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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与城市的分分合合 声明:此文作者禁止复制,如需转载必须经得作者同意。 今天,学者们把中国农村的居民点“村子”,叫做“自然村”。其实,“村庄”既是自然形成,又不是自然形成。在过去皇帝制度时期,儒家知识份子为了要在中国造成一个天人合一的自动化社会,就以“家族”形式来组织农民,所以,今天我们才能看到一姓一村,或者一姓几村、几大姓一村的农村社会景观。可见,今天的村庄并不是自然形成,而是儒家知识份子在历史是把它改造成的。可以说,这种一姓一村的情况,实际上是过去儒家知识份子通过家族组织形式,对农民实行“优化组合”而形成的。
虽说是今天的农村是通过历史上的“优化组合”而来的,但其传统的“家族”组织形式有它的缺点。主要的问题是它太重血缘关系,有的会对其他姓采取排斥态度,严重的还会引发“家族”间的小型战争:“械斗”。尽管这在历史中只是个别的情况,但仍不符合现代化的要求,因为这套办法还是有些狭隘。
在皇帝制度时期,中国社会之所以会有“家族”,那是因为有了“儒学”。但儒学并不是专讲血缘的学问。它讲“认亲原则”时,还讲“认同原则”。而“认亲”、“认同”都不只是为了认亲戚、认同乡,而是为了“认人性”、“认善”、认“正气”,为了互相帮助。认识到这一点,就知道传统的“家族”组织形式也是可以改的。如果“家族”不表现出人性,不表现出互相帮助的特点,不以达到共同繁荣为目的,而只是一种保护私利、为非作歹的组织,留着它还有什麽用?
我们知道,黑社会、贩毒走私的集团也可以用“家族”的形式组织起来,可见“家族”并不是一个中国人离不开的组织形式。中国人离不开的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优良传统,是“儒学”这样一门专门研究如何发挥人性,如何让人类文明与进步的学问。“家族”只是儒家意识形态在“家天下”社会里的一种对家庭经济体的具体组织形式。
社会经济体和家庭经济体的区别在于,家庭经济体重血缘关系,讲“亲密关系”;而社会经济体不重血缘关系,讲“五湖四海”。两者各有优劣。随着中国皇帝制度的结束,“家天下”也结束了。在“大同社会”里,家庭经济体也越来越社会化。随着技术问题和组织问题的解决,社会经济体和家庭经济体之间的主要界线也消失了。社会经济体能做的事,家庭经济体也能做;家庭经济体做的事,通过社会化方式也能做。采取何种方式为合适,只是人的一种自由选择而已。这时,社会经济体和家庭经济体也就“大同”了。
大同社会,一个村就是一个命运共同体,而不是一个血缘集团。既是一个命运共同体,村民们的命运就是息息相关的。
如果一个村子分“两党”、“两派”,或“几党”、“几派”,相互牵制、相互斗争,我提出的主张你不同意,你提出的主张我反对,在这种情况下,无论你有多好的计划都没有办法实行。严重时还会发生械斗,闹出人命。我们前面已经讲过,中国共产党的“革命”就是靠煽动同村人的“阶级斗争”来进行的。这样的村子你就不能说它是一个命运共同体。今天的村子,靠村干部、党组织来领导,来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这样的村子也不能说是命运共同体。
只有当同村的人相互间形成一种互相帮助的“善”的机制,他们之间没有敌意,相互间信任时,我们才可以说它是一个命运共同体。只有在这种相互信任的环境里,好的行为才能影响坏的行为,道德和正气也才树得起来。
对于那些因为内部分派和斗争,已经没有办法推行文明化的村子,最好的办法只有分村。“分村”是“分家”制度的现代运用。我们在《天下篇》已经论述过,分家制度也是人创造出来的,最早是一种政治制度,後来才演化为民间自发的家庭行为。家可以分,村为什麽不可以分?人集中到一个地方,一定时间後,人口增长了,土地不够了,问题就出来了,这时就得分村。与其让大家勉强挤在一块儿,大家都过不好,不如让一部份人分出去,重新开辟一块新天地。当然,留下的人有义务帮助分出去的人很快重建生产和生活。
分村人的生活开始总是艰苦的,政府和全社会就有责任和义务尽快让他们渡过难关。这就是政府的工作。政府的工作从社会的实际需要中产生,而不是从西方学来。
农村的组合与城里的生产单位的组合不一样。城里是雇主与受雇者的组合。一个工厂是这样,一个公司也是这样。而在农村,主要是自由劳动者的组合,因而对他们进行组织的难度就大。
当然,难度大并不等于不可能。住在某一个村子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拥有哪块土地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农民喜欢农村、喜欢土地,但并不喜欢冲突和斗争。假如依然能够保证他们的土地,但又让他们回避冲突与斗争,那又何乐而不为呢?
有分就有合。把资金合起来,技术合起来,人力合起来,从而形成一个新的生产力。
在“大同社会”里,不仅村庄可分可合,企业可分可合,城市也是可分可合的。如果某地区的各村庄里有一批农民企业家们,他们不愿意放弃他们那些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乡镇工业,而他们自己又无力解决污染问题,这时就可以请他们集中到某一个有条件的地方继续去搞他们喜爱的工业,由专门的“公财基金”来统一解决他们的污染问题。他们这样一集中,自然就形成了一个新的工业城市。
相反的情况也一样。大城市中的居民如果厌倦了城市生活,也可以自动相约,到无主的土地上建立新村,从而使他们成为与某一城市有着特殊关系的新村民。
“大同社会”就是在这种分分合合中,使整个社会的各行业、城市农村,都实现“优化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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