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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黄金秋被无罪判重刑十二年辩护律师郭国汀谴责中共司法不公

   作家黄金秋被无罪判重刑十二年辩护律师郭国汀谴责中共司法不公

   《希望之声》2004年10月7日 星期四 节目长度:7分34秒

   听众朋友,大家好!欢迎您收听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天下纵横节目。我是主持人俞珊.

   留学马来西亚的著名网络作家黄金秋,9月27日(中秋节前一天)由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十二年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今年30岁的黄金秋先生原为国内新闻工作者,出国留学后因在海外以网名“清水君”在互联网上发表政论文章而著名;2003年8月回国探亲考察,9月13日在江苏省连云港被警方拘捕,随后被控以“颠覆国家政权”

   黄 的父亲,一名共产党员, 对在没有任何事实根据的情况下对黄金秋做如此重判而感到遗憾和 困惑(录音)因为他没有事实根据呀;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应该讲的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我很不理解,他既然没有事实怎么宣判了呢?第二就是遗憾。 他既然没有事实就能宣判,那不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吗?共产党的这个做 法违背了共产党的基本原则,也丧失人心。从去年被捕到现在一年多了,没有单独去会过面,公安不叫接触. 律师说黄金秋是无罪的,不但应该释放,还应该赔偿。我确实是很困惑呀。毛泽东的时候还说言者无罪,问者足戒呀。他现在是言者有罪。

   

   黄金秋的律师郭国汀为黄作了雄辩而有力的辩护,曾使法庭一度以证据不足而无法判决;(录音)我是他的辩护律师,我们认为这个案件的关键所在是这个罪名到底成不成立的问题,也就是到底是有罪还是无罪。我是作了无罪辩护,我的理由是非常充分的。郭律师说: 从法律上,从宪法,包括刑法,以及证据,各个方面来看,我们这个无罪辩护都是非常充分的。然而在中国大陆,司法公正的体制还没有建立,法官完全受制于地 方政府,受制于执政党。在这种情况下,法官很难作出独立的或者说自由的判断,(录音) 他哪怕想判断他也做不出来。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实际上是受上级(中共)的意志左右,不是三个主审法官能够定案的,甚至不是常州中院或江苏高院能定的案子,是更高层定的调子。律师还告诉记者在目前的情况下我们的辩护要让法院能够采纳还是有相当的难度,(录音)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辩护要让法院能够采纳,在目前的情况下还是有相当的难度的。原因很简单,就是大陆没有独立司法,没有新闻自由,没有独立媒体的支持。整个大陆对黄金秋的案子没有任何的报 道,没有任何消息,法院就是独家审判。中共独家撑控的法院的审判实际上即成了中共党的审判。审判法官全是共产党员,完全听命于共产党的 指令,怎么可能有司法公正?然而这个案件的意义不在于到底是胜诉还是败诉, 而在于它的历史过程。(录音) 我个人认为这个案件的意义不在于到底是胜诉还是败诉, 而是在于审判的历史过程。我对这个案件实际上一开始就有预测,预见一审不可能赢,不可能有任何赢的希望。那么二审有没有希望,我认为仍然不太可 能。二审之后我们还有申诉,申诉到最高法院,我想让最高法院最后定论。你最高法院对这种案件还要判他有罪,那只能说明最高法院也没有司法公正可 言,我想这个留给历史裁决。

   在谈到法律依据时,郭国汀律师说:

   

   法律依据,关键是 他没有任何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检察官论证了半天仅认定黄先生有组党的行为,但并没有证明他有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但是,组党的行为与颠覆国家政 权的行为两者有质的区别。作为检察官也好,作为法官也罢,你必须证明他的行为到底哪些构成了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没有任何证明,到现在为止也 没有任何证明,没有证明怎么能够定罪呢?!律师接着表明, 作为被告,我们没有义务证明我们有没有犯罪,但作为检察官,应负有法定举证义务。作为被告,我们没有义务来举证我们没有犯罪,作为检察官,则负有 法定义务。我认为这是一个对刑法的观念问题。因为大陆毕竟长期以来都是受到一种思维定势,特别是检察官对这种政治案子,他们没有自己独立的判断,那些检察官,长期被洗脑,观念落后得不得了。法官相对来说好一点, 但他们没有办法,中国在现行一党专制情况下,法官个人没有这个能力,也没有这个胆量,根本不敢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判案。

   郭国汀律师还说:这不是依法执法它是以党的意志执法。中国在一党专制政治体制、没有走向自由民主宪政体制的情况下,司法公正是不可能的。所以这种案子没人敢辩,即便敢辩的律师大多也是走过场做秀,既然我要任辩护律师,我就是要真辩,不作不痛不庠的假辩。

   黄 金秋仅是发表了一些自己的政见及组建网络政党,就被枉法判了十二年重刑!在海外不可思议,但在中国则是司空见怪的,因为在中国根本不存在法治,完全没有司法公正可方也没有组党结社自由及言论自由。 中国的法律,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律,而是中共一党独裁的意志的体现。这种事情发生在中国并不奇怪,因言论治罪是一切专制独裁及非法政权的共性。宪法虽然明定国民有言论结社自由,实际上组党被彻底禁止,言论自由,仅限于党让你说什么你就说什么,最高领导人说什么你就说什么。除此之外,你要是对政策有什么其它的想法、对执政者有什么看法、有什么建议、有什么意 见,你要表达出来,那上面听着不舒服了,若你公开批评批判当权者随时可能被枉法定罪,中共历来与所有专制社会一样,因言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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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报道是由希望之声记者蔡红采访编辑,俞珊为您播报的。感谢您收聼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天下纵横>节目, 我们下次节目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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