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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公开审理杨佳案,与秘密审判有何异?/刘晓原律师 (博讯2008年08月27日发表)
据8月27日《新京报》报道,26日下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杨佳袭警案。当记者准备登记进入法院时,被告知媒体谢绝入内。而在法院门外,还有几名打算旁听此案的上海市民。据他们反映,法院工作人员告诉他们此次庭审并不对外发放旁听证。
下午一时开庭后,法院门外聚集了至少20多家境内外媒体。多位记者表示,他们昨天早上,赶到法院后得,媒体不能旁听。晚7时35分,庭审结束,五辆黑色轿车陆续驶出法院大院,保安告诉记者,这是前来听审的重要官员。晚7时55分,至少有两辆依维柯和7辆警车组成的车队出现,它们没有从法院正门出去,而是绕进隔壁的检察院大院后,从边门驶出,躲过了部分在大门口守候了7个小时的记者。
报道中还称,由于不让旁听,记者以咨询者身份致电上海市二中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答复,依照法律规定,杨佳案属于公开审理案件,旁听群众只需持身份证即可。至于昨日的情况,他表示不知情。
据记者了解,之所以出现开庭后旁听席即满的情况,是因为上海市公安局已预定完座位。
看了这个新闻报道后,我心里想,不让媒体旁听,不让社会民众旁听,这样的审理,也是公开审理吗?
更让我感到惊讶的是,旁听席位竟然全被公安机关预定了。杨佳袭警案的受害对象,不仅是十一名无辜伤亡的警察,还有上海的公安机关。由于案件的特殊性,如果案件的公开审理,只是对受害者公开的话,怎么可能让民众相信审判的公正性?
公开审理的案件,是面向社会各界公开,法院凭什么将旁听席位全给了“受害者”?难道是担心群众在场旁听了,听审的重要官员安全就没了保证吗?
这使我想起了奥运会,胡锦涛总书记亲临赛场观看比赛时,有关部门并没有将门票全给了党政机关人员,同样允许了群众与总书记同场观看。
难道这些重要官员的人身安全,会比总书记的人身安全更重要?
公安机关全包了旁听席位,如果旁听席上出现的全是警察的话,这样的旁听场面,总给人一种监审的感觉。
从媒体报道中可知,杨佳袭警案的庭审中有下列人员出现,即公诉人、审判人员(包括书记员)、被告人、辩护人、法警、旁听人员。旁听席位全被公安机关占了,公检法机关也就全到齐了。按中国的司法体制,公检法那可是一家人。这样的公开审理,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开审判吗?
我不知公安机关为何要预定全部旁听席位,是为了让更多的警察旁听此案,让他们从中接受什么教育或教训?还是担心旁听席位中有群众或媒体听审后,会造成什么秘密被泄漏出去呢?
昨晚,杨佳父亲杨先生给我打来电话,他告诉我说,亲属们只是从《财经网》的报道中,获知杨佳袭警案在26日开庭的消息。杨佳母亲至今下落不明,杨佳姨母仍然在到处寻找妹妹。
旁听席全给了公安机关人员,可以推测杨佳母亲没有参加旁听。
(作者: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刘晓原律师)
转自: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daf0ea0100ap6i.html _(博讯自由发稿区发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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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boxun.com/news/gb/china/2008/08/2008082713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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