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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奸判定理论的真谛 汉奸是中国历史上,统治集团一厢情愿地拟定的一种非常严酷的刑罚罪名,是维护专制政权最坚硬的一道思想屏障,也是套在愚民头上最管用的“紧箍咒”,汉奸和爱国主义是一个硬币的两面。
“逼上梁山”为山贼,“逼下大海”为海盗,“逼出国境”的就是汉奸。西汉飞将军李广之孙李陵便是一个被“逼出国境”的原汁原味的汉奸。
皇家对汉奸的判定是只看结果(没回耒),不问成因(被俘,是否乘机去卧底?是否假投降?)。接下耒就是杀戮人质,李陵的妻儿母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被汉武帝屠杀干净的,还顺便创去了太史公司马迁的卵蛋。以老夫看,汉奸李陵就是杀回龙庭,取了龙头,夺了鸟位,也不为过,也才能解老夫心头之气。
史学家判定汉奸的标准则更为稳妥,要看最终结果。大汉奸吴三桂,如果最终反清成功,当了帝王,那么,老夫我敢肯定他是比申包胥还伟大的复国者,当然,这轮不上我肯定,他老人家早就自已肯定自已了。
汪精卫只所以成为如假包换的大汉奸是因为他满足了成为汉奸的重要条件——失败。蒋介石投靠美帝国主义,为什么没有成为汉奸?这是因为美帝国主义领导了反法西斯战争并取得了胜利。联美抗日的蒋和联俄抗日的毛,在此期间是一个战壕里的“战友”。投靠苏俄的毛没有成为汉奸的原因和蒋一样,外加他在“战友”之间的争斗中也取得了胜利,离汉奸距离就更远了。不过蒋毛两位也很危险,距汉奸仅一步之遥。如果是“汪伪政权”取得了战争的胜利,蒋毛二位便是铁打的汉奸没跑。二位与美俄的勾结证据确凿,“出卖祖国”更是有目共睹。
由此可见,成为大汉奸的首要条件是失败。如果成功,非但不会成为汉奸,还会成为总裁或伟大领袖之类的人物。正如希特勒所言:“没有人会追究胜利者的责任”。
有关汉奸判定的理论是在压制个人的自由选择和强化民族冲突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其目的就是要全体奴隶无条件地听命于暴政,为暴政卖命。既便是被逼得家破人亡,走投无路,也不能反叛,尤其是不能与“外夷、倭寇”联合起耒反抗。否则,就是“汉奸”、“卖国贼”。这就好比虐待子女的父母不能被告到法庭上一样,否则,就是“不孝”和“忤逆”。
“不孝”和“忤逆”维护着家庭的暴力,“汉奸”和“卖国贼”维护着家国的暴政。
有关汉奸判定的理论将独裁者的利益置于人道之上,置于正义与真理的原则之上。既便是冤杀岳飞的赵构和凌迟处死袁崇焕的朱由俭,你们也必须对他孝忠,甚至是逃离这样一个人吃人的社会也被视为“汉奸”和“卖国贼”。由此可知,汉奸判定理论是一种不问青红皂白的官定流氓意识和强盗逻辑。
下面是老夫在《末世大辞典》里查找出的几位洋汉奸,供大伙赏析。
1, 艾因斯坦
一个居心险恶的“汉奸”和“卖国贼”。他背叛祖国(德国),潜逃到敌国(美国)并建议和鼓励敌国研制原子弹,去毁灭他的祖国。
2,艾森豪威尔
最地道的忤逆之辈和不孝子孙。他数典忘祖,统帅盟军彻底毁灭了他祖先的祖国。
3,希特勒
最成功的“汉奸”和“卖国贼”。他以武力成功地将自己的祖国奥地利并入了德意志帝国的版图。
此文于2008年12月22日做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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