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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零八宪章》 良知信仰不允许缺席良知行动----关于《零八宪章》
依照儒家良知学的标准,没有仁爱之心、不关心民众疾苦的儒家是伪儒;没有政治热情、不关注制度建设的儒家是小儒。东海之所以不断枭鸣“干政”、热衷追求制度的先进,且参与了一些政治性活动,乃见义不敢不为,当仁不敢退缩耳。这也是良知信仰的逻辑要求。
作为国内外自由人士一次集中的良知宣示和典型的良知行动,《零八宪章》还在“操作”期间、我还没过目就同意联署了。我多次对一些友人表态过:只要是有利于政治文明、社会进步、民众福祉的好事,我作为当代儒者,都会也都该支持。
《零八宪章》基本理念没问题,但也有一些不足,最大的缺憾是不切中华文化之“实际”。作为中华民族未来政治生活的一份宏纲大愿,除了遵循自由主义的基本原则,体现制度文明,还应该充分体现中华文化的精神,并象《七七宪章》那样提出道德构建的目标。
当然,这些问题是无法苛求自由群体的。他们对中华文化素抱偏见,不可能认识到中华文化根本处的优异性和先进性,不可能认识到,民主自由平等人权是普世价值,仁义礼智信也是普世价值,并且具有更高的普适性,仁本主义不仅完全涵盖、而且可以超越自由主义。
中华文化的缺席、“指导思想”的偏差及某些问题的存在,并不影响我对宪章基本理念基本主张的认同。我在《长夜终将报晓,大海岂可无波?----我为晓波鼓与呼》中说过:“在政治层面,晓波们所追求的,正是东海目前这一阶段所向往的。” 如果中共认定刘晓波有罪而罪在宪章,在逻辑上每一个签署者都难逃其责。在这里我要表态的是,作为《零八宪章》联署人,我愿为自己所做的承担应该承担的一份责任!2008-12-14东海老人首发《民主论坛》http://asiademo.org/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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