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争鸣
为了方便阅读,博讯暂停广告播放,博迅需要您的支持。
[发表评论] [查看此文评论]    陈泱潮文集
[主页]->[百家争鸣]->[陈泱潮文集]->[对杨佳杀警案的再审视(图)]
陈泱潮文集
·17.真的假不了,最终势必会得到整个人类社会的普遍承认
·诺查丹玛斯《诸世纪》预言中的一位滞留在欧洲的东方人
●返璞归真谈妇道
·关于男女分工及相关问题的思考
●对《圣灵福音》的再认识
·宗教政治与人权灵本主义/ 郭国汀
·郭国汀:<圣灵福音>确实值得反复精读
·匡扶者的忠告——以【耶稣取代上帝】是基督教走向式微的一个重要原因
·郭国汀先生关于基督教【三位一体】说法来源的介绍
·郭国汀:三位一体论的由来
●对名利熏心居然敢于冒充上帝的张国堂先生附体邪灵的批判
·假耶稣的马脚(一)——回答张国堂先生《不可在教会之外另搞一套》的信口雌黄
·假耶稣的马脚(二)——看张国堂先生《教会是圣灵的圣殿,真理的柱石——警告陈泱潮》的邪恶
·请背着牛皮不认赃的张国堂先生给个说法
·张国堂先生确实真该当心下地狱了!
·鸵鸟的狡辩――提请张国堂先生要有一点做人的起码道德
·张国堂先生能够多重帮助中共完成其特殊任务!
·驳斥张国堂对《圣经·启示录12:1-2》的屈解
·如果您对“人子”含义不明白,请看看《圣灵福音·末期与“人子”》
·《特权论》所揭示的真理终将赢得中国人民的全面确认
·ZT:王雍罡先生有关陈泱潮和张国堂的评论两帖
●援救曾节明
·对著名反共异议作家申曦(曾节明)先生的证明
·这乘人之危丑化和攻击曾节明先生的郭庆海究竟是什么人?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我中国人的传统美德
·网痞五毛党首恶草根的人品在哪里?
·认定草根是网痞五毛党首恶的依据
·博讯乃是韦石的博讯,不是他五毛党首恶明草实官根的博讯!
●对2009年全国人大会议的批评和建言
·2009年两会期间,致吴邦国委员长暨全国人大全体代表
·对吴邦国“绝不搞多党制三权分立两院制”的批判
·《对吴邦国“绝不搞多党制三权分立两院制”的批判》补遗
·军队国家化刻不容缓——2009年人大会议后致中国军队全军将士
·军队国家化的观念必深入人心
·否定人类普世价值,就是否定人类作为【类的同一性】(外一帖)
·关于人有没有【类的同一性】的进一步探讨
·答友人二则:我为什么要提出中国民主化变革第六方案?
●陈泱潮(陈尔晋)在若干重大人生十字路口一以贯之的选择
·我的第一个重大人生十字路口的抉择——要不要动笔写出《特权论》?
·我在第二个重大人生十字路口的抉择——要不要组织力量把《特权论》刻印出来?
·我在第三个重大人生十字路口的抉择——邓小平复出,中国有可能和平地进行民主改革,要不要中止发动新疆起义?
·我在第四个重大人生十字路口的选择——挤身官场投靠邓小平,还是为“解民于倒悬”将真理诉诸人民?(图3)
·我的第五个重大人生十字路口的选择——出国创建【民主国际】,还是冒险留在国内促进中国民主化和平变革?
