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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巴克先生 洪 海
巴克先生,我首先非常感谢你特意来函探讨关于“主义”的重大政治观点问题。就你所坚持的观点来看,我们既是“同志”,又是“敌人”。说我们是“同志”,那是因为我们都追求民主;说我们是“敌人”,那是因为你仍然要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而我却坚决主张废弃所谓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当然,我们这种“敌人”是朋友式的“敌人”,是可以一起喝茶,一起争论的“敌人”。因为我们都是追求真理,伸张正义的人。这从你来函中的冷静、理智、诚恳的交流和探索态度中就可以清楚地得到证实。有感于此,我将就中国未来的出路——也就是主义问题开诚布公地与你探讨下去。我想我主要提出一些我们共同感兴趣的问题来供我们一起思考。
1. 社会主义公有制究竟有什么好处?它的优越性在哪里?
2. 社会主义公有制有没有一个成功的例子?有,是哪一个?
3. 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初期是什么样子?中期又是什么样子?中期与初期比,它有些什么不同的特点?为什么说到了中期它就适合搞民主了?
4. 社会主义公有制与政治民主真的能相容吗?有什么证据?能够论证吗?经得起论证吗?
5. 社会主义公有制有利于社会繁荣、科技进步吗?
6. 社会主义公有制有利于公平、正义的实现吗?
7. 社会主义公有制是否本身就是一种专制制度?
8. 社会主义公有制是否符合人的本性?是否有利于激发人类的创造性、发掘人类的潜质?
这是关于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一些基本的主要的问题,当然还有好多问题。这些问题我们要把它们同私有制——也就是资本主义对比起来思考,思考,再思考。究竟哪个更好?哪个更有优越性?哪个更能促进人类社会的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在全世界好几十个国家试验和实践了好几十年,几乎达一个世纪之久,有没有一个把它的优越性表现出来的?这些都不仅是经验,而且是教训啊!
你在函文中说得很好,“不管是公有制还是私有制,不管是东方的民主还是西方的民主,只要是对绝大多数国人有利,那么我们的所作所为就是正确的,若是不利于广大民众的实际利益,不论是公有制还是私有制,还是国内的或者是国外的,都不会得到普遍的欢迎。我们就应该毫无犹豫的抛弃它”。那么我们所要的民主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民主呢?究竟什么样的民主才对绝大多数国人有利呢?我们的国人究竟欢迎什么样的民主呢?我想,只要把上述那些问题思考清楚了,找到了正确答案,这个难题我们也就得到了解答。
民主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东西呢?是一句口号?一句标语?还是一种制度?一种文化?一种生活方式?西方的民主是什么样的民主?东方的民主又是什么样的民主?我们所要追求的民主与西方的民主究竟要有些什么样的不同?是形式的不同?还是实质的不同?是程序的不同?还是实体的不同?西方的民主究竟有什么不好?我想,至今绝大多数中国人都没有把这些问题想清楚。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就是有中国特色的东方式的民主。从形式到内容,都与西方的民主有所不同。但有一条,它的实质和西方的民主是完全一样的。那么,我们究竟要什么样的民主呢?我们究竟要发明什么样的民主呢?说到这里,有两篇文章,一篇是杨恒钧的《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民主而奋斗》,一篇是刘自立先生写的《社会主义的本质是极权》,我认为这两篇文章很有价值,很值得一读。针对谢滔先生《只有民主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我曾在《论只有民主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一文里清楚地阐述了我的观点,如蒙先生不弃,亦可去看看。就在博讯网站《百家争鸣》的《自由之声》里就有。有了这两篇文章,我在这里说什么都是多余的了。既如此,那就不必浪费时间了吧。
不过最后有一个问题我要提一下,你在函文里提到“我们的具体做法,是利国利民的事,为什么要偷偷摸摸地不敢见阳光呢? ”;结尾又说“而这些,就更需要合法地做,也只有合法地做,才能产生大智慧”。我想,具体做法仅仅是“做法”而已,是个手段问题,策略问题,它并不影响追求的崇高和光彩。共产党一开始不也是“偷偷摸摸”的吗?列宁,孙中山一开始都是“偷偷摸摸”的。而你不也是用“巴克”的名义在和我讨论吗?当然,排好了的舞总是要拿到舞台上去的,不过是个时间问题。蒋介石先生说,世界上没有几件大事是一开始就敲锣打鼓地完成的。他说得多好啊!至于合法不合法的问题,不用说,只要你要民主,只要你要真正的民主,那你就是违背共产党的“法”的。因为共产党的“法”首先维护的就是共产党的专制特权统治。要民主就是要动摇它的专制特权统治,难道还合了共产党的“法”不成?
我们是追求民主的同志,是探索真理的朋友,你说呢,巴克先生?有机会我们再探讨。迟复为歉,望见谅。
此文于2008年07月20日做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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