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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杨佳死国人难强权悲

   (博讯2008年09月11日发表)

   作者:警钟

    "荆轲的大无畏精神激励了一大批的后来者,荆轲舍身抗暴之壮举给予反秦勇士的精神力量是巨大的,是无法计量的,暴秦虽未因一刺而亡,亦未能残喘太久,暴秦虽使荆轲惨败,亦毫不能掩盖荆轲在煌煌史册中的光耀,因为,在暴政凶狂虐民的悲惨时期,只有荆轲挺身而出,向暴政的心窝刺出了第一刀。"

    ----押着杨佳的专制之手在颤抖 张世航 2008年09月01日 本文网址: http://news.boxun.com/forum/200809/boxun2008b/5395.shtml

    杨佳袭警案9月1日作出一审判决,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佳死刑。

    此结果本在预料之中,但也出乎国民期待之外。按说杨佳还有上述翻盘的机会,但因为是在"特色"中国,如果不出现"意外",必死而无疑。只希望杨佳能利用苟且求生的权力据理自辩,把握哪怕万分之一的希望,不要再像三十多年前那样,被施以文革式的剜喉割舌剔筋去踝之术,当属万幸。

    杨案本应有三种先择。

    一、如果能够引起中央高层足够重视,按照在一定范围内尚称完备的司法程序公开公审,鼓励感兴趣的国人参与其中,形成第三方监督和搏弈互动。到那时,真伪是非从结果而论,即便杨佳罪大该死,也总会因为得到一个让人信服的"说法"而死亦冥目。

    因为有全民参与,也必然是一个普法的机会和过程,这样,杨案在司法史和宪政史上必可成为一个经典的先进案例,而不是反面的极权典型。其代价是有损几家"难属"的感情和生活,收益是从此打破地方势力,一改央、地各自为政的不利局面。此为上策。

    二、不杀不判,象台海一样维持现状,留待"气候"条件成熟时再行定夺。

    以政府之威权和能力,从操作上应该做到,从社会效益上是可以考虑的。以社会视角论,"搁置法"虽非最好,但对民意而言却是一种消及的安慰,对执法者此前行为是一种反思。此为中策。

    三、习惯性地"从重从快、决不手软"就地正法。此虽为下策,可能性却是最大。

    从对杨佳案的审判看,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最长审限不能超一个半月的规定。但为了政治稳定计,当局特别避开敏感的北京奥运而迟滞其后,表明司法只能顺从政治需求做附庸,根本不存在独立性和客观性。

    正因如此,强势方才"一失足成千古恨",后悔当时没有"解决"杨佳性命,使之成为烫手山芋,拿不是,扔也不是,留下无数恩怨情仇。如今只好狼披羊皮霸王硬上弓,用法袍假装正义,以天平谋取私利。

    "审判给人不公的印象如此之深,使得杨佳的罪行从某种意义变得无足轻重。这样的价值倒错,给整个社会造成的价值判断的撕裂——如视杨佳为英雄等——才是整个社会应该忧心的。不公,给视杨佳为"英雄"的这一社会价值判断带来了最新注脚,从而更进一步地助长了民众对暴力的热爱,以及对警察和法院的不满甚至憎恨。"---- Scout1981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杨佳案的审理从始至终都似有人精心导演,不敢公开审理,正说明背后隐藏着惊天秘密。有说:"起初,人们还期待证据,现在不要了。起初,人们还希望讨一个说法,现在不需要了。起初,人们还信任法律,道义,公平,现在都不需要了。因为有你们的存在,这一切都不再需要了。你们的存在就是这个世界中的一切的荒诞的不合理的愚蠢的最确凿证据。"

    杨佳案,事前互动是双向的,但事后却是"一枝独秀";事前即没有对等可言,事后更不会有。在甄别是非对错、对杨佳的非理性行为进行批评的同时,更要对强势一方进行揭露和批判。执法犯法,过错在先,当然责任在先,更应认罪在先,这是一种法律义务。

    如果司法程序不公,结果自然没有公正性和合法性可言,只能当作是又一次的王者之法的人意之判。想想在此后杨佳已成"天人"的某个历史时间,后人必然会还杨一个公正的"说法"。

    杨佳生死,是司法制度和社会公平正义的一个风向标,在昭示着每一个个体国人的未来和命运。杨佳与强权兔死狐悲,杨佳与国人唇亡齿寒。不杀杨佳,为难的是几个家属,留给国民的是一个期待、妥协和互动的空间;杀杨佳,则关闭了社会和解的大门,得罪的是所有世人。一个案件,几种选择,轻重当易分辨,得失自在其中。

    无数的沉案冤身在心惊肉跳中等待杨的结局,如果望眼欲穿等到近乎绝望也没有一个"说法",等于如果将无数个"准杨佳"推向敌对,让本来的观望者铁了心一抹黑走到底,也只有重复"你不给我说法,我就回敬给你一个说法" 的老路----做秋菊不成,做"杨佳"总还是可以的吧?

    杨佳已成为中国民间的一种精神力量,如果说,精英们追求的 "稳定、和谐",是因为杨佳们的存在而不得实现,那么,这种一厢情愿的美梦必定还会因为杨佳的死而更加坚难。

    在此社会生态中,想让一个杀人如麻的屠夫瞬间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在没有外力压迫制约的前提之下,确实是异想天开之事。但"苦海无边回头是岸",怨怨相报终无了结,不如饶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图"。那种抱着将自己置于死地而后生,幻想着与别人同归于尽的恐怖主义思维,在两败俱伤的同时,也将自己的自新之路断送了。

    杨佳有过,但那是求生无途之举;君若无罪,怎有杨之悲绝乎?正反一切罪过皆由杨一人承担,未免过于沉重, 过于不公。

    坊间言语如此之多,仍然不能对执法者有丝毫打动,说明了其人其法的自私无情和目中无民。难道当初那些被杨佳手下留情暂且饶过的弱势男女们也在怀恨杨佳之为,难道不应该出来说句"感恩"的公平话吗?

    一个杨佳,可以说他是"危害非常巨大,性质非常恶劣,手段非常恶毒",但瓮安一万个杨佳出现,便只能说是"不明真相、无业闲杂",再有万万个杨佳出现,就再也没有了独家解读的资格和能力,再也不可能说杀就杀,说剐就剐了----在那条和解之路被愚蠢地堵死之后,回过头来被反绑在行刑架上的,怕就是你本人了。

    杨佳的命运,已与全体国人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杨佳生死,同样是国人荣辱的生死之劫。杨佳若生,国人尚有重生的一丝曙光,杨佳既死,实万民之难,同时强权之亡不远矣。

    从"破立"之说言,此即大破,亦当是大立将至之兆,于悲哀之余,难道不值得庆幸吗?

    2008.9.3. [博讯来稿]

   (此为打印板,原文网址:

   http://news.boxun.com/news/gb/pubvp/2008/09/20080911142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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