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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杀死六警和六警殴毙一民后面的相同逻辑起点 2008年对中国警方来说,真是一个祸不单行的灾年:7月1日上午,一位北京的平民只身闯入上海的一个警局,用一把小到切西瓜都嫌太短的刀,居然杀死了六位警察,顺带重伤4位;百余日之后,上海袭警案尚未尘埃落定,10月11日夜,又从哈尔滨传来噩耗,不过,这回和上海发生在警局里的平民袭警案正好相反,是六名警察在歌厅外徒手殴毙了一位22岁的平民。
如果我在此说,这一南一北将中国警方的荣誉深陷滑铁卢的荒唐案件,以一种极端血腥的方式挑破了当代中国社会的制度性脓疮,估计不太可能会遭致很多人的反驳。上海平民杀死警案和哈尔滨警察殴毙平民案,虽然犯罪的主体和客体迥然不同,互相之间换了位置,但引发严重犯罪的事由却都是些小到不值一提的鸡毛蒜皮:
上海袭警案的罪犯杨佳,去年十月在上海旅游时,骑了辆租来的自行车,在街头被上海警察选择性地截住盘问。这个名叫杨佳,性格怪癖的京城青年,没有乖乖地配合警察的盘问,而是与警察在街头纠缠40分钟后,被带进一家派出所,让警察给留置了六个小时。事后,杨佳不断地为自己受到警察的冒犯而讨说法,没有讨来他想要的说法。于是,他就用一把小刀,在10个警察身上戳上窟窿,而给了上海警察们一个杨佳式说法:6个警察必须去死,四个警察必须重伤。
而哈尔滨警察殴毙平民的六个案犯,则是酒后在去歌厅唱歌时,因为泊车,与四位平民发生口角,相互之间大打出手,最终,以几位警察被打的鼻青脸肿,一位名叫林松岭的22岁青年送命,而酿出大祸。
或许有人会对我把上海警察被平民杀害和哈尔滨警察殴毙平民案相提并论,有些牵强附会,而不以为然。不过,我建议你看完此文后,再下结论也不迟。
中国警察是干什么的?这个问题可能问的有点弱智。但我却敢说,不见的所有的中国成人都能简洁地回答这个问题。自然,我也不一定能回答的很好。不过,凡是和中国警察打过交道的人都能给出自己的答案。以我在中国一个基层政府、党委和法院工作20余年的阅历,我给出的答案就是一句话:中国的警察,应该是,而且只能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的平稳而存在的一支不可或缺的准军事化队伍。
但是,我相信所有的中国百姓,凡是和警察打过交道的人,都会给出自己千奇百怪的答案。比如,从绑匪手里得到警察救助的人,会把警察当作救星;经常被交警胡乱罚款的货车司机,大都会把警察当作喜欢剪径收取买路钱的好汉;而孙志刚、聂树斌这样的魂断号子和刑场的良民,则可能会在天堂里把警察当作天使,因为没有警察无端地把他送进收容所和看守所,他们做梦也绝对不会做这么年轻就能上天堂的美梦。
刚刚,我极为好奇地在Google网站的搜索引擎上,输入“中国警察是干什么的”几个字,居然“约有367,000项符合‘中国警察是干什么的’查询结果”。其中,第三条搜索结果,是一篇名为《中国警察:除了吃饭还干什么》的文章。我因为无聊透顶,居然从头到尾,饶有趣味地把它读完了。后面,我会摘引其中的一些文字来说明白一些道理,但此文因为是作者受到警察作弄后所写,里面写了一大堆我不便摘引也不太认同的文字,对此,感兴趣的读者可用Google搜索一阅。
记得在前些年,我在法院工作时,有一对以性格温和而有口皆碑的夫妇同事,曾经制造过一回比较轰动的公共事件。
故事的大致情节是这样的:一天下午,他们夫妇骑着一辆摩托车上街。因为只有骑车的老公戴了安全头盔,结果,从法院的宿舍刚刚走上大街,就被一个交警给截住处罚。这对夫妇,不好意思说自己是中级法院的法官,而是好言请求交警,说他们有急事要办,能不能扣证或留下一人认罚,而让一人驾车离开?结果,这个蛮横的交警,居然以这两位违章者态度恶劣为由,非要作扣车处理。于是,激怒了这对性格温和的夫妇。他们与交警的争执遂引发许多行人围观。这个交警为令行不能做到禁止,而感到很没有面子,便动手抢车钥匙,并继而动手推搡这对夫妇,终于把这对夫妇的怒火给点燃到不可熄灭的地步了。于是,在众目睽睽之下,这对夫妇把这个执法力度过分的交警打翻在地,并驾车扬长而去。后来,这位被殴打成脑震荡的交警躺进了医院。此事,自然惊动了担任市委常委的公安局长和职位已达副地级的中院院长。不过,据我所知,这对夫妇后来没有受到任何处分,而是由他们所在庭室的领导出面,先是去医院慰问了几回被殴伤的交警,继而和交警支队的领导协商,以赔钱了结。我记得,当时担任我院刑一庭庭长的另一位同事,对那位参与殴打交警的女同事说,对那些不讲道理和规矩的警察存心找碴,他们若是动手动脚,你就一定要给与坚决回击,但是,一定要打赢他们,输了,你就自认倒霉吧。
实事求是地讲,对稍微有点社会阅历的中国人而言,他们一般都不会去和警察的蛮横较真,而是会选择退让和服从,让那些耍威风的警察大都能享受使用特权的满足。但是,正应了那句民谚:初生牛犊不怕虎。一些自以为有点现代学问而极度缺乏“好汉不吃眼前亏”常识的愣头愣脑的年轻人,却根本不把那些不讲理或执法过度的警察放在眼里。比如杨佳,作为一个来上海找乐子而不是找气受的北京青年,他骑在屁股下的自行车,明明是花钱租来的,凭什么要在大街上让那个耍威风的警察,从人流中选择性地挑出来,乖乖地接受他的盘问?又如孙志刚,他一个堂堂的大学生,为什么要时时刻刻揣着那本令人蒙羞的暂住证在手里,好随时接受那些没事找碴的警察盘查?再如,那个死于哈尔滨警察拳打脚踢的林松岭,莫说他不是皇亲国戚,就算是一个叫花子,他为什么要对那些在停车场附近驾车都不减速的便衣警察温良退让?
