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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急着对暴力反抗投以冰冷的眼神

   文章摘要: 条条大路通向正义,如果条条大路都被堵死,法律只是一纸空文和针对底层民众的枷锁,那么,对恶法的反抗就是正义到来的先声。
   
   作者 : 剑中,
   
   發表時間:12/7/2008

   
   读罢余杰的新作《杀戮不能获取正义》,心里很不是个滋味。1980年代,以《河殇》为代表的大陆精英认为农民起义只是周而复始的恶性循环;李泽厚、刘再复1995年合著的《告别革命》,在某种程度上或可看作是向《河殇》的致敬。20世纪,全球范围内以共产主义为幌子的暴力革命结出的恶果,似乎都在有力地证明暴力只能带来灾难。
   
   所谓“杀戮不能获取正义”,正是这种思潮的回声。利用这种思潮质疑暴力革命上台的中共的合法性,自无不可。但,任何理论都过犹不及。余杰以杨佳等案例说明“杀戮不能获取正义”,就更值得商榷。(弑师一类的普通刑事案不在讨论范围)
   
   首先,余杰举例不当:“杨佳因遭受警察暴力侵害,投诉无门,遂一口气杀死六名上海警察。”(《杀戮不能获取正义》,以下引文不注明出处,均见此文)
   
   杨佳杀死六名警察,只是官方的一面之词。杨佳案审判程序严重不公,除了录象等关键证据的提供、精神鉴定、律师聘请、绑架杨佳妈妈等法治社会骇人听闻的重大丑闻之外,中共认定的杨佳案本身也是错漏百出,谁能在7秒钟之内捅杀十几刀,杀死四个同时在场的大活人?5分钟之内,在1楼、9楼、11楼、21楼杀死杀伤10人,难道杨佳是杨戬附体?中共之所以甘冒天下之大不韪,在举世关注的杨佳案上搞暗箱操作,不惜一切代价都要速杀杨佳,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
   
   罪名法定,没有程序正义就没有国家正义可言,在新的更加有力的证据出现之前,认为杨佳是中共冤杀的一个青年可能较为稳妥。
   
   哈尔滨六名警察打死林松岭,“当有人在网络上散布林松岭乃是高官亲属、富商之子(后来证实这些都是谣传,林的父亲只是一名小商人)的消息之后,网民的态度立即来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为那六名打人的警察鸣冤叫屈”,恰恰说明大陆司法不公到了何等惊人的地步----
   
   同情弱者的心理使得网民的态度发生了变化,如林松岭果真是权势熏天的衙内,那警察很可能就会受到不公正的司法待遇。哈尔滨警方以退为进,先把水搅浑,骗取舆论支持。作为关键证据的不利于林松岭的现场录象,怎么会一而再地被放到网上?如果林松岭背景雄厚,这些录象会那么轻易地流出吗?杨佳案千呼万唤,连录音都还不全啊!
   
   其次,余杰认为:“对于老百姓而言,如果轻易肯定或赞同暴力,不仅无法让正义成为可能,反倒会让自身生活在暴力的阴影之下。所以,不能因为民间的处境、弱势群体的地位,便可以赋予暴力以某种合理性。”
   
   在无处伸冤、忍无可忍、退无可退、非暴力的合法渠道被完全堵塞的情况下,暴力反抗的合理性不是被“赋予”的,而是它自身的呈现。所谓官逼民反,暴力作为最后唯一可取的选择,从陈胜、吴广到斯巴达克思,从武松到纳粹军官刺杀元首,从飞虎队到美国解放军解放欧洲,无数的历史画卷都在表明,暴力反击是无奈的,但有时也是获取正义的唯一途径。
   
   在文章的最后,余杰又以至今未告破的“林义雄灭门血案”为例,质问:如果“唤均(受害者)作出像杨佳那样的选择,以暴力寻求正义的话,谁有资格谴责她呢?”
   
   余杰显然是在偷换概念,一个未能侦破的案件与审判程序严重不公的杨佳案有何可比性?在“民不与官斗”深入人心的中国大陆,如果不是到了实在活不下去的地步,即便“赋予暴力以某种合理性”,谁又愿意拿木船去撞军舰?!
   
