cat_id=32&coln_id=645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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