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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中國人民供養毛澤東的 声明:此文作者禁止复制,如需转载必须经得作者同意。 博訊新聞網2008年9月9日,轉載了香港大公報的「汪東興:‘文革’期間的《毛選》等毛澤東沒拿過壹分錢」一文,該文通過一位在毛澤東身邊工作了12年的吳連登的詞語,將毛澤東的生活描述成樸素艱苦的代表。同時通過汪東興的話,告訴人們毛澤東沒有拿過《毛選》的稿費。而且要求「人們可以再從這壹角度看偉人毛澤東」。
毛澤東該不該拿《毛選》的稿費?不該,因為《毛選》的出版後,通過硬性規定,迫使所有的企業購買,要求人們購買,以表忠心。當時中國所有的出版社只能出版《毛選》和《毛語錄》,只有毛澤東才有出版自由,其他人沒有這種自由。這種以強制方法要求人民購買獨裁者的選集,其實是一種犯罪行為,強盜行為。毛澤東不但不能接受任何稿費,而且要將這一筆奇怪的稿費還給人民才對。但是,毛澤東他花了,該文最後部分,吳連登的說法打了汪東興一個嘴巴,吳說:“毛主席就從稿費中支取八千塊錢給了李訥。之後,毛主席出於對親屬們的壹視同仁,又分別給賀子珍、江青、李敏各八千元,作為生活補貼之用”。請問,大公報的這篇文章到底是相信汪東興還是吳連登?短短的一篇文章居然如此矛盾。這裡我相信謊言說上一萬遍,永遠是謊言,因為,不存在的事實,你怎麼編最終還是要露馬腳的,該文就是這種謊言。
我們可以從另一個方面來看毛澤東。毛澤東從來就是把中國看做私人財產,把中國人民當作奴隸,他的低工資與百姓的低工作完全是不同性質的事,因為,中國的國庫是毛澤東的,中國的所有一切都是毛澤東的,他就是沒有工資,也會過得荒淫。怎麼能把毛澤東的表面工資拿來做文章?真是欲蓋彌彰。君不知毛澤東在三年大飢荒時期,表面上也說要與民共甘苦,共渡難關。但是事實上,毛澤東從來就沒有與民共甘苦,照吃紅燒肉等。餓死的就是我們倒楣的百姓,毛澤東才不管這些。真不知該文的作者的意圖是什麼?要為毛澤東辯護,要為毛澤東護短,也要拿出證據,不要自討沒趣。該文煞有介事地說:“如果大家了解毛主席平時是怎麼過日子的,這些謠言就會不攻自破!”。我認為造謠者正是該文的作者,他不僅造謠而且還撒謊。為毛澤東辯護者該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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