·我在第六个重大人生十字路口的选择——是自顾自立即出逃,还是作为当事人应当以舍己救人精神说明情况,以免中共9号文所针对的一批民运骨干被抓捕坐牢?
●炮轰张网捕鱼的伪总统真骗子伍凡
·陈泱潮关于伍凡非法擅自发布《中国过渡政府筹备委员会解散公告》的声明
·关于将《照妖镜里看伍凡》两文收入陈泱潮文集的说明
·照妖镜里看伍凡过渡政府的政治水平和实质(一)
·照妖镜里看伍凡过渡政府的政治水平和实质(二)
·不要被“反共”的旗号口号蒙蔽了我们的眼睛和耳鼓
·陈泱潮郭国汀关于绝对不能在2008年1月1日匆忙宣布成立过渡政府的紧急提案
·陈泱潮关于政府筹委会必须认真审查伍凡履历的提案(1)
·伪总统伍凡究竟何许人也?(2)
·当今中国迫切需要义士查清伪总统真骗子伍凡真相!
·关于防患于未然,必须向美国联邦调查局有所备案的建议
·【伪总统真骗子伍凡】的三大骗术
·这是实话还是故意欺骗——请看《伍凡:過渡政府領導授權軍隊政變》
·坚持原则,顾全大局,努力避免民运政府满天飞的荒唐戏
·关于伍凡先生正在把过渡政府推向万丈深渊的警告
·陈泱潮怒斥伍凡!(1图)
·【伪总统伍凡】与中共的图谋
·伪总统伍凡的目标和任务
·“伍凡牌过渡政府”的出路
●跟帖悬疑仅供参考
·跟帖照转:知情人披露伍凡的军阶
·“据知情的朋友说”: 的确是伍凡埋葬了中国之春
·跟帖之说【伪总统伍凡实际上是中共中将】恐怕未必是空穴来风
·再谈【伪总统伍凡实际上是中共中将】恐怕未必是空穴来风
·呜呼!【伪总统伍凡“中将”主持的新唐人电视台猫鼠评论节目】!
●独立评论不容我揭批伍凡
·三问独立评论版主
·再问独立评论版主
·“独立评论主管”究竟怕什么?
●对【伪总统伪过渡政府】批判的阶段性小结
·碍于投鼠忌器,对【伪总统伪过渡政府】的四忍批判
·对【伪总统伪过渡政府】批判的阶段性小结
●与独立知识分子的交流
·就信仰问题回应格丘山网友二帖
·关于格丘山与任百棱争执兼及五毛典型特征之我见(2张图)
·希望在否极泰来之中
·《关于格丘山与任百棱争执兼及五毛典型特征之我见》和马上现身的五毛“007”威胁恐怖帖
·有深邃思辨能力的志士仁人应当团结起来
●对枭雄黑道以暴易暴路线的再驳斥
·“中国革命复兴党”到底想要复兴什么?
·正本清源扫荡假冒伪劣所谓“民运领袖”系列文章作者陈泱潮(陈尔晋)简介
●与屠杀耶稣的法利赛人假冒为善者再争战
·欢迎小溪先生坦白,指正小溪先生掩盖的事实真相
·陈泱潮作为幸存者是名利之徒,还是公义之士?
·小溪!你这不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公然造谣吗?
·小溪宗教论坛删除吾文和封杀我名的事实真相(1)
·小溪宗教论坛删除吾文和封杀我名的事实真相(2)
·小溪的“等于”都是胡说!
●先声为邓玉娇呐喊
·邓玉娇的正当防卫和人身自由权利不容剥夺(3图)
·征集签名:就邓玉娇事件告全国人民书
·陈泱潮就邓玉娇事件致胡锦涛温家宝
·《征集签名:就邓玉娇事件告全国人民书》签名录
·汤潜阳! 你一口一声蔑称别人是“神汉”,你是什么???(外一帖)
●【生命活水】
·中共恐惧[猪瘟]的玄机
·对未来中国的前瞻与后顾
[列出本栏目所有内容]
欢迎在此做广告
对杨佳杀警案的再审视(图)

