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员区

为了方便阅读,博讯暂停广告播放,博迅需要您的支持。
[发表评论] [查看此文评论]    五毛
[主页]->[新会员区]->[五毛]->[民生访谈:上海冯正虎的维权思考与实践 ]
五毛
·张鹤慈 :胡佳反思书
·赵达功:杨佳的“英雄”称号实在是中华民族的悲哀
·杨佳式暴力复仇仅仅是“原始正义” /刘晓波
·上访先锋沈婷可能被收买了
·影星陈冲东方明珠合作抽逃公司资金逃债破产被诉被查(图)
·民生访谈:上海冯正虎的维权思考与实践
·张鹤慈 :难道真的是为了司法公正?
·奥运,乞望您圣火的光辉带给我们人权的改善和保障
·上海老油条:陈冲,你在利用政治反政治化--评
·草虾进来!按照我的策划,你下半辈子可以发大财!
·张鹤慈:为什么主张数人头反对砍人头的人也会支持杨佳?
欢迎在此做广告
民生访谈:上海冯正虎的维权思考与实践

冯正虎先生是上海访日学者,近年来积极参与国内的维权运动。最近,我们注意到冯正虎先生的一些行动,如他编辑发行面向政府官员的督察简报、编撰《不服上海法院裁判上访申诉案件汇编第一集》等。了解冯正虎先生的维权实践和思考,相信对国内维权运动有借鉴和参考作用。二00八年二月,民生观察刘飞跃(以下简称刘)对冯正虎先生(发下简称冯)进行了专访,下面是访谈全文:

    刘:您好!冯先生,很高兴您能接受民生观察的采访,最近我们接触到您的一些文章,也注意到了您的一些维权活动,给我的感觉是很清新。我想首先从您刚刚公开的《上海司法不公正的见证------不服上海法院裁判上访申诉案件汇编第一集》谈起。您为什么要编这样一部不服上海法院裁判的案件集呢?

    冯:去年11月我第一次亲身体会了北京最高人民法院接待室的上访,与数百名来自全国各地的申诉上访者一起天天拥挤在简陋的接待室,听候接待的呼号声,很多人等了一周也没有被接待。我亲眼目睹最高人民法院信访接待室里的电子大屏幕上显示的上访人员名单中上海的上访人数排名第一。这么多人都陷入这个无穷的申诉上访怪圈,每次都填表,提交表格就犹如石沉大海,下次来继续填表,周而复始。我们都知道中国司法不公正,愤怒的申诉上访者在最高院的接待室越聚越多,但很少有人知道法官制造了多少冤假错案、为什么知错不纠,一切都是暗箱操作。要破解这个申诉上访怪圈,首先就要公开民众不服法院审判的终审案件。中共总书记胡锦涛在十七大报告里也提出,“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我编《上海司法不公正的见证------不服上海法院裁判上访申诉案件汇编》的目的,就是要确保司法权力正确行使,让法官的审判行为暴露在阳光下,接受公众的审视与监督。

    刘:这次汇编工作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你们选择案件有什么样的标准?每个案件主要登记哪些内容呢?在收集案件时,那些枉法裁判受害者他们怎么看您的这项努力?第1集的编撰有些什么特点?

    冯:这次汇编工作是我从北京回来,也就是11月下旬开始。我选择案件的标准是终审的案件,也就是当事人不服而提出申诉的案件。这些案件的终审裁判已结束,是否司法公正,是否是冤假错案,可以由公众来评判与监督,并促使司法监督部门监督法院纠错。

   每个案件主要登记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住址、联系电话、案件标题、原告与被告、一审、二审、再审法院名称、裁判时间及其案号、申诉理由、本案裁判的法官姓名,这些内容基本上反映了这个案件,欲知这个案件详情的新闻媒体、司法监督部门可以直接与申诉人联系,索取全部申诉资料。

    在收集案件时,这些枉法裁判受害者积极支持我的这项工作。这项工作虽未公开告示,但上海的一些申诉上访者听到传闻,就纷纷复制《不服上海法院裁判上访申诉简表》,填写后寄送我处或发送电子邮件,截至2007年12月31日的一个月左右时间我就收到二百三十几张简表,我选择了189个案例。现在我还不断地收到上海市民填写的简表,他们期望我继续汇编第2集。

