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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立即废除毛澤東的劳教制度 毛澤東時代遺留下來的勞動教養制度,現今依然被實行著,但是,勞動教養制度一直是侵犯人權的一項行政規定。
中國自鄧小平時代起,就不遺餘力地進行所謂的法制教育,法制教育卻沒有觸動到勞動教養制度任何一根毫毛。眾所周知,勞教制度是嚴重違反中國憲法的一項行政規定。這項制度的特點就是它不屬於刑法範疇卻有刑人的功能,可以不通過審判關押任何一個人。一個可以不通過審判就可以拘押任何人的制度,從根本上違反了人權,這樣的罪惡制度有什麼理由將之當作一項治國制度呢?過去官方將勞教人員解釋成是人民內部矛盾等等,這都是在玩文字遊戲,事實上,勞教就是拘押,就是勞改,只是改個面目出現,其實質是沒有任何不同。由於勞教制度被定為行政措施,所以更容易為所欲為。比如,有的人被判勞教三年,接受三年勞教後,可以肆意延長勞教人員的勞教期間,這真是中國特色。
如今,人權、民主等作為一種普世價值已經深入人心,像勞教制度這樣的毛澤東時代遺留下來的惡法,根本就是無視人權,侵犯人權,製造迫害的根源,根本就是專制政治的具體表現。因此,我們應該立即廢除勞教制度,還權於民,還政於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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