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党社团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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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先声
·郭泉:民主先声31:台湾问题只靠一国两制是不够的,恐怕还得走联邦制宪政道路
·郭泉:民主先声32:中国的领导人还是得靠人民来选,不能再靠枪杆子和小圈子
·郭泉:民主先声33:所有政治只有两种:一是民主,另一是专制,而中国不幸一直是后者
·郭泉:民主先声34: 先富人群根本不想和人民共同富裕,他们想要的是经济特权
·郭泉:民主先声35:还有什么丑闻人民不能承受?
·郭泉:民主先声36:我们要警惕并阻止权贵者用眼前利益劫持我们民族的未来
·郭泉:民主先声37:没有民主制,就没有新中国
·郭泉:民主先声38:中国必将在20年内实现多党竞选的民主体制
·郭泉:民主先声39:让文学副教授发表文章必须写错别字的时代,是极端堕落和反人民的
·郭泉:民主先声40:民主制,作为人类最文明的科学管理体制,才真正是三个代表
·郭泉:民主先声41:党指挥枪,其实就是军人政府,实质是军事独裁政权
·郭泉:民主先声42:21世纪中国必须构建以民主制度和国学教育为核心的政治文化体制
·郭泉:民主先声43:那些认为“农家乐”的人,是没有良心的
·郭泉:民主先声44:谁该向谁感恩?到底是党养活了人民,还是人民养活了党
·郭泉:民主先声45:面对人民的苦痛,我们怎么能背过脸去,丢下他们不管呢?
·郭泉:民主先声46:中国目前的专制统治,造成大多数知识分子缺乏良知,并对统治阶级有一种原始恐惧
·郭泉:民主先声47:中国必须尽快实行多党竞选的民主体制,否则风起云涌的人民起义将横扫一切专制统治
·郭泉:民主先声48:别我们一提多党竞选的民主政体,你们就污蔑中国老百姓的素质低
·郭泉:民主先声49:一党专政是人类历史上最凶残的一种反人类罪行
·郭泉:民主先声50:关于经济和政治的关系,我认为应是“改革开放加民主政体”
·郭泉:民主先声51:我一生最美好的愿望是当八年中国总统,然后回老家种田养猪
·郭泉:民主先声52:“民主”就是多党竞选的政治体制
·郭泉:民主先声53:“人民当家作主”,就是人民可以用手里的选票选出自己的执政党
·郭泉:民主先声54:所有被迫害和被玷污的中国人,都应该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郭泉:民主先声55:同胞们,以民主的名义,我们团结起来!
·郭泉:民主先声56:制衡是民主的操作核心,多党竞选才能保证这样的制衡
·郭泉:民主先声57:民主制度作为一种选择执政党的方式,其实也是我们的生活方式
·郭泉:民主先声58:联合国应该为各国民主进程保驾护航,而不能受控于个别专制国家
·郭泉:民主先声59:执政党绝对不是国家的主人,我们才是主人
·郭泉:民主先声60:只要还没有实现多党竞选的民主政体,中国就还处在人类的史前时代
·郭泉:民主先声61:2007年11月1日,我启动了“中国民主革命的蓝色运动”
·郭泉:民主先声62:当代大多数知识分子已经成为了一党专制的“会说话的工具”
·郭泉:民主先声63:警察同志,我也想“带好儿子教好书”,可是我怎能不管国家人民呢?
·郭泉:民主先声64:我们必须拨乱反正,其唯一结果只能是建立多党竞选的民主中国
·郭泉:民主先声65:国民党已经还权于国民了,共产党到现在还没想和人民共产
·郭泉:民主先声66:前苏联的一党专制是民主俄罗斯的前夜,中国也将如此
·郭泉:民主先声67:现在谁还认为中国这样的社会是社会主义社会,谁就该下地狱
·郭泉:民主先声68:中共十七大开成“民生”会议,其实质就是用“民本”清洗“民主”
·郭泉:民主先声69:11月9日,我宣布《2007大中华(大陆、港澳及台湾)宪章》诞生
·郭泉:民主先声70:中共党(团)委及其“党羽组织”必须自食其力,不得侵吞人民纳税
·郭泉:民主先声71:取消工人罢工权力的执政党绝不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
·郭泉:民主先声72:郭泉致国家主席胡锦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的公开信
·郭泉:民主先声73:感谢人民警察,让我的朋友李国宏先生成了人民英雄
·郭泉:民主先声74:中国民主同盟盟员郭泉致中国政府总理温家宝的公开信
·郭泉:民主先声75:感谢“自由门、无界”,共产党的愚民政策,再也无法愚弄网民了
·郭泉:民主先声76:郭泉就中国工商银行13.8万下岗职工致温家宝总理的公开信
·郭泉:民主先声77:2007年11月25日,我启动了维权人士的国民救济程序
·郭泉:民主先声78:满清政权被终结后,中国的仁人志士就一直在寻找道路
·郭泉:民主先声79:民主就是人民当家作主;民主党就是让人民当家作主的党
·郭泉:民主先声80:就370万复转军人问题,我致信胡锦涛和温家宝
·郭泉:民主先声81:探讨“二十一世纪中日关系的新思维”
·郭泉:民主先声82: 郭泉告中华全国各族人民及海外同胞书
