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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佳神经病?李玫瑾狠抽沈敏司法鉴定/草虾(图)

   (博讯2008年07月31日发表)

   作者:草虾

    问起好几位上海人“杨佳为啥要杀老警察?”,回答一概是“伊神经病!”“脑子坏忒了!”“疯忒了!”这大概是上海市民的共识,否则说北京人好端端的杀掉上海人民的好警察,很坍台的。

    但是,杀警察的是神经病,不就可以免死了吗?例如1980年美国总统里根被杀,凶手约翰·欣克利射出6粒爆炸性子弹的动机是为了赢得女演员朱迪·福斯特的芳心,结果作为偏执型神经病,宣判无罪。据说杨佳也在寻找女人的欢心,也是为了显示英雄气概而杀的上海警察6死4伤,最后也有可能被判为偏执型神经病,岂不逃之夭夭?

    上海政法委当然脑子很好的,7月1日闸北杀警之后,经过几个紧张的工作日,以及5日6日是周末,于7月7日[星期一]上午10.00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出《新民晚报》通稿,开头就宣布“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杨佳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即没有精神方面的问题。”却让我们发现问题了。

   
杨佳神经病?李玫瑾狠抽沈敏司法鉴定/草虾(图)

    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地址就在上海市光复西路1347号,现任法人代表所长沈敏,女硕士研究员,主要从事法医毒物化学研究。该所曾用名[司法部法医研究所],创立于1951年,隶属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所以它的行政级别为处级,按照惯例由上海市司法局代管。这种挂着中央或者国家招牌的单位,在上海有很多,例如:江泽民王冶坪龙潜的机械工业部的电器科学研究所位于武宁路505号,由上海市机电局[陈良宇当过局长]代管;交通部的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位于民生路600号,由上海海运学院代管。

    可见,这个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与上海市官府也构成了利益关系。其一,该所的吃喝拉撒人事房事都在上海,父母官就是上海市人民官府,哪能不听父母官的话?其二,该所是处级单位,与闸北司法局是平级的兄弟单位,在上海的顶头上司都是上海市司法局,再往上就是上海政法委、中央政法委。其三,闸北司法局又与闸北公安局在闸北政法大楼里面非法同居,利益关系就说不清了。

    为何说是非法同居呢?

    我们先看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之时,公安部长=罗瑞卿大将/共产党,最高检察长=罗荣桓元帅/共产党,司法部长=史良/中国民主同盟;最高法院院长=沈钧儒/中国民主同盟。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国时的政治制度是:1,两党制:共产党和民主同盟;2,制衡制:逮捕和检察两权由共产党掌握,司法和审判两权则由民主同盟掌握。中国民主同盟的张东荪、沈钧儒、黄炎培、史良、浦熙修...,都是上海人。

    司法部及其各地司法局又是干什么的呢?我们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个“人民民主国家”,和谐地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囚犯都关押在监狱里或者劳役农场,司法部就管理这些囚犯和监狱,以及为囚犯辩护的律师、培养律师的政法学院,等等。所以,在官府内部的公安局和司法局,是相互制衡的,即:公安部抓捕囚犯,司法部监护囚犯;公安部处理紧急突发的没搞清楚的人和事,司法部处理搞清楚的日常行政的人和事。例如在上海,公安局抓了人犯,暂押在自己的看守所,同时要通知司法局,预审之后送给检察院,检察院批捕立案然后起诉[不批就驳回,那么公安局就要放人并且道歉赔偿];上海的司法局则要派律师去看看人犯的人权有否得到保障、如何为之辩护?然后在法院出庭与检察官对抗。

    所以,法律规定了检察院和司法局都要与公安局随时翻脸吵架,至少应该分开地方办公,是不能同居的。公安局要抓捕公民,司法局则要保护公民[即使判刑了还是公民]。但是闸北的公安局、司法局、检察院却是非法同居于政法大楼。这么一来,就形成了近亲交配的裙带关系。

    非法同居的根子在哪里呢?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国制度被颠覆了,两党共和变成了一党专政。首先是民主同盟的上海老头子张东荪先生被弄成了美国间谍,然后是民主同盟的上海女人史良律师被迫当众坦白与罗隆基先生的艳史。背叛建国制度就是背叛国家,是谁背叛了这个所谓的人民共和国呢?

    这么一来,司法部成了公安部的帮凶。例如,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的沈敏女士,乖乖的屈从于公安局,三天之内就交出了鉴定成果曰“杨佳没有精神方面的问题”。这份司法鉴定书至少违背了职业准则:

    1,司法鉴定书没有公布具名的鉴定人、复核人、签发人,依据哪门一科学、采用何种技术?

