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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的家庭观(家庭之道) 声明:此文作者禁止复制,如需转载必须经得作者同意。 圣 徒 的 复 活 生 命
经文西3:1—4:18
基督徒的家庭观(家庭之道)
经文:西3:18-21
“至于我和我全家,我们必定侍奉耶和华”(书24:15),这是带领以色列人进入迦南的约书亚在身体老迈、行将离世时在神及以色列众人面前的决志和宣告,也是向以色列人的挑战。约书亚深深知道只有个人和家庭的敬虔才能保证以色列人侍奉耶和华,否则敬畏神将流于形式和虚谈,这是关乎以色列民族生死存亡的大事。“耶和华在你们面前怎样使列国的民灭亡,你们也必照样灭亡,因为你们不听从耶和华—你们神的话。”(申8:20)
没有个人的敬虔,就没有家庭的敬虔;没有家庭的敬虔,就没有教会的敬虔;没有教会的敬虔,就没有社会的敬虔。个人的敬虔是敬虔的根本,但基督徒个人的敬虔绝不是在避世苦修的敬虔,基督徒虽然不属于这个世界,但基督徒的使命却是在这个世界上荣耀上帝,发挥光与盐的作用。其中,基督徒的家庭是操练敬虔最重要的地方。
没有家庭的重建,我们在教会中就没有力量;没有坚固的家庭作后盾,我们在世界的争战中就无处栖身;没有敬虔的家庭,基督教的信仰就无法代代相传。基督徒蒙受上帝的恩典得了新生命,就当行事为人与蒙召的恩相称,靠着圣灵所赐给的大能大力,以上帝所启示的律法为敬虔生活的标准,全方位地重建自己的生活。在这一全面重建的过程中,家庭的重建最为重要。
再者,家庭是神设计的,用来保存许多生命中有价值的东西。对家庭的关注愈趋减少,我们的文明也会极速腐败。圣经在提摩太前书中特别教导,神定立家庭生活作为建立属灵品格的方法,使人配作教会领袖的品格从家庭中培养出来。
一.基督徒的夫妻观(夫妻之道)
妻子甘心情愿地顺服自己的丈夫,因顺服的主的缘故;丈夫爱妻子,舍己的爱,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一样。
二.基督徒的儿女观(儿女之道)
儿女凡事听从父母,这是主所喜悦的。这也是儿女讨主喜悦和被主喜悦的凭证。而家长尤其是父亲不要惹孩子的气,就是不要激怒孩子。
为了使圣经的家庭观付诸实践,以下的“必须”基督徒要靠主牢牢把握。
1. 必须要有家庭的敬拜:每天或每周安排时间,家庭各成员相聚在一起,读圣经和祷告。书24:15;太18:19-20
2. 作父亲的在家中虽没有君王、祭司、先知的职分,却仍有这三者的功能。故此父亲在家中必须有当得的权柄,他也必须在智慧和爱心中执行这权柄。“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儿女凡事端正顺服。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管理神的教会呢?”(提前3:4-5)
3. 作妻子和母亲的应该明白,她对神和对家人责任首先是从家庭开始的。“好好管理儿女和自己的家。”(提前3:12)
4. 丈夫和妻子应该对儿女作一个敬虔的榜样;也应该追求在灵、魂、体的合一。在所有的事情上尽量保持合一,在管家儿女上必须取得一直,保持合一。
5. 家庭应该在健康有序平衡中建造和成长。遗憾的是许多基督徒父母埋首于工作、社交生活,甚至事奉,以致孩子得不到足够的爱顾、陪伴、指导和管教,而用溺爱来弥补在孩子身上亏欠的父母更是饮鸩止渴。许多父母不得不悲伤地为一个任性、堕落、败坏的儿女而后悔。以利、撒母耳在教育孩子上的失败,我们这些属灵的后来人要特别引以为鉴。神仆人、神选民的—以色列人的唯独的祭司和先知的孩子竟然:“不行他的道,贪图财利,收受贿赂,屈枉正直”,更有甚者,以利的两个儿子“与会幕前伺候的妇人苟合”,败坏之极,可想而之。显然,神并没有因孩子的父母是祂的拣选仆人而姑息袒护他们,反而更加严厉,为的是使全地的人都得到警醒和教训:在孩子的教育上必须回到真理中来,回到神的教导上。不得有丝毫的马虎和放任,否则只能自食其果—吞下恶果。教养孩子是父母的不可推卸的责任,也是家事中的重中之重。“教养孩童,使他走当行的道,就是到老也不偏离”。(箴22:6)
6. 管教儿女,有四个主要规则:1)不要在怒中惩罚;2)不要不公正地实施惩罚;3)不要没有解释理由而施行惩罚;4)更不能因别的什么缘故迁怒于孩子而施行惩罚。
7. 孩子在幼年时学习负轭是好的(哀3:27)。学习工作的纪律和承担责任,并金钱的价值,都对他们有益。
8. 在这一切上,基督徒父母应该避免期望孩子在属肉体、属世上有所成就,而应该时常在他们面前确定,服侍我们的主是他们人生最有益处的事情。对一些人来说,可能是在宣教工场全职事奉;对另一些人来说,可能实在世上的职业岗位中服侍主。但无论是哪一种,为主工作应该是首要的考虑。不管在家中、工作,或是身处如何地方,我们都应该察觉到,我们是代表主。事实上,我们的一言一行应该由主来掌管。
综上所述,基督徒家庭的敬虔关乎一个人的属灵生命,关乎着家庭和谐幸福,关乎着教会健康成长,也关乎着是否能够实现共建和谐有序的社会美好愿望。故此,基督徒家庭观是建立在神的教导上的家庭观。
以诺于2008-7-21望天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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