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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公允评价华国锋——与陈奎德先生商榷

   
   拜读《共产制度的接班危机:从华国锋看》,对其中一些说法难以苟同,兹胪列如下:
   
    首先,称其“窜升”“不久,又流星般坠落,王冠堕地”,表述似欠准确。华于1976年10月6日下令逮捕“四人帮”后,登上中共中央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宝座,至1980年12月于政治局会议上辞去两个“主席”职务,其间历时4年有余;如计算至1981年6月十一届六中全会公布其辞职时为止,则将近5年。而根据中共党章,每届中央委员会任期5年。因此,对华自担任至离开最高位,无论用“不久”、“流星般坠落”的字样,或曰“不旋踵间,三下五除二就被对手搞下了台”,均与事实不尽相符。
   

    其次,引用四川俗语形容华的面相,虽带谐谑,尚无太大不妥。但以“肥头大耳”称之,对一位耋耄之龄去世者未免略嫌有失忠厚。当然,这牵涉到对华的评价,下面谨略抒管见。
   
    人所共知,30年前大陆流行“英明领袖华主席,一举粉碎‘四人帮’”的说法。随着华的失势,几年后再没人提了。今天重温历史,其实那样说基本上符合事实,只不过对于跟随毛打江山的一众老臣而言,给资历短浅的华加上“英明领袖”的桂冠,其内心难免有点不舒服而已。
   
    这种论资排辈的心理,连比较开明的胡耀邦也免不了。据说快人快语的他,甚至在政治局会议上当面指责仍在主席任上的华,说“你老华的胆量超出了我们的想象”,“还有那么多的开国元勋健在,。。。你就敢自命为英明领袖,心安理得地和毛主席相提并论。你太没有半点自知之明了。”胡是否真说过此番话待考,但却有其代表性。
   
    然而,据日前熊向晖女儿的文章透露,“英明领袖”是由毛的“托孤”重臣叶剑英为华加冕的,并非华“老鼠跌落天平---自己称自己”。这连同当时“突出宣传华主席”的方针,都源自“叶帅”的主张。其所以出此,乃基于“国不可一日无君”,为求稳定大局之故。
   
    正如叶本人后来承认的,他这样做带有浓厚的封建“忠君”色彩,即报答“先帝”知遇之恩。我们也很清楚,叶所谓“稳定大局”,归根结底是要维护元老派少数人的利益。但同样不能否认,其举措符合当时的民心。否则,若是他不极力辅助“新主”,而华压不住阵以致局势动荡的话,十年浩劫之后的大陆老百姓又得再吃多少苦,那还能受得了吗?
   
    这里有必要指出,华与叶、汪“等联手,突然逮捕毛妻江青及其同党,结束文革”,这一手干得很漂亮。郭沫若当时写的一首《水调歌头》,内中称颂之曰:“接班人是俊杰,功绩何辉煌”,华当之无愧!
   
    中国古语云:“识时务者为俊杰”。毛死后确实人心思变。但“四害”不除就谈不到“变”。华审时度势,不怕冒忘恩负义的骂名,断然把毛属意传位的“则天武后”抓起来,堪称为非常之人干的非常之事。
   
    对此,叶剑英予以高度评价。据其侄回忆:“叶帅认为,这个事情只有华国锋能这么干。周总理如果在世,干不出来,小平也干不出来。叶帅也没有想到有这么一下,也不敢想。”“党内和社会舆论对这次除‘四害’之举,高度一致:果断、干净、利落、漂亮。”
   
   不妨设想,如果按叶剑英等元老原先的考虑,召开政治局会议以多数票迫使江青等人离开权力中心,那就算能办到,也将会是拖泥带水,夜长梦多。江青必然设法反扑。而华却能做到“该出手时就出手”,给对方迅雷不及掩耳的一招,将其一网打尽,使其全无还手之力。确不失为“英明”。
   
   有关文中所谈华邓斗法中的“天时、地利、人和”,华占劣势是事实。但内情并不完全如文中的分析。
   
   先说“天时”。华虽提过“两个凡是”(最早是吴德提出的),而且也的确是基于保卫其权力来源的需要,但他在实际行动上并没有坚守“两个凡是”:
   
   (1) 对于邓小平复出,他曾加以阻挠,可是1977年7月就做了让步,让邓恢复职务了。可见他还是尊重叶等元老的意见,顺应时势的。在这一点上,指责华没有理睬邓1976年10月10日的效忠信,那是不公允的。因为叶剑英也认为从原先“批邓”到邓复出需要一个过程,才几天工夫显然不现实。
   (2) 1978年5月间开始的真理标准的讨论,华并无压制。近日有文章披露华与胡耀邦当时合作良好,可资佐证。
   (3) 同年11月至12月的中央工作会议,以及紧接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均由他主持。
   据于光远回忆,中央工作会议原先的三项议程由华、邓共同商定,到开幕时邓外访,陈云发难提出平反五大冤案,包括天安门事件。华择善而从,没有拘守毛生前定的框框。他还亲自为《天安门诗抄》题写书名。
   
   特别要提到的是,为期35天的中央工作会议真正发扬了民主,让与会者畅所欲言,从而给三中全会的成功奠定了基础。作为主持者的华功不可没。他在会上还就“两个凡是”公开作了检讨,如此做法即使不算难能可贵,起码也值得称道。对此,中共官方公布的《华国锋同志生平》即首次就其积极作用加以肯定。
   
   对于三中全会(及中央工作会议),鲍彤曾撰文指出会上的英雄是陈云,还有叶剑英。邓小平属于摘桃子派。鲍文列举了事实为证,应属可信。但当时华仍掌权,如果他蓄意对着干,成为拦路虎,那两个会议就会是另一个样子,改革开放就不知何时开始了。
   
    再讲“地利”。华虽是文革期间才调到北京工作,但1972年就接替谢富治任公安部长,对公安系统是熟悉的。何况8341部队、中央警卫局他都有权调动。不过,他没有以此对付邓小平。
   
    在“人和”方面,华确无法与邓相比。但他没有和汪东兴、陈锡联、纪登奎、吴德等人拉帮结派,则不仅不应指为无能,就品质而言反而应予肯定。
   
    最后,说到所谓“恶毒攻击”罪造成的几起冤案。王申酉等的死刑,并无证据显示由华亲自下令。据范似栋的《老虎》透露,王案关键人物为当时上海市委书记严佑民,报批死刑程序上经市委常委会讨论,即需由苏振华、倪志福、彭冲审议,但那只是走过场。李九莲、史唐枫等判处极刑,同样也只需所在省委批准,不必报华国锋。故与华并无关联。
   
   当然,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讲他“难辞其咎”,因为华当时集党政军最高职务于一身。但在没有直接的证据之前,似乎更多的应视为时代的悲剧。华国锋本身就是个悲剧人物,有些事“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笔者无意为其辩护,只是认为应当依据历史事实,还他一个公道。
   
    除了上面所提熊向晖女儿的文章,还有于光远对三中全会前后的回忆,都有助于了解华国锋的为人。希望日后北京当局档案公开的话,可以知道更多的真相。
   
    此外,该文末尾评论共产党政权的权力转移时称:“刀光剑影血腥政变,就成为此类国家接班时期的家常便饭”。但30年来大陆似未见此“癌症”发生。1976年10月有“刀光剑影”而无“血腥”,乃国人经历浩劫后的大幸。
   
    不过,1989年“六。四”其实也是血腥政变。其“非人道性、残酷性”,同样是使共产制度“无法为他自己的生存作辩护的。”
   
    (08-9-6)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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