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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佳口头提起上诉父亲拿到一审判决书/刘晓原 9月8日晚上七时三十八分,本所律师与杨福生及其好友高先生一行八人前往上海。
今天早上七时零六分火车准时到达上海。我们找到住地后,我与李苏滨、季化陪同杨福生去了闸北公安分局,李劲松、程海等律师准备杨佳上诉材料。随同我们前去闸北分局的,还有高先生和另一位从外地来的刘女士。
上午九时四十分,我们一行五人到达了闸北政法大楼。政法大楼好象有四个大门,由于不熟悉情况,我们选了一个离停车点近的大门进去了。大门中间站着一位头戴钢盔、手持警棍的保安,我问他,这里是不是闸北公安分局?他回答我,这是检察院,分局在另一个大门。
顺着保安所指的方向,我们找到了闸北公安分局。
公安分局大门旁站有两个保安,也是头戴钢盔、手持警棍。门内传递室里有三个保安。我拿出身份证和律师执业证要求登记。保安问我有什么事,我说,我们想见分局的领导。保安又问,找领导有什么事呀?
我只好表明了来意,说杨佳父亲想见你们领导。保安说,那你们去找信访室吧!
我们离开时,保安拿起了电话。估计是告之了局里。
公安分局的信访室从大楼的另一个大门进去。到了信访室楼下,门口也有保安。保安带着我们过了安检室后,上到设在二楼的信访室。
保安让我们先坐一会,不久一高个警官出来了。我们说了来分局的来意,警官也耐心地听了我们的陈述。
杨福生作为杨佳的父亲,既能来到了上海,到闸北分局找领导,要求他们转达自己对无辜受害警察家属的愧疚之情和谢罪之意,这也是符合社会的基本道德观,属于人之常情。
离开闸北公安分局后,我们直奔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来到法院门口时已经十时十五分。
保安问我们有什么事,我说要找信访室反映问题。他说,信访室不在这里,你们有什么事吗?我说,那找王智刚法官也行。保安就叫传达室人员给王智刚打电话。传达室人员说,要找王智刚法官还是得去信访室。保安笑着说,是为杨佳一事吧?
法院信访室在法院大院的另一个方向,等我们找到法院信访室门口时,已是十时三十分了。
进入信访室要经过安检,安检查出了我们随身携带的照相机,警官说这是不能带进去的。
在信访室,负责接待的信访员让杨先生填了一张来访登记表,我提交了身份证、执业证、介绍信、委托书,其他几位也提交身份证验证,并说了与杨福生之间的关系。
办完这些,接待人员给刑事庭打了电话。信访员说的是上海话,我没能听懂讲的是什么。
放下电话后,她说没王法官不在办公室,已叫人去找他了,你们先坐一会吧。
坐了十几分钟,另一信访员要求我们先到楼下一间较大的接待室等,说法官不用多久就会来的。
十一时十五分,来了一男一女两位法官。男法官问我们有什么事,我指着杨福生说,他是杨佳父亲,今天来有两件事,一件是想要一份杨佳的判决书,另一件是希望法官同意杨福生去会见杨佳。
从谈话中知道,男法官姓徐,女法官姓李。我问徐法官,您是庭长吗?他说不是。李苏滨问,那您是副庭长?徐法官没有否认,只是说,知道姓什么就可以了。李法官也是杨佳一案的合议庭组成人员。
徐法官从我手中,要了申请书、介绍信、委托书原件(去接待室等候法官时,信访人员将原件给回了我)去复印。他说,王智刚法官现有事,你们先等候一下,这事我们要讨论。徐法官热情的态度,使我们很感激。两位法官只和我们简单说了五分钟,就离开接待室上楼了,此时是十一时二十分。
十一时四十五分,王智刚法官与书记员下来了。他找到了一间有书桌的接待室,让书记员给杨先生作了笔录。
杨福生先说明了此行目的,提出了两点要求,领取一份判决书和会见杨佳,以便征求杨佳是否同意上诉的意见。
王智刚法官对杨福生讲,你在9月5日寄来的上诉状和杨佳的信,我们在9月7日收到了。今天上午,我们有法官去提讯了杨佳,杨佳已明确表态,不希望父亲参与此事。杨佳在宣判时,已口头提出了要上诉。
我马上问王法官,国内媒体报道称,杨佳当庭并没有表示上诉呀?