·郭泉:民主先声83:有两类知识分子,一类是我这样的,另一类是他们那样的
·郭泉:民主先声84:我们只不过是提倡人民有权选择执政党而已,怎么是颠覆国家政权呢?
·郭泉:民主先声85:告中华全国退役军官书:卸磨杀驴,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郭泉:民主先声86:用纳税人税收建立的纪念馆,只能纪念人民追求民主解放的历程
·郭泉:民主先声87:我声明“三退”,退党、退团、退队,当然不用给神看,给人看吧
·郭泉:民主先声88:中国新民党党章暨施政纲领
·郭泉:民主先声89:拯救一人即救整个世界,迫害一人即害全体人类
·郭泉:民主先声90:为复转军人维权英雄赵德福募集善款告中华全国各族同胞书
·郭泉:民主先声91:“中国化学化趋势”下中国人民对中国专制集权统治的反抗
·郭泉:民主先声92:在21世纪还在搞一党独裁的执政党才犯下了“颠覆国家政权罪”呢
·郭泉:民主先声93:中国新民党新年贺词:告全世界各国政府、政党和人民书
·郭泉:民主先声94:共产党一直认为大学是为共产党培养一党专制接班人的地方
·郭泉:民主先声95 :中国必须在保护本民族传统文化的前提下,汇入世界民主浪潮
·郭泉:民主先声96:中国必须解除报禁,“新闻自由”必须包括采访的自由和被采访的自由
·郭泉:民主先声97:民主中国,就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中国,就是人民的中国
·郭泉:民主先声98:郭泉报导:中国专制主义条件下最和谐的一次会谈
·郭泉:民主先声99:放弃战争赔偿,是完全非法,完全不符合中国人民利益的卖国行为
·郭泉:民主先声100:生是中国人,死是中国鬼;入狱被杀是我们民主人士的必修课
·郭泉:民主先声101:更多的人死于心碎!(中国新民党致“中国过渡政府”运动的贺信)
·郭泉:民主先声102:推进中国民主化进程,记者朋友功不可没(第一批“文胆”记者网址)
·郭泉:民主先声103:大学生们应该团结起来反对谎言、反对专制、反对党文化
·郭泉:民主先声104:看看中共是怎样把“政协”变成中共的一个“联合支部”的
·郭泉:民主先声105:杨帆门事件、萧瀚教授以及南京的大学生民主意识
·郭泉:民主先声106:21世纪南京必将成为中国民主革命的策源地和未来的民主运动中心
·郭泉:民主先声107:网络就是我们的武器,网民就是我们的军队
·郭泉:民主先声108:民主党的领袖、民主时代的总统都只是人民的一条狗而已
·郭泉:民主先声109:民主制才是和谐社会的根本保障(李清博士被限制在南京有感)
·郭泉:民主先声110:我们要反对中国共产党在“宏大叙事”下对个体生命的蔑视态度
·郭泉:民主先声111:专制独裁在竭力压制民主的同时,也在鼓励人民群众发动民主革命
·郭泉:民主先声112:安徒生童话《皇帝的新衣》里的皇帝、大臣要比中国共产党可爱百倍
·郭泉:民主先声113:中共利用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帮助中共更好地实现了一党独裁
·郭泉:民主先声114:“被告席”和“审判台”,在不远的将来,是一定要颠倒过来的
·郭泉:民主先声115:“反饥饿、要生存”, 来自两个伟大的女性傅月华、陈冰的呐喊
·郭泉:民主先声116:我就不信,多党民主的“选举成本”会比专制独裁的“制度成本”大?
·郭泉:民主先声117:如果执政党拒不放弃独裁的话,我们就必须将革命进行到底
·郭泉:民主先声118:大家要警惕中共“五毛党”对中国民间维权人士的“妖魔化”
·郭泉:民主先声119:我现在已经成了世界上有史以来中国共产党最害怕的人了!
·郭泉:民主先声120:为中国民主事业,我决定起诉全球最大搜索引擎美国Google公司
·郭泉:民主先声121:从“民主墙”、“民办刊”到“民主网”:谈中共信息封锁的最终破产
·郭泉:民主先声122:为维权斗士孔强先生募集善款告中华全国各族同胞书
·郭泉:民主先声123:就2008年2月4日中国网民党的成立,谈中国网民的网络革命
·郭泉:民主先声124:中国新民党、中国网民党近期要做的两大网络工作:雪灾和奥运
·郭泉:民主先声125:法轮功与人民圣殿教:回顾中共社论,看中共的新闻封锁和愚民政策
·郭泉:民主先声126:从台湾“激烈”选战攻辩,谈民主是维持中国社会稳定的根本力量
·郭泉:民主先声127:邹涛、李铁两先生揭开了决战08的序幕,人民必胜,民主万岁!
·郭泉:民主先声128:古语“仁则荣,不仁则辱”,如今共产党不仁且无耻
·郭泉:民主先声129:当列宁与亨廷顿在中国相遇的时候,中共独裁统治就可以被终结了
·郭泉:民主先声130:美国Google公司已向我屈服,而美国yahoo公司还在负隅顽抗
·郭泉:民主先声131:我在向美国旧金山法院起诉美国yahoo公司的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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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泉:民主先声54:所有被迫害和被玷污的中国人,都应该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中石油、中石化2000年-2001年下岗人员

