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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不诛少正卯!

   孔子不诛少正卯!

   一孔子是否诛少正卯一事,学术界并无定论。尊孔者证其伪,贬儒者证其真,古今一些掌权者虽有限度尊儒,亦认它为史实,作为文字狱的依据。钱穆以春秋时社会政治风气来证伪此事,称“战国时始行诛士之风,春秋时未见。”说服力不够。事有特例,君主皆不可杀,但弑君之例还少了?梁涛《孔子行年考》曰:

   【考辨】孔子杀少正卯事,后代儒家学者多怀疑有误,其所举理由有以下几点:一,春秋时未有杀士的记录,诛一大夫更非易事。二,其事不见于《左传》、《国语》、《论语》、《子思》、《孟子》诸书,而仅见于《荀子》。三,此事可能出于韩非、李斯的虚构,为以后“坑儒”的先声。四,孔子指责少正卯“人有恶者五”与《荀子•非十二子》相近,少正卯或可能为十二子的化身。五,孔子主张“为政焉用杀”,而此举与其主张明显不符(见崔述《为鲁司寇下》,《洙泗考信录》卷二;钱穆《孔子行摄相事诛鲁大夫乱政者少正卯辨》,《系年》第25页)。

   论之有理。不过,以上证据说服力终嫌不足,第五点较为“坚硬”,但儒家有“义刑义杀”之说,故凭“为政焉用杀”之言亦难以遽定此事为伪。少正卯如被孔子所诛,除《荀子》所言,是否另有理由?亦不可知。故我相信孔子“没有以细故杀大臣”,却不敢坚决咬定“绝对没有”。我以为,即使万一有这回事,我们也需以“历史的眼光”看待,不宜用现代的标准苛责古人。

   二这是我以前的观点,日前有儒生看到《人味孔子》第三部分第十一章孔子仕鲁杀少正卯一节,问我是否可信,答以上述文字。对孔子是否诛少正卯一事,可谓将信将疑、模楞两可。

   兹进一步思考,自觉上述见解仍不透彻。“义刑义杀”要讲事实和证据,以言论和动机杀人,是思想罪和文字狱,在古代也不属于“义刑义杀”。阎若璩说得好:“盖圣人行诛,必其人有显罪与众弃之。未有出人不意,但为其宿昔奸雄案未具而遽行大戮者也。此穰苴、孙武行兵立威之法,岂圣人为政之道耶?”

   《论语》中孔子对不同道者都是持尊重同情的态度的。《左传》载:“襄公3 1年子产不毁乡校。仲尼闻是语也,曰:“以是观之,人谓子产不仁,吾不信也。”可见孔子对舆论和异议的宽容主张。正如徐复观先生所说:“他(孔子)的伦理思想,实际是以自由精神为基底的。这才赋予以中庸的性格,使‘道并行而不相悖’……在儒家思想中,绝找不出用杀来解决思想异同的因素。”

   据最早也是先秦古籍中唯一的记载孔子杀少正卯一事的《苟子-宥坐》:孔子诛少正卯的理由有五:“一曰心达而险,二曰行辟而坚,三日言伪而辩,四曰记丑而博,五曰顺非而泽。”这五条“罪名”弹性极大,几乎每一条都可以任意解释,可以加在任何士子学人的身上。以这类无“线”上纲的理由杀人,完全不符合孔子“为政焉用杀”的一贯理念。在《苟子-宥坐》孔子并说:“此五者有一于人,则不免于君子之诛,而少正卯兼而有之……不可不诛也。”如果真的“五者有一于人,则不免于君子之诛”,天下该死的人也太多了,由于言论自由度较大,春秋战国时代“言伪而辩”、“记丑而博”的人会更多。王若虚《滹南集》说:

   “少正卯,鲁之闻人,自子贡不知其罪,就如孔子之说,亦何遽至于当死?而乃一朝无故而尸诸朝,天下其能无议?而孔子之心亦岂得安乎?夫卯兼五者之恶,借或可除,而曰‘有一于人,皆所不免’,然则世之被戮者不胜其众矣。”