    2,把一个无罪推定的公民绑入该所的司法精神病学研究室,有没有亲属及律师的陪同?

    3,断言一个人没有精神方面的问题,有没有考察他的父亲和母亲等等的家族精神病史?

    4,鉴定这么一个百年不遇的全球大案的当事人的杨佳精神,至少算是国家级科研成果,三天就搞定?

    5,该所所长沈敏女士,主要从事法医毒物化学研究,可以判断杨佳是否吸毒,但哪有资格鉴定杨佳精神?全世界的宗教人士和心理学家都在研究人类的精神问题,都没搞清,沈敏三天就能宣布没有问题?

    所以,上海的司法鉴定科研所,既应该避嫌,也无足够能力,鉴定结果是不可靠的。

    但是,沈敏女士这份代表司法部意见的鉴定书,却遭到了公安部的李玫瑾女士的否定!

    上海《新民周刊》发布了《“中国犯罪心理画像第一人”李玫瑾教授详析杨佳的双面人生》,“认为杨佳有偏执人格问题”。那么,李玫瑾可以算是上海画家了,她的苦心孤诣的话,颇具艺术韵味:

    1,双面人生=双重人格?是不是属于精神分裂症?

    2,偏执人格=偏执性精神病?这是一类以比较系统的妄想为主要症状的一类精神障碍,又称妄想性障碍,包括(又称偏执狂)、急性偏执性精神病和感应性偏执性精神病。这类患者的思维保持清晰有序,智能和职业能力可保持相当好,情感和行为可用妄想解释。患者常隐藏其妄想,偏执思维的内容也常是仅涉及生活的某一方面。

    其中,感应性感应性偏执性精神病常发于宗教团体;急性偏执性精神病的诱因是工作挫折、家庭破裂、监禁等等,可在妄想支配下采取行动,如寻找保护、上诉、攻击他人或自伤;慢性偏执性精神病最常见是被迫害偏执狂,有时与夸大性偏执狂同时存在,患者遭受挫折后形成被害妄想,往往以反抗的态度进行斗争,尽管到处碰壁,也决不妥协,经常向法院和公安机关控诉“迫害者”的罪行,要求伸张正义,保障自己的安全,甚至在进行反“迫害”斗争时发生伤人或其他暴力行为。

    根据上海警方披露他们曾对杨佳进行了“耐心教育”,以及李玫瑾的权威断定,那么杨佳一贯符合偏执性精神病的慢性症状,再加上急性诱因,发狂了?可见,李玫瑾教授的诊断结果,岂不狠抽了沈敏研究员?这两个上海女人为何得出相反的科学论断?李玫瑾是局级,沈敏是处级,公众应该听谁的?

    看来我们差点辜负了李玫瑾教授的一片苦心,因为她老人家已经英明的[1]指出了杨佳的病因以及此案的辩护方向;[2]建议“警察遇到纠纷不要自己解决,让第三者去解决”。那么上海警察被杀得6死4伤,这种纠纷应该让第三者解决,至少应该是上海以外的第三者?警察以外的第三者?律师辩护的重点就是偏执性精神病问题了,就像唐杰珂德刺杀风车那样的问题。这种病,病因不清楚,发病机理 还不清楚,治疗十分困难,尚无有效的预防方法...

    但是这么一来,又有太多的矛盾了,诸如:

    1,7月8日的《新民晚报》与7月24日的《新民周刊》是一家,16天前后的说法完全相反;

    2,司法部的权威沈敏,公安部的权威李玫瑾,两部的论断完全相反;

    3,司法部本应保护人犯但其权威沈敏却帮公安部说话,公安部本要抓捕人犯但其权威李玫瑾却帮司法部说话,两位上海女人都在说对方职位上的话?

    另一位上海画家胡安宁先生认为杨佳有“间歇性失忆症”,也有道理:

    1,杨佳被7名神勇的人民警察“顶在墙角,夺下凶器,戴上手铐”和“携枪搜索的特警队员的配合制服”之后,只是说来分局“看看”;是在21楼捡到的那把杀猪刀。

    2,杨佳的进入政法大楼之前是砸了两名保安,刚进去是大声喝问“督察办公室在哪”,怎么忘记了自己的动机是“给你一个说法”,怎么变成了表演“给你一个刀法”?

    杨佳在北京丢单车,到了上海就偷单车?刚到上海没杀人,进了政法大楼就杀人?看来有道理,钱钟书先生《围城》说“上海那地方,好好的人进去就变成了畜牲”,特别是:政法大楼那地方,好好的人进去就变成了畜牲。 _(博讯记者:草虾) [博讯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

   (此为打印板,原文网址:

   http://news.boxun.com/news/gb/pubvp/2008/07/20080731032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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