   维权项目书

            

      

   本项目是针对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简称中石油和中石化)在2000年和2001年下岗离职的59万需要维护工作权利的人员而设立的。

   这些人员是因为各种原因被欺骗与单位签定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简称“协解人员”。

   中石油和中石化是原中国石油部分成两个单位,现在同为世界500强,其中中石化是亚洲第二大公司,据《世界周刊》排名,中石化是全球第17大公司。

   中石油中石化在2000年和2001年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非法解除员工59万人,目前这59万(详细数字当局没有对外公布)人的绝大部分人员正在用不同的形式进行维护工作权利的抗争,以挽回自己所遭受的经济上以及精神上的损失。我们就是要为这些人找到一个更加有效果的方法,来推进中国的公民政治运动的进展。以下我简单介绍此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中石油中石化协解人员维权

   二、地点:中国国内的各油田各石化企业,分布在每个省、直辖市、自治区都有不同的人数协解下岗,主要以大庆油田、胜利油田、辽河油田、江汉油田、克拉玛依油田、中原油田、四川油气田、吉林油田等单位为主。

   这些地方维权热情高,利益夙求一致,人员便于集中。

   三 远期规划:2009年12月30日之前,登记30万人员,并将这些人员组成一个同一法律诉讼群体。

   四 近期目标:中原油田试点工作开展。(目前已经展开)形成500至800人的骨干维权力量。

   五 所需资金:(内部计划、不予公布)

   六 目前投入情况:1、试点已经印二千份宣传、统计人数的调查资料。2、资料已经全部下发完成。3、目前已经形成30人的维权骨干人员力量。

   目前本项目社会反响很好,已经和美联社、德国法兰克福汇报等12家国际著名媒体通报了情况。下岗人员更是踊跃参加。项目需要后续的发展资金支撑,以能顺利的达到规划目标。

   

   附件1

   

   呼吁协解人员用司法途径展开维权自救

   

   自从2001年,我们被剥夺了工作权利、间接的剥夺了生存的权利。失去了自己赖以生存的工作,没有了生活来源,几乎使我们这些被胁迫解除劳动合同的大部分人员,沦入社会的最底层,苦难由此开始。在此期间的2002年直至2005年,协解人员每年都有不同程度的和中原石油勘探局及中原油田进行交涉,努力挽回所遭受的损失,很遗憾均无结果。2006年5月,胁解人员自发的进行了为期十天的抗议活动,抗议有关当局无视共和国的法律,无视“和谐社会”的全民意志,虽然抗议活动期间有四位抗议人员被行政拘留,但是我们自豪的换回来了2800个所谓的就业机会,为胁解人员及其家属赢得近每年3000万元的经济利益!事实向我们被胁解的一万余名人员表明,我们们的权利是争取来的,自己的权利必须自己去争取!

