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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鲁迅异同论 上周凤凰卫视“世纪大讲堂”以中国的宪政进程为话题。讲演者是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他举了两位近现代史上的代表人物,一为严复,一为胡适,提纲挈领地概括了百年宪政史的主要思潮。
他讲胡适的一大特点是乐观主义。即使在抗战最困难的时期,仍毫不气馁地为实现宪政大声疾呼,并且针对国民政府鼓吹的“三时期”论,即所谓先军政,再训政,而后宪政,宣称“实行宪政就是最好的宪政训练”。并反问道:不实行宪政,从何得知民众不能适应宪政呢?
国府迁台后,不仅长期实施戒严令,而且蒋本人在两届总统即将任满之际,仍无意遵照宪法如期退位。对此,胡适期期以为不可。他在蒋为其举行的宴会上当面陈词,谓请蒋先生给国人留一个颜面,恪遵宪法,任满即离,不再恋栈,以免惹国际间耻笑。蒋无法反驳,只好搪塞称:此非我一人所能决,须顺党心民意而行。卒以修宪达到继续连任。
但就胡适而论,他已倾其全力,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堪称殚精竭力,未尝稍懈也。
比较起来,鲁迅对于宪政似乎不见论及。此乃两人之一大不同。
胡适曾说过:鲁迅是个自由主义者,绝不会为外力所屈服,鲁迅是我们的人。这是五十年代中期胡对周策纵讲的,见于李慎之《风雨苍黄五十年》(明报出版社,2003年,77页)
人所共知,五四新文化运动中,胡适和鲁迅属于同一阵营,均列名于《新青年》编委中。他们都“尊个性而张精神”(李慎之语,同上,72页),尽管他不像“胡适一贯主张自由主义”。(同上,71页)但在“任个人而排众数”这点上,两人毫无二致。
不过,由于出身、经历、教养等方面的差异,鲁迅与胡适后来形同陌路。这里面,他们分别在日本和美国留学所受的影响,无疑起了相当大的作用。即以宪政言之,美国比日本更具现代民主特色。而鲁迅晚年政治上的左倾,尤其是对苏联的倾慕,不要说跟西方民主相背离,就是和日本君主立宪下的议会民主也势同冰炭。这不能不令人感到遗憾。
鲁迅早年即服膺进化论,对严复的《天演论》是信仰的。但对严的宪政思想似乎并无多少共鸣。虽然如此,鲁迅本质上还是“中国最最珍爱自由的人”。(李慎之语,同上,72页)
以此观之,纵使宪政观念相异,鲁迅、胡适乃至严复,仍存大同也。
(08-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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