王法官没有回答我,他把提讯杨佳的笔录给了杨福生看。
笔录中记载,杨佳已提起了口头上诉,但没有写好书面上诉状,并明确表示不要父亲参与此事。
王法官针对杨福生的两个要求,表示可以给一份一审判决书,对杨福生能否会见杨佳一事他没有回答。
我说,按照《看守所条例》第28条规定,家属会见杨佳不用人犯同意。王法官反驳我道,既能杨佳不想父亲参与此事,也就没有必要会见了。
这次能拿判决书原件,能得知杨佳已提起口头上诉情况,确实是有点出乎我们的预料。但没有想不到的是,上海市二中法院又玩了检察院相同的“花招”。不让父亲参与此事。
(作者: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刘晓原律师)
《杨佳口头提起上诉,父亲拿到一审判决书》共11件评论
1. 格丘山的评论
September 9th, 2008 at 2:44 pm
杨佳父亲应该要求见到杨佳, 听到杨佳当面宣布“不让父亲参与此事”
杨佳父亲不能接受传达, 因为这种传达没有法律意义, 无人负责, 无法落实
如果仍受到拒绝, 应该找他们的上级审诉,坚持必须见到杨佳
3. 匿名游客的评论
September 9th, 2008 at 3:45 pm
杨父只有一个办法才能见到杨佳——找个理由对杨佳提告!
5. 匿名游客的评论
September 9th, 2008 at 4:25 pm
“不让父亲参与此事”法律意义不明确。不能接受。
6. 匿名游客的评论
September 9th, 2008 at 4:27 pm
为了救儿子,父亲现在还必须救母亲,要求上海方面告知母亲的下落。
8. 肖恩的评论
September 9th, 2008 at 5:02 pm
“既能杨佳不想父亲参与此事,也就没有必要会见了”, 不能批驳“家属会见杨佳不用人犯同意”.
家属见面不见得非得讨论案情,可以讨论亲情,杨佳的父亲可以不参与此事,但是杨佳地父亲至少可以见杨佳一面吧?
我说,按照《看守所条例》第28条规定,家属会见杨佳不用人犯同意。王法官反驳我道,既能杨佳不想父亲参与此事,也就没有必要会见了。
9. 匿名游客的评论
September 9th, 2008 at 5:18 pm
这是在瞎子摸象,这样去找领导,人家太容易不你们打发了.
11. 格丘山的评论
September 9th, 2008 at 5:26 pm
“杨佳不想父亲参与此事”
显然是官方的借口, 家庭中的矛盾不会引起生死离别的见面, 都不想见, 在杨现 在这种处境上, 这种说法纯然是天方夜谭。
现在不仅不让杨父见杨佳, 实际情况是自杨佳被捕后, 除了官方外无人见过杨佳, 因此杨佳的身体情况可能有问题, 这才是官方不让任何人见杨佳真正原因。如果这个分析是对的, 那么官方是死也不会让步的。
我们现在群策群智, 就要这个分析基础上攻下不让见杨佳的封锁, 这个关一旦攻 破, 上海公检法会一败涂地,他们所有防线都会崩溃。 所以他们会死守这一条。
大家想想有什么途径, 可以突破他们的这个无理的封闭杨佳, 我认为用跟他们讲理的方法是无用的
(博讯记者:格丘山) (Modified on 2008/9/10)
(此为打印板,原文网址:
http://news.boxun.com/news/gb/china/2008/09/20080910054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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