    第1集的汇编有二个特点:1. 简洁明了,数字说明问题,1张表、1个项目不说明问题,但189张表、189个项目就可以说明问题;2. 公开了参与审判的每一个法官,让公众审视法官的司法是否公正,一个法官多次判错,而且知错不纠,公然违背法律,这个法官就必定受到公众质疑,他必须引咎辞职,甚至接受法纪处罚。

    刘:案件编撰成集后你们将如何处理?这项活动大约要进行多久?对该活动的成果您有什么样的预期?

    冯:这本汇编有两个版本,一个是打印成册的纸质版,另一个是pdf格式的电子版,在护宪维权网上可以下载。我自己花费了几千元印刷了上百册寄送中央及上海的政要、司法监督部门、一些著名的维权律师及其他相关人物,印费每册15元,主要是邮寄费比较贵。我公开原稿文件,放弃版权,所有需要的人都可以自己去打印社或印刷厂印刷成册寄送别人。上海的一些维权人士都是自己出资去印刷寄送,费用各自分担也就能承受,而且流传也很快,方方面面的人迟早都会拿到这本汇编。据说,现在还是供不应求。外地的一些维权人士也向上海的朋友索取,他们要参照这本汇编,编辑他们本地的汇编。

    这项活动有开始,就没有结束。有第1集,就有第2集、第3集。我不编了,还有其他人会继续编下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如果哪一天没有司法不公正了,冤假错案能及时公正地纠正了,那么这本汇编就没有编辑的内容,这项活动也就可以结束了。

    我没有什么预期,但这本小小的汇编一公开就有三个实实在在的效果:1. 司法不公正已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令人震撼的活生生的现实,189个鲜活案例足以唤醒公众的良知, 也撕去了所谓法治与和谐的遮羞布;2. 迫使当政者必须正视当地的司法不公正问题,公开上访申诉的民众肯定是整个人群中最小的一部分,但这一部分的呼声是最强烈的一部分,最具代表性的一部分,直接决定一个地区的社会和谐;3. 冤假错案的受害者可以相互关注,相互学习,相互支持,很快形成团队的力量,一致依法对抗贪官污吏的迫害,有力地揭露法官的徇私枉法、司法不作为,有效地争取与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刘:我注意到《不服上海法院裁判上访申诉案件汇编第一集》的封面标题为“上海司法不公正的见证”。很显然,您是从司法公正这个角度来做这件事的。您对中国目前的司法现状有何总体评价?

    冯:是的,我是从司法公正这个角度来做这件事的。上海是中国的缩影,本汇编公开的189个案例虽然是上海司法不公正案件的冰山一角,但足以见证上海司法的不公正,也可以反映出中国的司法问题。

    我们尽管已看到大批法律法规在加速生产,到了每年12月4日法制教育的横幅标语遍地挂满。但是,中国司法没有进步,除了法院大楼盖得更气派、法官穿上了法袍,其他什么也没有变,只不过增加了一些穿法袍的党政官员而已,有些地方法院已沦落为地方行政部门非法行政或豪富不正当敛财的帮凶,致使国家的统一法制分崩离析,亵渎法院的尊严,诋毁法律的权威,社会正义与司法公正难以实现。

    中国是法制社会,也就是有法律制度的社会,但还不是法治社会,一个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宪治国的社会。法制与法治是一字之差,但含义迥然不同。在法制社会里,有法律制度,但没有人去遵守,权力者可以随心所欲地利用法律谋私利,也可以随意制定违宪的法律、违法的行政、地方法规及规章,实际上还是人治社会。但是,法制社会要比没有法制的社会是进步了,至少行政、司法还有一个程序,无任作恶,还是行善都可以法律的名义进行。

