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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边黎明正破晓 那边艳阳当空照
作者:李疏通
在大陆,京奥之后,北京当局将进行一项更严厉的公共网络控制规则,就是将所有进入北京网吧的消费者进行拍照和身份证扫瞄,让执法者有效控管网络,外电称指这是一项网络镇压。在“中国防火墙”下,有超过二亿五千万互联网用户的网络自由遭受限制,尤其是指对境外涉及敏感内容的网站、IP地址、关键词、网址等的过滤。
中共控制网络目的是怕黑暗的东西被曝光,而光明正大的东西是不怕更多人知道的。本文要用对比的手法让读者能够看到一些值的深思的重大问题,好下面我们言归正传: ●黎明正破晓之——向良知尚存者发声
近日,看到了河北唐山市法轮功学员孙锋利被非法抓捕后,其父母在万般无奈之下给当地司法系统的一封信:
司法机关的领导:
你们好,我们是孙锋利的父母,关于我儿子的一些事,想跟你们说一下。
我儿子孙锋利已经被关进看守所两个多月了,已经被批捕。据路北分局的人说,他犯的是利用互联网下载制作光盘。
我们老俩口不炼法轮功,对互联网也不了解,但因为有这样一个信法轮功的孩子,我们也对法轮功有点儿了解,下面跟您说一下。
我们的儿子孙锋利1998年出了很严重的荨麻疹,很难受,去了很多医院,也花了好多钱,但是怎么也治不好。后来他听说了法轮功可以治病,就炼了,炼了以后病就真好了。自从他炼法轮功以后,他还改了很多坏毛病,比如抽烟、喝酒、打麻将,他原来什么都干。自打炼功以后,不但不抽、不喝、不赌了,而且还特别知道不损害公家的利益,比如他是个技术很高的电工,想偷电很容易,可他就是不偷,还不让别人偷。还有,他工作也特别认真,责任心强,喜欢动脑筋解决问题,所以厂里建了新工程后,让他当了班长。在单位里,领导和工友都很喜欢他,因为他不但技术好,而且人性好,有活抢着干,也从不占任何公家的和个人的便宜,再多具体的我就不说了,如果你们有时间,可以到他的单位去调查。
我想,他虽然没有太大的本事,只是一个普通的企业职工,做不出什么大事,可是如果天下人都能这样严格要求自己,不损害别人,也不损害公家,这社会得多好啊,社会秩序多安稳啊。目前咱们国家的贪污腐败份子太多了,他们追求钱财,追求高官,追求享受,乱搞女人,弄得老百姓一提起这些就骂。因为这些贪污腐败份子那么多,却很少被抓起来,所以老百姓都心里不平衡,对社会越来越不抱希望。要是再这样下去,这社会还能稳定吗?多可怕呀!我是个普通老百姓,没有过多、过大的想法,我只想社会越来越好,越来越稳定,好人越来越多,坏人越来越少,大家好都能平平静静的过日子,可是我觉得越来越难实现了。
现在的社会,无论是大事还是小事,不花钱不找人什么都办不成,可是只要有钱,就算杀了人都可以没罪。这么多坏的风气和现象,政府和您这些法律部门的领导真应该好好想想了,这事关国家的存亡,是危险的。以上说的这些乱七八糟的坏事,坏毛病,在他们炼功人身上就找不到。他们走到哪儿都为别人着想,都让人喜欢,可为什么偏偏把他们抓起来了呢?咱们国家现在被共产党管着,他们对共产党有看法就不行吗?就不能听他们实话实说吗?这也包括我们老百姓的意见。不是说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吗?为何还给他们判刑?一个工作努力、孝顺父母、遇到矛盾看自己、不争名、不夺利的人你们不喜欢吗?这样对周围的人都好的人会对社会有害?真不理解。社会稳定对大家都有好处,可社会稳定也需要大家来维护,不是吗?我应该维护,你也应该维护,是不是?可为什么还会发生这样的事呢?这样搞下去,我们的社会在往哪儿走啊?所以,为了把这个事情弄明白,我们家人也学了法律。
我找了半天,跟这事儿相关的只找到了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没有找到法律上说法轮功是邪教,宪法上也没说。
还有,通过学习法律,我们有几个问题请您解答:
一、我儿子有没有破坏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他的目的和动机是什么?
二、如果你们说他破坏了,那他究竟破坏了哪个哪些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是破坏了全部还是其中的某些条款?
三、如果你们说他破坏了,那国家法律法规被他破坏到了什么程度?影响多大?是既遂还是未遂?把社会危害成什么样了?
