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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劳教的老太太 老人,在中国,在不久以前,是受人尊敬的。老人,在美国,不仅受人尊敬,而且在购物、吃饭、医疗等许多方面都享有优惠待遇。
一日,从美国大报上看到一则报道:北京一对老太太,一个77,一个79,在奥运期间,因申请示威,被当局判处一年劳教处罚。读毕,不胜感慨。政府在公园设立示威区,老人去申请,就被判劳教,这是哪门子王法?申请示威又错在哪里?真是丢人现眼:丢人丢到了国外,丢自己的人,丢祖宗的人。再办十个奥运,再花十个三千亿,丢的人也找不回来了。
人生七十,古来稀少,
该歇歇了,不应再操劳。
可她们没法歇息,
被迫接受劳动改造。
祖屋,被强制拆掉,
老人不服,想让世人知晓。
开奥运了,设点让游行示威,
她们一申请,便入套。
老太太,年近八旬,无端受辱,
这是什么世道?
申请游行示威,
又犯了天规哪条?
盛世,奥运,举国发烧,
怎么就容不得老人的呼号?
堂堂中华,五千年文明,
老人,风烛残年,竟被强制劳教?
难道当官的自己不老?
莫非掌权的没有家小?
一个欺老凌弱的政府还有救吗?
天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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