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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F:张道南——《世界人权宣言》花甲记
——贵州公民第四届人权研讨会发言稿
60年只是人类历史长河中之“弹指一挥间”。然而对于生活在夜郎国
的这些凡夫俗子,这60年却过着“干的是牛马活,吃的是猪狗食”的
非人生活,真是度日如年,好不凄惨。面对中共暴政,与《人权宣
言》,愚需作四点检讨:
1、中共的《共同纲领》对照《人权宣言》,其中公民权利部分,似
有《人权宣言》所列大部。
【注】该《纲领》于1949年9月29日经政协一次会议通过。共七
章60条。
2、中共的《五四宪法》又是《共同纲领》的翻版。
【注】该《宪法》于1954年9月20日经中共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
议通过;共四章106条。对这一纲一法所列,公民权利只
是“镜花水月”,只是作为对外宣传,骗一骗外国朋友,
并未在国内实施,尤其是57年的反右运动,竟然是“违
纲、违宪”的杰作……对此,他们当然可以说,当时他们
不是联合国的成员,完全不受联合国的约束。
3、中共已于1971年加入联合国,可是却在1989年制造了镇压学运的
“6.4”事件,公然违反了中共的《八二宪法》,同时也违反了
《人权宣言》。这一事件及以后的镇压“法轮功”的暴行,说明
了中共明知故犯的嘴脸,中共对于《世界人权宣言》是不准备执
行之,或不准备完全实行之……。
4、面对《人权宣言》的花甲之时,愚深感荣幸,所谓“朝闻道,夕
死可也”。对于中共的顽固立场,愚深感维权之路任重而道远,
“人权之道”光荣而弥艰。这就是一个人权捍卫者的誓言,作为
一个志愿者,愿将余生,献给《世界人权宣言》的事业,并为之
努力奋斗!
(2008-12-03)
转自《民主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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