陈泱潮(陈尔晋)
   2008-11-27

【中华合众国网站以独攻独论坛首发http://www.tianyao.org/frame-php4.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

   

题记


七一刀客讨说法,


六四警察尽怯阵。


施暴遭暴暴还暴,


求仁得仁仁上仁。


   
   ----------------------------------
   
   目录
   
   0.题记
   1. 很值得研究并应该找出正确的理性的答案
   2. 杨佳杀警案的性质:自发性官逼民反,以一个人的军队反抗专制独裁暴政。
   3. 杨佳之所以赢得网民压倒性的同情、赞誉及敬佩的个人品质闪光点
   4.中共执法犯法、司法非法的大暴露
    ⑴、故意违背《刑诉法》【管辖】规定
   ⑵、故意违背《刑诉法》【回避】规定
   ⑶、故意违背《刑诉法》【辩护与代理】规定
   ⑷、故意违背《刑诉法》必须依法公开审理案件的规定,从头至尾黑箱操作,进行秘密审判
   ⑸、故意不查清案件生发原因,刻意掩盖执法部门执法犯法导致官逼民反的事实真相
   ⑹、没有听说传唤杨佳投诉不果过程中上海警方受理人出庭作证
   ⑺、非法扣押杨佳母亲132天,故意非法剥夺了杨佳母亲作为杨佳杀警案最重要证人的资格和证言
   ⑻、故意掩盖事件真相,没有如实公布杨佳杀警全过程现场录像
   ⑼、杨佳本人没有承认杀人,更加使案情扑朔迷离,事实真相严重不清
   ⑽、严重违背“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原则、匆忙处死杨佳,是践踏法律、草菅人命、无视民意的犯罪行为
   5.中共司法历经三阶段,今日速杀杨佳证明已经严重倒退回到“文革”砸烂公检法前的“黑帮公检法时代”
   6.故意以权治代替法治,这种倒行逆施的行为实际上已将杨佳塑造成了暴力倒共的楷模
   7.杨佳精神会影响一代中国人去争人权、争自由、争民主、争法治
   8.杨佳与【上帝之道-人权-灵本主义】
   附图:刘长春-刘翔照片/輪迴轉世紀實故事─劉翔是劉長春的轉世http://www.youmaker.com/video/sa?id=76a2e7ed640249e29925ead8bc7bdd91001
   
   ----------------------------------

1.很值得研究并应该找出正确的理性的答案

   
   昨天,杨佳就这样被中共急急忙忙处死了。
   
   杨佳之死,引起了巨大的社会反响。杨佳这样一个连杀10个警察导致6死4伤的人,为什么会赢得天下所有人关心、为什么会赢得绝大多数中国知识分子和民众的关注、同情、敬佩、歌颂?这很值得研究并应该找出正确的理性的答案。
   
   我本人除了参与《关于特别赦免杨佳先生的公民建议书》签名外,还适时地直接发表了以下文章和接受了相关采访:
   
   •就杨佳一案的审理管辖回避辩护等合法性问题致胡温(图) 2008-7-27
   •强烈要求胡温立即纠正警方对杨佳案的若干非法举措 (图) 2008-7-27
   •紧急呼吁:力争杨佳案在上诉期间获得公正审理 2008年09月08日
   •从签名网的表现看民运大佬们顾全大局服从真理的重要性 (共3页) 2008-9-9
   •事实真相不清,你中共能杀杨佳吗?2008年11月3日
   
   其中以《强烈要求胡温立即纠正警方对杨佳案的若干非法举措》一文在签名网发起了征集签名的活动。呼吁中共必须依法(尽管这个法是中共法)慎重处理杨佳一案外,一开始就正告中共:“杨佳一案,如同瓮安事件一样,是中国社会矛盾的聚焦反映……杨佳案是整顿警风挽回民心的一个机会,也是放纵恶警,进一步丧失民心,激起民怨造就出千千万万陈胜吴广胡文海杨佳的契机!何去何从,取决于胡温对待本文呼吁和要求的决定!本人希望中国实现和平的民主化转型,而不是玉石俱焚的动乱局面!故以此文致胡温,依法正告利害关系!”
   