   就此,我们需要通过多种途径展开我们的维权自救工程,勇敢的拿起法律的武器,并使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在一些关注中国维权人士的帮助下,中原油田协解人员的状况资料被广泛的在社会中传播,并引起了中国法律维权界的普遍关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范亚峰博士,以及著名维权律师唐荆陵先生和荆楚先生等多名律师均提出愿意提供法律帮助,提出走司法途径解决协解人员目前以及将来所面临的困境,国内维权界著名人士郭泉先生、刘安军先生、郭永丰先生、王勇先生均表明愿意为我们提供帮助。

   一 用司法途径解决协解人员:

   1、目前协解人员一般用上访的方式,试图用这个方式解决问题,但是很遗憾的是效果并不是太好,原因是没有法律的保障,总是在被有关的工作人员以没有相关政策为理由,甚至是拒绝接访,我们被动的被导入政策的“旋涡”,不能自拔,在他们制定的前后不一的政策中被踢来踢去。利用目前我国的法律,一旦进入司法程序,在程序上基本能保证我们不会被“踢来踢去”原地不动。

   2、避免因集体上访触犯国家法律。因为协解人员众多,并非是一人一事,而是众人一个事,大家有一个共同的目的,个人上访很显然根本无法解决众人的事情,如果大家集体上访或众人讨论上访的有关事情,经验告诉我们往往被以煽动集体上访的罪名拘捕,而使协解人员的处境更加被动。

   3、可以合法的在我们中间推选诉讼代表,办理诉讼中的日常事务,如聘请律师,收取愿意参与诉讼的人员所应付的诉讼费用,监督费用的使用情况,寻找有利于我们胜诉的证据等。

   二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以法判令协解协议无效,恢复诉讼人(原告是参与诉讼的协解人员)的原工作岗位。

   2、要求中原石油勘探局支付协解之日起,至重新恢复原工作原岗位的6年来的平均工资。

   3、要求中原石油勘探局支付从协解之日起,至重新恢复原工作原岗位的劳动保险金。

   4、要求中原石油勘探局给予在协解后,退休的人员和非协解的退休人员有同样的退休待遇。

     三 法律依据:

   1、1999年国家劳动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颁布的《关于贯彻两个条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中规定:“任何单位都不能以‘买断工龄’等形式终止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

    1999年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中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也强调:“确保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出售方应在申请出售前征求职工对出售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的意见,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在企业出售中终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不得借出售之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对职工‘买断工龄’或为职工办理提前退休,把职工推向社会。”这两份文件从维护社会稳定、维护职工利益的角度,规定企业不得以“买断工龄”的形式将职工推向社会。而中石化集团公司中原石油勘探局在2001年却置国家的政策法规于不顾,打着“有偿解除劳动合同”的幌子,“了断”职工,显然已经违反了国家政策和法规。

   2、《劳动法》第三章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然而当时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原石油勘探局,一不是濒临破产,二不是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而是效益极佳的一个特大型国有企业。一没有向企业工会提交报告,二没有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讨论,三没有听取职工的意见,四没有给职工协商,五没有给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批,这就违反了《劳动法》第三章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3、国家劳动部劳部发〔1996〕354号《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用人单位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者,如果其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1)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

    (2)工作年限较长,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

   (3)复员、转业军人初次就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法》第三章第二十条也明确指出:“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从以上法规可知,除破产倒闭企业外,国有企业职工,特别是“40、50”人员是不会轻易下岗失业的,他(她)们的劳动权利是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中石化被裁减职工中有大部份工龄是达到了10年以上的,也有不少是距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企业必须与他(她)们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允许将他们“扫地出门”。中石化的做法显然也是违法的。

   4、《劳动法》第三章第十八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四 协解人员目前应做的工作:

   1、寻找愿意通过诉讼解决问题的协解人员,并做好记录,以便将来汇总。

   2、推举诉讼代表,收取诉讼费用,并推举专门人员监督使用和管理的情况。

   3、建立协解人员相互通畅的联系渠道,更经济(节约)更快速的通报诉讼的进展情况。以上未考虑周到的地方,请大家提出,尽快进入司法程序,使大家有可能早日得到对

   于我们协解人员来说应该是迟来的公正。

     2007年8月29日

   

   附件2

   关于中原油田维权情况的通报

   

   通过近期在中原油田展开的维权工作,每个参与维权工作的人员,更加坚定了通过使用法律诉讼的方式方法,解决“协解”人员权利被侵害的信心。下岗人员积极参与,比该项目事先进行的评估预计的效果更好。经粗略统计,大约已经有一千五百人声明愿意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欢迎媒体记者采访报道。

                             2007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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