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党社团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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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F:刘新亮——人权从哪里来

   
   
   在贵阳文化讲坛,廖双元先生曾经为我们主讲过人权问题。我当时曾
   提问主讲人“人为什么会有人权”、“人权是从哪里来的”?答曰:
   “是上天赋予的”、“与生俱来的”、“从来就有的”。对这样的回

   答我觉得很牵强、很笼统,因而无法接受。今天借这个机会来谈谈我
   对此问题的看法,并向各位讨教。
   
   我认为,人权并不是上天赋予、与生俱来、或从来就有的,因为,如
   果人权是上天赋予、与生俱来的话,那么我们的人权到哪里去了呢?
   或曰:被统治者剥夺了。那我又要问:统治者是在什么时候、以什么
   方式来剥夺的呢?在我们少不更事的时候,凭着父母对子女的爱护,
   任何剥夺和伤害都会遭到父母们的誓死反抗,一如我们对我们的子女
   一样,这样的战争并没有发生。在我们更事以后,也没有发生过这种
   战争,可以说,我们从出生以来就一直没有权力,一直就没有,因此
   说人权并不是与生俱来、上天赋予的。再者说,中国拥有五千年的历
   史,在这五千年中,中国人从来就没有过人权;欧洲拥有四千多年的
   历史,而欧洲人拥有人权不过是近二、三百年的事,更多的时候,欧
   洲人同样没有人权,因此说人权也并不是从来就有的。
   
   那么,人权是从哪里来的、人为什么会有人权呢?我们先来看看欧洲
   的人权是怎样产生和形成的。
   
   在中世纪,欧洲社会也没有人权。那是一个政教合一的社会。人们信
   奉的是天主教:国家有国王、领主等封建主;教会有神父、主教、教
   皇等,是一个层次分明的等级社会。后来出现了文艺复兴、启蒙运动
   和新宗教基督教,欧洲社会开始出现人权意识,到18世纪,英国的
   《大宪章》运动、法国的《人权宣言》、以及美国的《独立宣言》才
   使人权上升为国家意志,成为欧洲社会的立国之本。经过200多年的
   发展,今天欧洲的人权事业已臻成熟和完善。
   
   从欧洲人权的产生形成来看,人权意识的觉醒是在文艺复兴、启蒙运
   动和宗教改革的过程中产生的。文艺复兴、启蒙运动对教会的批判、
   对人性的揭示正是在呼唤人的理性,而正是人的理性觉醒才使人们真
   正认识到人的平等性,最终利用宗教(基督教)将人人生而平等的思
   想意识固定下来,人权就产生于人人生而平等的思想意识。
   
   人是上帝创造的,但是,在天主教会中,同为上帝创造的人却是不平
   等的。马丁路德创立的新宗教(也称宗教改革)基督教,把同为上帝
   创造出来的人,置于同一个层次之上。人和神是不平等的。人和人则
   是完全平等的。因为神是公平、公正的,他不会把一些人造得高贵,
   而把另一些人造得卑贱。既然人和人是平等的,那么任何人都不具有
   凌驾于他人之上的特权,因而人们享有的权力也是完全相同的。这就
   是欧洲人权思想的基本特质。
   
   由此,可以得出一个基本的判断:人权来自于平等意识,平等意识来
   自于人的理性觉醒。
   
   在中国,中国没有如欧洲那样的教会作为具体的施掠者,统治集团成
   为了具体的施掠者。统治集团承担着管理社会的职能,对社会具有压
   迫的性质。这种性质被统治者利用,在社会理性尚未觉醒的时代,建
   立起一整套的血缘、宗法以及人生依附的文化和制度,从而使统治者
   能够凌驾于他人之上、凌驾于社会之上,形成了个人或小集团对整个
   社会的压迫和剥夺,一如欧洲的中世纪。
   
   在中国,中国没有上帝,只有天命。中国的天命并不完全是指神灵、
   上帝,它更多的是指神灵或上帝所规定的世界的存在方式和存在秩
   序。也就是说,中国人头脑中的天命、一般而言是指冥冥之中的一种
   固定的秩序安排。对于个人而言,天命则是指冥冥之中对个人在社会
   中的等级、地位及命运安排。人们求神拜佛是希望神灵能够帮助人们
   对这种冥冥之中的命运安排作出所期望的调整。因而中国的天命不造
   人,人是娘生父母养,所谓父精母血。所以中国人不崇拜上帝,只孝
   敬父母、崇拜祖先。而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一种天然的不平等的等级
   关系。中国人从娘胎里爬出来,就注定只是某个血缘伦理体系中的特
   定层次,传宗接代是其神圣的使命,因而中国人都不属于自己,只属
   于那个特定的血缘伦理体系,因而父母可以将子女看作私有,因而父
   母总是凌驾于子女之上。如果说中国人的人权是被剥夺的话,那么这
   个剥夺者不是别人,正是那成千上万的无限疼爱子女的父母们。而这
   种剥夺所依据的,就是统治者所建立起来的那套血缘伦理、宗法以及
   人生依附的文化和制度。这种剥夺是在所谓的“爱”和“为了子女未
   来前程”的旗帜下理所当然地进行的。
   
   五千年的中国,所承袭的就是这一套宗法、血缘、伦理的人生依附文
   化(关于中国文化,请参阅刘新亮的《中国文化论》),五千年来,
   中国的父母们都在一代一代地沿袭着这种剥夺,五千年来,中国的子
   女们都在这种沿袭中丧失了自我。中国的子女并不象欧洲的子女们,
   欧洲的子女既属于家庭,又属于上帝,因而欧洲的子女与父母具有宗
   教和精神方面的平等,中国的子女只属于家庭,其与父母不具有平等
   的基因,因而文艺复兴、启蒙运动等只在欧洲发生,不在中国落户。
   
   在欧洲,宗教所建立起来的上帝观念,为现实的人们创建了一个天下
   共主,在这个共主之下,人们生而平等,享有天赋人权;但是,在中
   国,并没有这样一个天下共主,所有的只是层次分明、等级森严的社
   会统治结构。在中国,要争取人权,就必须破除这个统治结构,要破
   除这个统治结构,就必须先破除这个结构所赖以建立和生存的文化观
   念及其意识形态,而要破除这一套文化观念和意识形态,唯一的方法
   就是进行启蒙,将被这个文化所抑制的理性呼唤出来,以理性来主导
   整个社会。在中国要进行启蒙、呼唤人的理性、建立平等意识,要比
   欧洲艰难得多,因为中国没有一个天下共主来供借用,我们也不可能
   去造一个或借一个天下共主来用,因而走在这条路上的人们,就必须
   要有足够的耐心和勇气。
   
   
   (2008-11-18)
   
   转自《民主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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