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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佳上诉状只有一百多字 (博讯2008年10月12日发表)
10月12日下午,杨福生、王静荣共五人去了翟建律师事务所,与翟建律师就杨佳上诉案交换了看法和意见,翟建律师给杨父看了杨佳书写的上诉状。
杨父回到酒店后,他告诉我说,杨佳上诉状只有一页纸,至少有四处错别字。上诉状的落款日期,是2008年9月10日。
记得在9月9日,我与杨父到上海市二中法院找叶智明法官领取一审判决书时,叶法官告诉我们,杨佳在宣判当天已提起口头上诉,但书面上诉状没有递交还在书写。
谢有明律师说过,杨佳具有法律意识,思维清晰。那么,为何写一份上诉状竟用了十天,只写一页纸,且还有多个错别字呢?
杨佳读过中专,文化水平也不低。他写的《5月17日传说中的“郎八拉”,非常辛苦,香山累P》博文,长达两千多字,非常通顺,条理分明,没有什么错别字。
杨佳在上诉状中,提出的上诉理由有三:一是一审没有传薛耀、陈银桥、吴钰华出庭作证;二是被害人的死亡是出于意料之外,而不是故意杀人;三是去年警方对他的盘查是错误的,他是无辜(以上三点是大概意思)。
据杨父说,每一个理由,只有二三行字,加起来不过百字而已。
如果以此作分析,杨佳真的是头脑出问题了。
(作者: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刘晓原律师)
附:杨佳写的博文《5月17日传说中的“郎八拉”,非常辛苦,香山累P》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daf0ea0100a6ff.html [博讯来稿]
(此为打印板,原文网址:
http://news.boxun.com/news/gb/yuanqing/2008/10/20081012215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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