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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五有社会,实行四大自由/张宏良.457.
(博讯2008年08月17日发表)
中国建设和谐社会的基本蓝图:
(博讯 boxun.com)
建设五有社会,实行四大自由 作者:中央民族大学教授张宏良
胡锦涛提出的五有社会是: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罗斯福提出的四大自由是: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免于匮乏的自由,免于恐惧的自由。
文革宪法规定的四大自由是: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
我们所说的四大自由是指文革宪法规定的四大自由,它涵盖了罗斯福的四大自由。下面分别介绍五有社会和四大自由。
胡锦涛的五有社会
胡锦涛主席提出的五有社会是: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学有所教:所有适龄儿童和青少年,无论是富人还是穷人,无论在城市还是在乡村,无论是否拥有完整的家庭或者已经失去亲人的孤儿,都有接受相应教育的权利,这是任何人以任何理由都不可剥夺的天然权利。
劳有所得:所有具有劳动能力并且愿意劳动的人,无论是城里人还是乡下人,无论是白领阶层还是蓝领阶层,无论是学历高的人还是学历低的人,无论是肢体健全的人还是身有残疾的人,都有参加工作并获得相应劳动报酬的权利,这是任何人以任何理由都不可剥夺的天然权利。
病有所医:所有患有疾病的人,无论是官员还是百姓,无论是身家百万还是身无分文,无论有没有亲属签字担保,都有接受治疗和恢复健康的权利,这是任何人以任何理由都不可剥夺的天然权利。
老有所养:所有需要保障的老年人,无论有子女还是无子女,无论有退休金还是没有退休金,无论能够表达要求还是不能表达要求,都有获得有尊严生活的权利,这是任何人以任何理由都不可剥夺的天然权利。
住有所居:所有需要住房的人,无论是官员还是百姓,无论是富人还是穷人,无论是有能力的人还是没有能力的人,都有获得相应住房的权利,这是任何人以任何理由都不可剥夺的天然权利。
以上五个方面构成了社会主义社会公民福利权利的基本内容;是现代社会不可剥夺的天赋人权,是任何国家、组织和制度不可突破的伦理底线;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剥夺其任何一项内容,都是悖逆天理侵犯人权的严重刑事犯罪,并且是在任何时候都不可宽恕不得赦免的人伦大罪。
胡锦涛主席2007年提出的五有社会目标,不仅是公平正义的,也是切实可行的。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统计,截止到2007年底,中国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达到28平米,远远超过了日本人均15平米的水平,在住房方面已经具备了实现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现在城镇居民没有房子如同历史上没有土地一样,完全是被开发商垄断的结果,所以“打倒开发商,人人有住房”,已经成为当今中国解决住房问题的历史要求。
罗斯福的四大自由
美国总统罗斯福提出的四大自由是: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免于匮乏的自由,免于恐惧的自由。
可以说,美国总统罗斯福提出的这四大自由,是在此之前人类政治文明的最高成果。并且,如果孤立地来看每一项自由,或者站在上帝的角度来分配这四项自由,四大自由几乎完美无缺,照顾到了社会各个方面,特别是后两项自由对穷人特别重要,甚至是专门为穷人设立的自由。以至于对穷人不屑一顾的中国自由主义精英从来不提后两项自由。中国的抢劫式改革自始至终都是建立在老百姓贫穷匮乏和绝望恐惧的基础上,一提这后两项自由,中国改革的历史合法性立刻就会荡然无存。所以罗斯福的四大自由在中国就变成了最适合学者和富人的两大自由——言论自由和信仰自由,而老百姓的生活和住房是不是匮乏,是不是恐惧下岗失业,是不是恐惧上不起学,是不是恐惧看不起病,是不是恐惧年老无人养,则统统被屏弃在自由之外。
罗斯福的四大自由在中国变成两大自由,虽然与中国自由主义仇穷恋富的天然缺陷有关,但是其主要原因还是罗斯福四大自由排斥穷人的内在缺陷决定的。罗斯福四大自由的核心是言论自由,只有言论自由,才有可能宣杨和捍卫自己的信仰,才有可能伸张和追求物质生活的充裕和精神生活的安宁,也才有可能实现后三项自由。但是,建立在异化基础上的资本主义社会的言论自由却要受到知识、资本和权利三道门槛的限制,这三道门槛完全能够自发地把占人口绝大多数的老百姓排除在自由之外。
首先是知识的限制。现代社会的言论自由是通过报刊出版广播电视等媒体表达的,甚至这些传统媒体是唯一的表达渠道。这就在客观上决定了能够享受这种言论自由的只有那些善于著书立说的学者专家。而对于无力撰写论文著作的一般民众来讲,最大的言论自由充其量也只是在茶余饭后的街谈巷议中发些牢骚而已,这些牢骚不仅没有人理会,甚至是专家学者避之唯恐不及的瘟疫,任何文章著述一旦染上街头百姓的“非理性言论”,立刻就会丧失全部学术价值。中国学者之所以想方设法让老百姓看不懂自己的文章著作,原因就在这里。可见,现代社会享有言论自由的前提,就是能够著书立说。如果没有著书立说的能力,也就无法享有现代社会的言论自由,如同达不到分数线就无法进入高校大门一样,仅凭这一道门槛,就足以能够把绝大多数老百姓排除在言论自由的大门之外。