那个名叫冬松的作者在《中国警察:除了吃饭还干什么》一文中,这样写到:“如果能够容忍,那么自己就自认倒霉,如果不能容忍,就诉诸暴力或者找黑社会或者自己与之同归于尽。在我内心深处,我自己反思,又怎能没有这样的感想:让我拿出二十年的时间来证明法平如水,我相信我自己做不到。备受伤害的国人中,怀揣暴力思想者我相信不是一个两个——既然社会没法给我正义,那么我就用我的方式给社会创造正义,这是人类生存的基本原则,人类就是这样走过来的。”
按这位年轻人的意思,当代中国其实就是一座典型的霍布斯丛林。尽管他说的话虽然不无偏颇,但我估计绝对能引发很多人的共鸣:“在这个世界上,任何人都有生存发展的权利,任何人也都有保存自我的需要,我认为这是社会起码的正义。既然政府不能为人民而存在,那么政府也不要称为人民政府。我们已经受够了过多的欺骗,我们要求政府作出起码的改变。我不知道中国有多少警察,但是我知道中国没有多少负责任的警察,这不是资本主义社会的舆论欺骗,这是我的观察和发现。”【注】
众所周知,当代中国进入开放社会已经快30年了。如今的中国社会确实大大不同于传统的中国帝王专制的社会,社会的运行机制自然也不是传统社会可以比拟的。
早先,中国是没有警察的,中国传统社会执行警察职能的东西叫“捕快”、叫“皂隶”,那都是些只听命于县太爷,专门对民众行专政手段的爪牙;中国出现当代意义上的警察,是在晚清末年。警察制度作为“舶来品”,其源头起始于欧洲。因为其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等方面起着特别重要的作用,后来世界各国争相效仿。至18世纪后,便蓬勃发展起来。至于西方世界的警察形象,首次让中国人看到是啥模样,则是在中国沿海的西方列强的租界内。从此之后,中国便慢慢开始逐渐接受西方的警政思想,建立起现代的警察制度。
再过三年,就是著名的辛亥革命100周年了。虽然这一百年来,中国的进步确实是天翻地覆,但是,可以不客气地讲,中国的警察却进步得比蜗牛还要慢。对此,我估计就是中国的总警监,也是不得不承认的事实。
比如说,全世界的警察都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的公正和平稳,才出现在它应该出现的地方。而中国的警察,却首先是像古时的“捕快”和“皂隶”一样,一如瓮安警局的警察们,心甘情愿做县太爷的家丁,哪里出现骚扰县太爷清净的事情,就会比兔子都跑得快,急忙赶去护驾;至于中国的贫苦百姓,想申请在那怕再偏僻的马路上,打几条标语走个半小时,抗议一下该死的包工头拖欠工资,或谴责房地产商勾结黑社会强行拆除自己的狗窝,则门都没有。
坦率地讲,我们别看中国的警察个个乌一王二,似乎牛气冲天,其实,他们才是中国最最弱势的人群之一。
马克思主义的道理告诉我,“权威是以服从为基础”。中国的警察虽然有权,但却没有权威,因为他们原本具有的权威被其中的害群之马滥用权力而搞没了。我估计,恐怕全世界的警察中,只有中国的警察大都是手无寸铁面对一群“呆子”和“暴徒”执法,这也恐怕是杨佳能用一把小刀轻取六个警察的性命和重伤四位警察的原因之一吧?
谁知道中国的警察绝大多数不敢、不能或无权佩枪上岗吗?我猜想,最大的可能性,是怕被暴徒们像京城悍匪白宝山一样谋枪害命,而由其上级对下级警员的关爱而做出的决定吧?
最后,我想给出我这篇小文的结论:上海警察被平民杀害和哈尔滨警察殴毙平民,其内在逻辑起点其实是一样的。那就是:在中国这座世界最大的霍布斯丛林里,没有谁是安全的,无论你是坐在固若金汤的警局城堡里,还是走在歌厅的大门外,没准某天某晚,无妄之灾都会降临你头上。
(2008-10-23)
【注】《中国警察:除了吃饭还干什么》
http://gaozhanqiang5258.bokee.com/viewdiary.147674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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