   余杰以前写过一篇《什么力量比暴力更强大?》:“世界上存在着比暴力强大得多的伟大力量,正是这样的力量,支持甘地战胜了武装到牙齿的大英帝国;正是这样的力量,支持马丁•路德•金实现他那无比美好的梦想;正是这样的力量,支持曼德拉熬过了二十七年的漫漫黑牢。”
   
   余杰所举的这些例子都在从不同角度反驳他自己的观点:暴力反抗可能不是获取自由或正义的首要选择,但在自由的敌人不可理喻的情况下,暴力作为最后的手段,是被压迫者不能放弃也无法放弃的捍卫自由和尊严的最为有效的方式。暴力反抗大大增加了独裁、奴役、歧视的成本,为最终实现双赢、和解、获取正义创造了条件。
   
   关于甘地,拙作《暴力反抗: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有所论及:理性、和平、渐进、非暴力主义的实施,有其一定的条件限制,“非暴力不合作”并非放诸四海皆准的金科玉律。1936年,甘地认为中国“以日本人的同样手段来抵抗日本侵略是不适当的”,应师法非暴力主义。用放弃抵抗来征服日本侵略者,无疑是在与虎谋皮。“非暴力”主义对英国这样的文明国家有作用,拿去对付日本军国主义,不仅无效,还会导致更大的灾难。同样,在专制制度下,不加区别地否定暴力和民众反抗暴政的权利,只是鼓励中共权贵更无耻、更肆无忌惮地践踏人权和法治。
   
   马丁•路德•金的梦想的实现,除了体制内部健康力量的不断增强,还因为在马丁•路德•金非暴力主张之外,非洲裔美国人有着暴力反抗的强劲势头。种族主义者和既得利益阶层,没有来自外部的足够压力,很难从内部产生变革的动力。马尔科姆•X是与金博士齐名的人权斗争的领袖,主张以武力保护非洲裔美国人的自由:“以暴力对付暴力,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时至今日,已经没有人怀疑,马丁•路德•金的梦想能够实现,以马尔科姆•X为代表的暴力反抗者居功至伟。
   
   1960年3月21日,南非德兰士瓦州发生的沙佩维尔惨案惊醒了奉行非暴力主义的非国大领导人,曼德拉于1961年11月创建非国大军事组织“民族之矛”,提倡有限暴力。在27年的牢狱生涯中,曼德拉从未屈服,与南非当局的谈判始终坚持“在任何情况下绝不放弃一人一票、武装斗争和群众运动的基本原则”(注)。没有锋利的“民族之矛”,白人政权怎么会跟世世代代都在遭受奴役的非洲人进行平等对话和谈判!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自由民主、人权、正义每一个微小的进步,都洒满了抗争者淋漓的鲜血。谁愿看到血肉横飞的暴力景象?统治者往往只有在无法以暴力维持独裁、奴役,或不让步代价实在太大的情况下,才会切实进行民主改革。
   
   大陆目前的民众维权,仅仅是为了争取有限的生活资料,或有重大冤情,与自觉追求自由民主尚有很大距离。谁都希望好说好商量,通过司法救济渠道获取正义,但如果司法只是中共一党专政的利器和民众望而生畏的陷阱,不加分析地谴责暴力反抗,对被迫反抗暴政者没有同情和声援,未免有些天真,无异于幻想军警的思想意识产生飞跃,异口同声地谴责中共,不再充当独裁者镇压民众的工具。
   
   正义意味着自由平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类似这样要求正义的原始的呼声,法律一一做出了回应和调整。条条大路通向正义,如果条条大路都被堵死,法律只是一纸空文和针对底层民众的枷锁,那么,对恶法的反抗就是正义到来的先声。
   
   面对一个毫无理性和羞耻可言的独裁政权,在任何情况下都放弃暴力反抗,等于是沉默的羔羊。曼德拉不会在非洲人没有得到自由的情况下与南非当局停战,没有暴力威胁,无限使用暴力的白人政权永远不会明白“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
   
   只有在地位平等的情况下,才谈得上宽恕与和解,正义才会到来,这是曼德拉留给人类的伟大遗产。大陆目前的情形,民间连办报的自由都没有,包括毒奶粉索赔在内的民众维权举步维艰,社会力量的对比远未达到均衡;如果连个体忍无可忍的暴力反抗都要在道义上判处死刑,面对无休止的暴政只能逆来顺受、忍气吞声、以泪洗面,用非暴力主义来腐蚀、安慰和麻痹自己,毫无人格尊严,那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毫无信义、信仰和底线可言的中共政权,你用再多的悲悯和泪水都无法获取正义。在暴政下呻吟的孤苦无援的个体,怒发冲冠,与不合理的体制拼个鱼死网破,是何等悲怆、悲壮!窃以为,更值得检讨的应该是体制本身和令人绝望的司法救济,而不是占据道德高地,对暴力反抗投以冰冷的眼神。
   
   (注):见《南非斗士曼德拉》
   
   (《自由圣火》首发 转载请注明出处并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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