其次是资本的限制,这是现代社会为言论自由设置的第二道门槛。即便能够著书立说跨越了知识的门槛,也只是意味着具有了对自己发表言论的自由,能否享有对社会公开发表言论的自由,则要取决于能否给媒体老板带来足够的利润。只有在能为媒体增加发行量和提高收视率的情况下,才有可能享有公开的言论自由。相反,如果不能给媒体老板带来利润,那么,专家学者的著书立说会比老百姓的街谈巷议更加悲惨,老百姓的街谈巷议至少还有人谈有人议,而专家学者的著书立说则只能是和自己谈和自己议,终生守着一堆废纸过日子。
最后是权力的限制。这里的权力限制并非是指集权专制,而是指各种规则、程序和审批的限制。比如像上面那样设置知识和资本的门槛,本身就是一种权力的限制。权利限制表明了包括现代社会在内的以往所有社会的自由,都是把老百姓作为管理对象赋予的自由,如同笼子里野兽的自由、羊圈里牛羊的自由一样,具有极其严格的牢笼限制,如果超出牢笼限制影响到秩序稳定,就会毫不犹豫地“杀掉20万,稳定20年”。对于那些作为被管理者、被剥削者和被压迫者的绝大多数老百姓来说,现代社会赋予他们的自由与赋予监狱犯人的自由,并没有任何本质区别,只不过是活动范围大小而已。羊圈再大,羊也仍然是羊,绝不会成为牧羊人。
现代社会对言论自由的三重限制,成功而又不露痕迹地把占人口绝大多数的穷人排除在外,罗斯福的四大自由也就变成了极少数富人的自由,变成了富人驾驭穷人的自由,这就是中国权贵富豪喜欢西方民主自由的根本原因。其实,把占人口绝大多数的穷人排除在自由之外,是资本主义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共同特征,所不同的只是封建社会直接把绝大多数民众排除在自由之外,资本主义社会则是通过规则不露痕迹地把绝大多数民众排除在自由之外,所以资本主义取代封建社会不仅是社会政治文明的进步,同时也是统治文明和统治技巧的进步。可见,在此之前的所有剥削社会,无论是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还是后来昙花一现的前苏联和东欧的官僚社会主义社会,自由和民主永远都只是权贵和富人的政治专利,与穷人没有任何关系,尽管历史上先后推翻奴隶社会建立封建社会的,推翻封建社会建立资本主义社会的,推翻资本主义社会建立社会主义社会的,都是占人口绝大多数的穷人,可穷人却从来没有享受过这些社会的任何自由和民主。罗斯福的四大自由,可以说是在中国文革之前人类历史上最高的政治文明,连这个最高的自由都把绝大多数穷人排除在自由大门之外,其他社会的自由就更是可想而知了。
当然,如同前面所言,如果站在上帝的角度来看,把罗斯福的四大自由分割开来,由上帝逐一不少地进行分配,罗斯福的四大自由的确十分完美,是穷人和富人共同的福音。只是上帝太忙了,只能让人类自己主导政治资源的分配,在富人主导的政治生活中,罗斯福的四大自由便成为穷人的政治枷锁,虽然这未必是罗斯福等人的本意,但却是建立在异化社会基础上的自由民主发展的必然结果。唯一突破了异化社会限制的由全体人民共享的真正自由,就是后来毛泽东提出的四大自由。
《文革宪法》规定的四大自由
20世纪60年代中国爆发了人类社会史无前例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形成了人类历史上第一部穷人宪法——《文革宪法》,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四大自由权利: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这四大自由权利构成了文革大民主的基本内容。单从这四大自由的表述方式就可看出,《文革宪法》规定的这四大自由,从形式到内容都是彻头彻尾地地道道的大众政治权利,是无需专门解释所有老百姓都能明白并且任何精英都难以进行学术垄断的政治概念。如同当年的“打土豪分田地”“造反有理”一样,即便是目不识丁的文盲振臂一呼也能知其准确含义,并且无论是专家学者还是贩夫走卒,无论是拥护者还是反对者,都不会产生任何歧义。一个“大”字,充分反映了这是大众政治时代大众享有的大众自由大众民主,它将从根本上取代数千年来精英时代造就的精英自由和精英民主。
一、关于大鸣的基本涵义
大鸣:大鸣是相对于以往言论自由的小鸣而言的,以往言论自由的三重门槛决定了只能是极少数精英的小鸣,现在既然是绝大多数人的自由,就需要与绝大多数人相适应的大鸣,只有大鸣才能形成和适应大众政治。
一是发表言论自由的主体大,大到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公民的程度,而不像以前那样只包括极少数政治精英、经济精英和文化精英。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劳动公民,就拥有以主人翁身份质询和要求改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任何政府机构的天然权利。无论任何人——上至国家主席下至村委会主任,在任何场合——包括办公室、会议室或其它公开场合,都无权以任何借口拒绝劳动公民的公开质询。并且这种公开质询的公众大鸣不受任何形式束缚:可以是只身独鸣;也可以是聚众和鸣;还可以是全体齐鸣。鸣的场合也不受限制:可以是会上鸣,也可以是会下鸣;可以在单位里面鸣,也可以走上街头鸣;可以在本地广场鸣,也可以到北京天安门广场鸣。公鸡尚有随意打鸣的权利,作为社会主人翁的劳动者,更是拥有不可剥夺的鸣放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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