   尽管“需以历史的眼光作具体分析”,不宜用现代的标准苛责古人,但既使在春秋时代,孔子仅凭《苟子-宥坐》五条理由诛少正卯,也是非仁不义的。尽管一个人的政治原则、理想和具体政治实践会有所差异,但不会大异,况儒家最重诚信,最讲究言行一致、知行合一乎。

   三前人已指出,此事不合常理之处太多。

   《荀子-宥坐》篇“诛少正卯”文字之后有个“父子同狱”故事,“诛少正卯”与“父子同狱”二者为政思想与司法理念互相矛盾。唐顺之说:“按下文有父子讼者,同狴(狱)执之三月不决,其父请止,孔子舍之。夫父子讼其大罪,而孔子尚欲化之,使复于善;少正卯为国闻人,其罪未彰,而孔子乃先事设诛,(后)播散其恶。由后为夫子本旨,则其前为非,夫子本旨明矣。”

   刘敞《公是集》说:“少正卯者,鲁之闻人也,与仲尼并居于鲁。仲尼之门人,三盈三虚,独颜渊不去。夫言‘独颜渊不去’,是闵子骞之徒尝去之矣。少正卯能使闵子骞之徒去圣人而从己,是少正卯非细人也。夫以闵子骞之智,足以昭善恶、决去就,犹深悦少正卯之义,则少正卯之非细人审矣。……且仲尼与之并居,不能以义服其心,与之立教,弗能使弟子不叛己,是鲁国之人,莫不以是人为贤也。民以为贤,仲尼始为政七日而诛之,百姓不知是仲尼嫉贤也?嫉贤而惑民,何以为政?”故曰,鲁无少正卯而已矣,如有少正卯,仲尼必不杀也。”

   少正卯在鲁国聚徒讲学能令“孔子之门三盈三虚”,可见其影响比孔子还大,其弟子比孔丘还多(除原有门人,还有从孔门过来的弟子嘛),其思想一定自成体系,然而少正卯之学没有片言只字留存于世。这不奇怪吗?

   孔子死于前 479 年,荀子生于前 313 年。两百年间《论语》《左传》不载,思、孟、庄、墨不录,《国语》《国策》不记。先秦古籍中记载少正卯其人唯有《苟子-宥坐》。这不奇怪吗?除《荀子》儒家典籍不载诛卯事,还可以说为孔子讳,难道其它所有严肃的史书、外道的典籍都为孔子讳吗?

   对相关资料、文章进行深入研究和思考之后,东海得出的结论是:孔子未诛少正卯。这可以成为定论了。少正卯是荀子虚构的人物,历史上根本没有这个人----不仅此事不符合情理和“儒理”(指孔子的一贯思想)而已。孔子杀少正卯,寓言耳,是荀子假借孔子之名以伸己说,这也是当时文风,除墨者外,儒、道、法各派人士都假托过孔子之名、编撰过孔子的故事以申述己意。

   四《荀子》以后,《尹文子》、《淮南子》、《说苑》、《孔子家语》、《史记》等书对孔子杀少正卯一事都是以虚传虚,以虚为实。徐复观在《一个历史故事的形成及其演进》一文中,经过对诸书相关语句、词汇演进的分析,断定“这是与法家思想及专制政治有密切关联的故事”。他说:

   “(这个故事)酝酿于战国末期的法家思想(以韩非为代表),成立于秦政焚书坑儒之世,盛流传于两汉之间,一直到《孔子家语》,故事的演进才算完成。因把《家语》的同一材料窜入《史记》的《孔子世家》而故事影响更为扩大。这是与法家思想及专制政治有密切关联的故事”。

   后来徐先生进一步认为,此故事中个别词句的源头来自《管子-法禁》,如云:“行辟而坚,言诡而辩,术非而博,顺恶而泽者,圣王之禁也。”与《说苑》中孔子宣布少正卯之五大罪状相类似:“一曰心辨而险,二曰言伪而辩,三曰行辟而坚,四曰志愚而博,五曰顺非而泽。”徐先生认为:“必先有此篇(《管子》)之思想文献,然后接上《韩非子》上所造之孔子、太公等人物,此故事乃得以成立。……而诛少正卯故事系出于法家,乃成铁案。”2008-10-7东海老人注:本文参考了《孔子杀少正卯了吗?》等网文(作者佚名)首发《民主论坛》http://asiademo.org/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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