    法治精神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都必须遵守宪法法律。在没有法治精神的法制社会里,国家尊重与保障人权是一句空话,每当国家公权侵犯公民私权时,法院不会有公正的裁定,法官宁肯被谴责为披着法袍的无赖,也不愿得罪权势者。没有法治精神的法制社会一个普遍的现象就是宪法法律规定很好,但没有人执行。法律既不受尊重,又没有人去遵守。法律规定的权利,谁也无法兑现。

    实际上,中国大大小小的法院已失去公信力,已失去保障社会正义与公平的作用,已失去保证社会稳定与和谐的功能,相反地它们成了地方权贵的帮凶,可以随意破坏法律的权威,批量制造冤假错案,成为社会动乱的根源。对敏感的、领导交办的、有关系背景的、经济收益低的案件、等等法院认为麻烦又没有经济实惠的案件,法官都会采用司法不作为的手法对付提起诉讼的公民,而被剥夺诉权的公民或是处于无奈的地步,或是向党政部门不断上访,或是逼上梁山、揭竿而起。法官公然违法、随意剥夺公民的诉权已是普遍现象,这一个一个不起眼不受监督的小小事件正在导致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失败。著名律师李苏滨一针见血地指出,法官颠覆法律颠覆共产党政权。法官公然漠视中国法律及公众舆论,对司法受害者紧闭法院大门,把他们推向街头、推向北京、推向国际。

    刘:我了解到您也是司法不公的受害者,能谈谈您的经历吗?您个人的遭遇是不是促使您开展上述维权活动的原因之一?

    冯:是的。我个人的遭遇是我投身于中国公民维权运动的主要原因。我是留日学者,2000年我与我的公司编辑了一本中文版电子出版物《上海日资企业要览(2001年版)》,是介绍中国日资企业的经济类书,并由同济大学出版社出版,书号:ISBN 7-900609-33-4。这本书的出版后,受到中日两国有关机构领导人、企业、新闻媒体及读者的一致好评。我作为上海留学人员回国创业者的代表被政府部门特邀参加2000年10月第二届上海国际工业博览会——2000年高新技术成果展,展示上述电子出版物。当时上海的所有电视台都在新闻栏目上传播。但是,在博览会落幕后的十五天,一个悲惨的命运降于天伦公司与我。2000年11月13日,我被上海市公安局查禁支队刑事拘留,接着就是逮捕、判刑,在上海市看守所、上海市提篮桥监狱遭受三年冤狱,罚金40万。其罪行就是编写出版上述电子出版物,并销售了226本。上海创造了一个举世闻名的冤案,也使国内外公众震惊,关注中国公民的出版自由权利。

    从此我参与维权活动,最初在监狱里依靠《监狱法》帮助其他囚犯维权,出狱后继续依法从事各项维权活动。而且,我是通过打官司来推进中国的进步。我状告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的案例是为了争取与捍卫中国公民的出版自由权利;状告上海市提篮桥监狱的案例是为了保障中国囚犯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制止虐待囚犯的非法行为;状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违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而不能提起诉讼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司法解释的案例是为了保障所有中国囚犯的诉讼权;状告上海某网络公司封杀护宪维权网的案例是为了保护我们的言论自由权与财产权不受侵犯;状告上海市闸北区法院的司法不作为的案例是为了争取和捍卫中国公民的诉讼权。每场官司的开局就是公民公开维权主张的开始,每一个进步都是一个维权的里程碑,并以法律的形式牢固地树立起来。

    刘:我看到您的材料中对地方法院批评得很厉害,但我想说的是地方法院存在的问题,中央没责任吗?整个司法制度设计没缺陷吗?

    冯:我对地方法院批评得很厉害,因为我有大量的证据事实,但是我还没有找到最高人民法院司法不公正的案例,所以我暂时没有批评它,我正在让我自己的一些案例或其他冤假错案进入最高人民法院的审判程序。我在这本汇编的序言中已指出,“如果地方法院都在司法不作为,就会使全国的大小案件都压到最高人民法院,因为在民众的心里中国讲道理的法院只有一家。”

[下一页]

©Boxun News Network All Rights Reserved.
所有栏目和文章由作者或专栏管理员整理制作,均不代表博讯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