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押扁大斗法高院先受伤 要不要收押陈水扁?控辩双方的原班人马今日下午将再上阵。不同的是,主审法官换成「押人大王」蔡守训,加上高等法院已裁定陈水扁有逃亡、销毁证据之虞,陈水扁再次被收押的可能性大增,恐怕不能在家吃团圆年夜饭了。
可惜的是,在收押陈水扁的控辩斗法过程中,台湾高等法院(简称高院)两次把案件退回台北地方法院(简称地院),既指摘地院前主审法官周占春释放陈水扁「有违司法正义」,又不肯直接裁决收押陈水扁,形象已经受损,也给扁案的审讯增添了变量。
台湾传媒的民调显示,多达52%受访者反对无保释放陈水扁。但是,民意的好恶是一回事,司法是另一回事。周占春的裁定,是基于检察官既已起诉,当然已掌握巩固的事证,而担心陈水扁逃亡的理由也不充分。这个裁决虽然不符合多数民意,但从司法角度看,理据并非不成立。因此,笔者不认同周占春损害司法形象之说。
反而,台湾高等法院在昨日凌晨发布的裁决书中,列举了应该收押陈水扁的多种理由,但又不肯直接裁定收押,表面上是尊重台北地方法院的裁决,但既将案件发回地院重审,又要「地院应本于法律精神及发回要旨,妥适裁处」,结果只能给人的感觉是高院抛出烫手山芋、不敢直接承担责任。
国民党籍立委邱毅早前表示,扁案新主审法官蔡守训过去三年聆讯了33宗收押案,没一人获准保释,今次也不应破例放过陈水扁。不过,以往的判决不等于今次的判决,蔡守训如果认同周占春的理据,一样可以驳回检察官收押陈水扁的申请。届时,检察官会否再上诉?高院是否再退回地院重审?
玩惯政治、司法的陈水扁,当然不是省油的灯。高院、地院如此踢皮球,容易在司法程序上留下漏洞,就算不成为陈水扁寻求脱身之道,也会成为他拖延诉讼的工具,易在蓝绿高度分化的台湾产生新的不安。(香港《苹果日报》:2008/12/29)
{http://appledaily.atnext.com/template/apple/art_main.cfm?&iss_id=20081229&sec_id=15335&subsec_id=15336&art_id=12022791&cat_id=10938568&coln_id=6453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