通过我们学法律,我们觉得他的表现做法都不具备法律要件,所以他不论做的数量多少,都不能证明我儿子阻挠和破坏某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更谈不到造成什么严重后果,所以就不应该以某条罪名对他进行扣留、逮捕、起诉、审判,否则就是错案。所以我儿子是无罪的,必须尽快释放,希望你们办案人员也要慎重,考虑到后果,要对社会负责,对自己负责,对老百姓负责。
另外我们还想提到关于我儿子的小汽车,那是我们花钱为他买的上班用的交通工具,我们要求赶紧还回来。
还有,我们要求见见儿子,天冷了,我们得给他带点衣服,这是起码的人性。法律上从来没有规定我儿子的情况不允许家属会见,可为什么有人说上边规定不允许会见呢?既然法律上都没有规定,谁有这么大的权力可以和国家法律相抵触呢?如果真有这样的规定的话,我倒觉得真是破坏法律实施了。我们等待着你们的回答,希望你们用好人民给的权力,把案子判好,得民心,顺民意,保社会太平。
祝您工作顺利,为民执法。
孙锋利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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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统治下的中国社会长期处于消息封锁,邪党文化充斥的环境之下,人民长期处于被蒙蔽、被愚弄之中,尤其是像孙锋利父母这样的普通社会百姓,既没有机会透彻的了解中共的邪恶,也无力承受揭露邪党所面临的残酷迫害。但在中共高压黑暗统治下,能够发声,能够呼吁,这就是良知和道义的复苏,就如同黎明破晓,如果所有大陆受中共奴役、盘剥的百姓都能通过互联网向中共说不——“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这就是天将大亮的时刻。
●艳阳当空照之——印度数万人欢呼“法轮大法好”
10月6日至10日,“法轮大法亚太天国乐团”首次受邀到访印度,参加达瑟拉节(Dasara)以及佛教再兴庆典,为数十万来自世界各地的佛教徒带来精彩节目。天国乐团在佛陀宝塔露台前的表演令广场上数万人欢呼“法轮大法好”。印度全国多家报纸和电视台不但报导了这一盛况,印度迈索尔市长也为乐团演出主持了开幕式。此外,节日主办者还颁奖感谢法轮功天国乐团给印度人民带来的祝福。
8日,阳光和煦普照大地,在印度佛教徒庆祝佛教复兴的仪式上,亚太天国乐团和当地腰鼓队受邀参与开幕,并进行演奏及演示法轮功功法。乐团负责人询问台下数千佛教徒:“喜不喜欢法轮功?要不要学炼法轮功?”与会佛教徒热烈回应:“愿意!”
据了解,印度有八十多所学校的校长一起带领学生学炼法轮大法,校长们还将英文版《论语》编入学生英文教材,并将体育课改成学炼法轮功。校长维奇还开辟出二间教室给学生读《转法轮》,他说,他所创立的印度第一所明慧学校将于明年完工,希望把“真善忍”的精神广传世人。
据悉,这次活动的推动者是国家级前部长夫人,同时,她也是佛教庆典协调人。亚太天国乐团能前来印度,其中必须多方的配合和有力人士的斡旋。对于这次天国乐团表演申请前来印度一事,部长夫人原本还在犹豫是否在文件上盖章同意,但是有一天,在梦中她得到启示,幡然醒悟,随积极四处协调促成天国乐团的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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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在大陆仍然用监狱、牢房关押、迫害着法轮功修炼者,据统计,广劳教就有十多万学员人次。但在一国两制的香港、隔海相望的台湾、经济发达的欧、美、澳大陆、人口大国印度等八十多个国家法轮大法却深受喜爱,而1999年7.20以来中共迫害法轮功,使数百万人严重受害,至少三千多人经证实被迫害致死。中共劳教所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以谋求暴利的暴行2005年首次在国际上曝光后,引起国际社会高度关注一直被中共掩盖的镇压法轮功的真相。
●黎明正破晓之——废除万恶的劳教制度之剖析
一般认为劳教制度始于1957年,其实当时这主要是针对全国被划为右派(当时讲真话的知识分子)的人员。 在随后一年左右,全国立即建起一百多处劳教场所,开始形成县办劳教、社办劳教、乃至生产队也办劳教。全国劳教人员很快就被收容到近百万。1961年,公安部承认:“扩大了收容范围和收容对象,错收了一批不够劳动教养的人.在管理上和劳改犯等同了起来.生活管理和劳动生产上搞了一些超体力劳动,造成了劳教人员非正常死亡的严重现象。”
劳动教养制度违反了《宪法》《立法法》《行政处罚法》,并与中国政府签署的人权公约相背。中国被劳动教养的人员没有明确的期限,很多人重复劳教,历史上最长长达20多年。中国被劳教的人员没有明确的范围,劳动教养成为当局用来对付异议人士、收编廉价劳动力、限制人身自由的重要强制手段。
单讲劳教的话,是这样的,大陆人只要被警察抓进去,除去走检察院、法院程序以外的人都有可能被劳教,劳教是不需要找任何法律依据的,只要公安局法治科报批,就十有八九被劳教了。比如偷盗金额上百元,冲动动手打人没造成伤害,依法上访当地政府不高兴,法轮功修炼者坚持修炼等等原因就可以劳教了。
当前在大陆司法界最时髦的一句话就是:“有钱,有人好办事。”这是如何运作的呢?劳教所的目的就是最大限度的剥削和压榨劳教人员,所以劳教在公安局内部是有指标的。下面,我们说一个真事来看看劳教是个什么东西,一个民工因为打了一个小架,结果被当地公安局报了劳教,他的同乡凑了一笔钱,由房地产开发商老板把这笔钱(1-3万之间)送给当地公安局局长,这个人就自由了。当然一个民工去给公安局局长送钱是不会有人理的,反之,只要是劳教报批,你有钱、有人都可以花钱买自由,这就是当前的大陆劳教的真实面目。
明慧网报导据可靠证据表明,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山东省第二劳动教养管理所长期以来利用一个叫做“山东八三碳化硅热件厂”的幌子,大肆进行奴工产品的生产销售。这里的劳教人员每天被迫高强度工作12-18小时,完不成一定数量还被强迫加班。山东省第二劳动教养管理所在互联网上自曝“年生产硅碳棒管70万标支,耐火材料制品700吨;销售收入660万元,利税1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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