   ——遗憾的是,最终中共政权还是一如既往地利令智昏地拒绝了我的告诫,把整顿警风挽回民心的一个机会,变成了进一步丧失民心,激起民怨造就出千千万万陈胜吴广胡文海杨佳的契机!
   
   面对中共这种顽固抗拒进行和平的民主化转型的极其错误的抉择,面对网上种种不同的反映,我觉得有必要对杨佳杀警案的社会意义加以理性的客观总结,以告天下。

2.杨佳杀警案的性质:自发性官逼民反,以一个人的军队反抗专制独裁暴政

   
   杨佳杀的不是一般人,而是警察首脑机关的警察,造成6死4伤的结果。但是,杨佳并不是带着自觉推翻中共专制独裁暴政的目的到警察首脑机关造反杀警,而仅仅是针对暴政警察,因此,杨佳杀警行动与“反革命颠覆国家政权罪”沾不上边,尽管具有典型的人民性。
   
   另一方面,杨佳是在受到执法警察的非法对待得不到依法解释和妥善处理后,才採取的“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的行动。
   
   因此,杨佳杀警事件的性质,也不是什么报复杀人,而是地地道道的官逼民反、实实在在的民众反抗一党专制独裁暴政的自发行动。这是一个人的军队对整部国家机器、对一党专制独裁暴政的不自觉的宣战和反抗!

3.杨佳之所以赢得网民压倒性的同情、赞誉及敬佩的个人品质闪光点

   
   杨佳之所以赢得网民压倒性的同情、赞誉及敬佩的原因,除了他官逼民反事件的悲剧性遭遇、他的行动潜在着典型的人民性、还有广大民众受够中共专制独裁暴政长期压迫而强烈不满所引起的共鸣之外,更重要的是,杨佳个人品质具有的中国人性中非常缺乏的闪光之点。
   
   从有关杨佳事迹的报道中看出,杨佳首先是一个对人对事态度认真、具有原则性的人。他不仅是一个中规中矩的的青年,而且是一个“十分冷静,头脑清醒,逻辑清晰”、热爱生活、热爱旅游、热爱学习的优秀青年。杨佳孤胆闯入警察首脑机关只杀男警察,不杀女警察,创造了6死4伤的战果而全身无伤,不仅反映了他的机智和勇敢,也反映了他的男子汉风度。尤其非常重要的一点是:杨佳有着强烈的个人尊严意识、公民人权意识,有着中国传统文化中“士可杀不可辱”的精神境界。
   
   杨佳涉案后,从一开始被询问到一审二审直到结束,其表现十分坦然、从容、镇定、老辣,宛如一个久经沙场法庭搏斗的老手,应对到了无懈可击的地步。最后走上法庭接受死刑判决时的态度、大步流星昂然阔步前行的气慨,反映了杨佳对待生与死的问题已经形成了很好的气质素养和良好心态,个性坚毅、义无反顾,令人叹为观止!

4.中共执法犯法、司法非法的大暴露


⑴、故意违背《刑诉法》【管辖】规定

   
   根据《刑诉法》第二章《管辖》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杨佳一案货真价实是数一数二十足的"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应由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但是,尽管我在7月27日致中共中央 胡锦涛 国务院 温家宝的信中已经指明这一点,中共执法司法部门却一直故意执法犯法司法非法,没有依法按照明文界定的管辖规定办案,给上海警方司法系统提供了报复性侦办、审理、速杀杨佳的机会。

⑵、故意违背《刑诉法》【回避】规定

   
   根据《刑诉法》第三章《回避》第二十八条的明文规定,由于事由起于上海警方误将杨佳当作偷窃自行车者……终于杨佳在多次和上海警方交涉无果而到上海闸北警方首脑机关刺杀上海警察。因此,依据《刑诉法》有关【管辖】与【回避】的上述明文规定,杨佳一案绝对不能交由上海警方侦办!坚持由上海警方侦办杨佳案,就是坚持有法不依、非法办案!——但事实上是,尽管我在7月27日致中共中央 胡锦涛 国务院 温家宝的信中已经指明这一点,中共执法司法部门却一直故意不依法执行【回避】规定,杨佳案自始至终在上海办案,实属故意执法犯法司法非法,拒不依法遵守【回避】规定办案。

