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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村姑命案(3)《后宫》续124
第52章:破村姑命案(3)
老F兴奋得额头上都有晶莹的亮光。他那被诡计磨练得贼亮贼亮的眼睛,又露出了喜悦。权力怎么就那么管用呢?颠倒黑白是哪个天才发明的,真是扭转乾坤之语。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抹平罪恶于瞬间。看来中国的老百姓真是太易驯服了。搞定了守林老头,剩下的事就迎刃而解了。
可偏偏在这个时候,审讯人来报告:那个小报记者骨头还挺硬,不但不认罪,还列举了海滨市执法人员的十大罪过和疑问:
1,执法犯法,非法拘捕采访记者。
2,行刑逼供,制造伪证。
3,虐待老人,迫使他承认“造谣”。
4,禁止媒体采访报道。
5,要求记者按统一口径报道女孩死亡案。
6,将枪击女孩至死篡改为奸杀案。
7,如果是老人枪击女孩,作案工具呢?
8,为什么不敢公布车牌号码的主人?
9,为什么女孩尸体鉴定与法医及县城医院的鉴定大相径庭?
10,为什么迅速火化女孩尸体?
老F一听就火了:“他骨头硬,还是你的警棍硬?”
审讯人使用了各种诱供,逼供和刑供。但那小子坚持认为自己无错。看来还是老F说的对,必须警棍硬来对付骨头硬。
他的笔头硬?先打断他的手指。
他的嘴巴硬?再打断他的牙齿。
他的骨头硬?一并打断他的脊梁。
鉴于他的不合作态度,老F下令从诽谤他人的刑事罪方向收集“证据”。
发表在报纸上的报道自然是最有力的“证据”。
自然,从他走进审讯室后就再也无法与外界连续。
对此人要特别小心防范。他居然还采访过法医和县医院,得知那女孩子还是处女,生前无性行为。幸好那个女孩子的尸体在新的司法鉴定出来后就立刻火化了。不然的话,还是后患。
之前的法医和县医院共同出的司法鉴定书也一并火化了。
那个县报记者被打残后,又被送进看守所里享受折磨去了。
省报胡主编天天派记者到政法委去打听消息,终于在第一时间内争取到主动,很快在第一版显著位置,发了一条消息,全文如下:
村女命案真相大白于天下
守林老汉奸杀少女 小报记者造谣生事
本报讯:前不久一篇所谓“《花季少女被狩猎官员当山狸打死》”的假新闻,终于被拆穿闹剧。今天,记者从省政法委办公室得知:奸杀少女的守林老汉XX,不但如实供认了整个造谣中伤的过程,还供认了自己奸杀少女的全部犯罪事实。另外,该县小报记者XXX也因凭空捏造《花季少女被狩猎官员当山狸打死》的假消息,影响恶劣,已经构成诽谤罪被捕。
我省一位司法专家指出:实事求是不但是司法执法的准则,更是新闻报道的准则。新闻从业人员,一定要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坚决杜绝哗众取宠的假新闻。
省报同时配发了评论员文章:《赞秉公执法》。
张芥本来还在考虑如何处理省报的胡主编,可看到胡主编派人送来的报纸后,心中大喜,无限春风又吹拂在他的心头,又和睦了一次。算了,既然他的党性原则应用得恰到好处,还是可以留用的。至于那个司机小李,该如何提高他的处人处世的政治本领呢?
---未完待续---
此文于2008年09月23日做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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