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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枪为什么总是专打“出头鸟”? 当今中国,举凡有群体事件发生,总是习惯地将事件定性为“这是极少部分人在背后煽动或挑拨不明真相的群众,把矛头对准政府和公安干警的突发性群体事件”,并表示要严查和严打这“极少数坏人”。并形成了一种“枪打出头鸟”的思维定势。这次重庆发生出租车司机罢工事件后,重庆市政府发言人称“重庆市公安机关正在全力调查操纵出租车罢工的人员”,就是这种思维定势的典型反映。
群体事件发生后不首先检讨自己,而是首先“枪打出头鸟”的作法,是官本位意识浓厚、官民关系本末倒置思维的典型表现——其实,中国人是当今世上最驯服,最懦弱,最胆怯的群体,除非万不得已——有屈无处申,有冤无处鸣,人们是不会起来闹事的;不到“逼上梁山”的地步,民众是不会起来反抗的。远的不说,就近年来发生的重庆万州事件、合川事件、四川广安事件、安徽池州事件、浙江戴海静事件、贵州瓮安事件等等特大群体事件而言,基本上都是由民间纠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引发,并迅速转化、升级为群体暴力事件。本来,这些事件起因都很小,然而由于相关部门反应迟钝,各方互相推诿,当事官员冷漠生硬、麻木不仁,甚至态度恶劣,盛气临人,最终导致事态升级爆发。例如去年发生的四川大竹县“117”事件,起初仅仅是一个宾馆女服务员不明死亡的刑事案件。在事件酝酿、升级长达10多天的时间内,有关部门反应迟钝,漠然视之,最终使“小火酿大灾”。
而举世震惊的贵州瓮安事件,正如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所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起事件看似偶然,实属必然,是迟早都会发生的”——因为“一些干部工作不作为、不到位,一出事,就把公安机关推上第一线,群众意见很大,不但导致干群关系紧张,而且促使警民关系紧张,加之有的领导干部和公安民警长期以来失职渎职,对黑恶势力及严重刑事犯罪、群众反映的治安热点问题重视不够、打击不力,刑事发案率高、破案率低,导致当地社会治安不好,群众对此反映十分强烈”——其实明眼人一望便知,咱们的石宗源书记对属下的责任还是有些轻描淡写的!
从以上情况分析中可以看出:群体事件的最终暴发,最主要的责任一方是相关的政府部门。正是这些官员的冷漠生硬、麻木不仁,或“不作为、不到位”,甚至态度恶劣,盛气临人,最终令小事酿成大祸。
试想:在有屈无处申,有冤无处鸣的情况下,在游行示威不许,罢工、罢课又违法的情况下,在相关政府官员互相推诿、冷漠生硬、麻木不仁、态度恶劣、盛气临人,不作为,不到位的情况下,群体事件必然在所难免。而发生群事件必然就有领头人。然而,每当事件发生后,总是首先“枪打出头鸟”,而不是首先追究相关失职、失责官员的责任,这公平么?
所以,当今凡有群体事件发生,总是“全力追查极少数坏人”的“枪打出头鸟”的惯性思维,是一种严重推诿责任、问责不明的恶劣官僚作风——因为政府问责的“枪”这时要打的,并不是带领群众起而闹事的“出头鸟”,而是要先打那些本应出头而不出头的“鸟”——互相推诿、冷漠生硬、麻木不仁、态度恶劣、盛气临人,并“不作为、不到位”的相关政府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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