⑶、故意违背《刑诉法》【辩护与代理】规定

   
   根据《刑诉法》第四章《辩护与代理》的明文规定,杨佳有自行选择辩护律师的权利,可是,当局为了把他们指派的律师强加给杨佳,居然把杨佳母亲非法塞入精神病院,直到案结临近执行死刑的时候,才不能不解除对杨佳母亲的非法扣押。既然把杨佳母亲塞入精神病院,判其患有精神病,怎么能够由正患有精神病的杨佳母亲来聘用为杨佳辩护的上海律师呢?这不是故意违背《刑诉法》【辩护与代理】规定吗?

⑷、故意违背《刑诉法》必须依法公开审理案件的规定,从头至尾黑箱操作,进行秘密审判

   
   对此无须多说,读者已经一目了然。

⑸、故意不查清案件生发原因,刻意掩盖执法部门执法犯法导致官逼民反的事实真相

   
   审理杨佳案刻意掩盖事实真相之一,是没有传唤杨佳在2007年10月因为骑一辆无照自行车而被上海警方殴打的执法犯法者和证人出庭。把案发事由是官逼民反的根源刻意加以掩盖,有意袒护执法犯法者,无视杨佳作案动机事出有因,系官逼民反的性质。派出所近六個小時的錄像錄音,一直秘而不宣;

⑹、没有听说传唤杨佳投诉不果过程中上海警方受理人出庭作证

   
   楊佳回到北京後多次通過信函和電子郵件,向上海公安閘北分局投訴,提出索賠和處分有關人員。這些材料很能說明真相,警方却一直拒不公佈。
   
   在当今数千万访民投诉无门,遭到所谓“截访”,甚至在首都北京被各地衙门派来的警察抓捕回原籍加以迫害——这是当今十分值得关注的自古以来前所未有的(中共国)政府毫无制衡的权力贪污腐败、严重渎职失职、不为百姓负责的现实状态!当今中国百姓有冤难申、投诉无门,处境之悲惨也是自古以来前所未有!

⑺、以谎称的精神病为由,非法扣押杨佳母亲132天,故意剥夺了杨佳母亲作为杨佳杀警案最重要证人的资格和证言

   
   杨佳母亲王静梅在杨佳被捕后不久,被带到北京一家警方管理的精神病院非法扣押了132天。直至快处死杨佳前夕,王静梅才被带至监狱与杨佳匆匆见面,然后被允许回家。在庭审过程中,杨佳母亲作为当事人直系亲属和最主要证人始终没有出庭见证。

⑻、故意掩盖事件真相,没有如实公布杨佳杀警全过程现场录像

   
   上海市检察院的检察官在录像播放时称:“杨佳仅用了七秒钟就杀死了四位民警。”——杨佳这从未经过军事格斗训练的人为什么能够具有如此非凡的能力一秒多钟就杀死一名训练有素的警察?怎么能眨眼之间连串数楼手刃10名警察?事实真相显然不清。当局到底是害怕中共警察外强中干色厉内荏不堪一击的衰弱空虚贪生怕死的丑陋嘴脸被曝光,还是没有十足证据认定就是杨佳手刃10名警察?没有如实公布杨佳杀警全过程现场录像,完全给人留下杨佳杀警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重重疑窦。

⑼、杨佳本人没有承认杀人,更加使案情扑朔迷离,事实真相严重不清

[下一页]

©Boxun News Network All Rights Reserved.
所有栏目和文章由作者或专栏管理员整理制作,均不代表博讯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