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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姑”、“军叔”及其他 “左军叔,右警姑”,见于山东作协副主席王兆山传世之作。笔者既佩服其创意,亦生出若干联想。
为尊重女权(Lady first),先从“警姑”说起。此一对大陆女民警之敬称,确属王副主席别出心裁之发明,应申请专利也。呼“警姑”而不曰“警姨”,固然与古诗词之声律平仄有关,听起来也感觉较为响亮。但更重要的是“亲等”关系,“姑”乃父系,对男权观念较重的国人而言应比“姨”密切,便于“套近乎”。
话题涉及“民警”(人民警察),自然不能不提最近的舆论焦点杨佳袭警案。有细心的论者指出,杨“大侠”利刃所向,全属须眉,而并无巾帼。是“好男不与女斗”,还是“怜香惜玉”使然?由于大侠木讷寡言,恐将难以得知。无论如何,“警姑”无恙,似乎使之因而添了点同情分。
不过,倘以为杨此番“出手”,乃晋、沪两地“警叔”平素暴戾酿成之恶果,而“警姑”则悉皆慈眉善目笑面迎人,甚至如蒋小娟般具菩萨心肠,主动为地震幸存之婴儿哺乳,那就大谬不然了。蒋“警姑”分属凤毛麟角(称“稀有动物”未免不敬),否则,上级党委也不会将其从一介普通军装警员(港称“散仔”),一下擢升为副政委了。
事实上,有关“警姑”待民之嘴脸,月前曾有报导。事情发生于四川地震重灾区(地名已忘,但网上可查),有民众目睹一车救灾物资运至某商店,怀疑不法之徒侵吞倒卖牟利,诘问之下遭一年轻“警姑”恶言相向,结果群情激愤,当地警方遣人增援,被民众包围,对峙数小时后,该“警姑”终获同僚救出,逃之夭夭。
窥斑显豹,“警姑”不乏恶形恶相者,此即可为佐证。
所谓“恶形恶相”,并非一定指该员其貌不扬,甚至面目可憎。一般而言,某些凶神恶煞的“女魔头”,可能天生丽质,甚或颠倒众生。但五官长相之美与言行态度之善并无必然联系。大仲马的《侠隐记》(又译《三个火枪手》)女主人公密里狄,就是“艳如陶李,毒如蛇蝎”的杀手,实质为红衣主教手下的密探,便衣警察也。终因害人无数(死于其手下的包括白金汉公爵),被苦主的亲属联手以私刑处决。
说回“警姑”。香港担任同类工作者称女警员,俗语有两种叫法:好听一点的是“警花”,通常较年轻,婚否不一定;或叫“差婆”,往往指已婚者。因一般警察叫“差人”,无论自称或市民称呼均如此。但后者往往敬称之为“阿Sir”,女警则以“Madam”呼之,那是从法语“夫人”移植而来。
无论“阿Sir”或“Madam”,此种敬称大概包含两种意味:一为尊重;一为畏惧。尊重来自近20多年来香港警察除暴安良,整体形象较好;畏惧乃普通市民心态,不想惹官非、添麻烦。因为受“差人”盘查者若不合作,会被控以“阻差办公”的罪名;如有肢体冲突,更构成“袭警”罪,一旦罪名成立,都会受严惩。而总的来说,本地警民关系不错,在这点上,大陆跟香港可以说没法比。
由于广州临近香港,港式粤语登陆,所以广州以至广东不少地方,也可以听到“阿Sir”、“Madam”的叫法,但其中似乎只有害怕或讨好的成分,而不含尊敬意味。“警花”或“差婆”亦有所闻,甚至流行于公安部门内部。笔者一位具二级警监警衔的老同学,就曾以“差婆”称其女同事。
也许是为了改善形象,大陆公安院校招生颇重外貌,故“警花”中稍具姿色者比比皆是。月前网上报导某大城市(西安?)一位交通女警,主动请缨到繁忙的十字路口执勤指挥车辆,据说其美貌引发一场轻微事故,事缘司机盯住此“警花”欲多看两眼,无意中速度放慢,后随车辆没料到其变速,遂致相撞。从图片看来,此姝的确身材长相出众,令人想起古诗描写的“行者见罗敷,脱帽着绡头”的痴迷(粤语称“晕浪”)场景。
不过,公安部门及下属警员的形象,归根结底由制度决定。个别“警花”、“警姑”或“警叔”,也可能深受民众好评;但警方若只知效忠于“伟光正”的党,在地方上偏帮官商勾结财大气粗的企业,则群体性的瓮安事件、个别性质的杨佳案,将会层出不穷。警民双方只会势成水火,而不可能达至和谐。
相比之下,由于“六。四”血洗京城已是十九年前的事了,故军民对立并不明显。救灾表现尤使“军叔”加分。虽然“雷锋叔叔不在了”,“国防绿”“迷彩服”对于一般百姓仍具某种亲和力,最低限度不会像“警叔”那样招人厌恶。
但是,正如此次奉命入川救灾的部队帐篷上大字书写的那样:“人民军队忠于党”,名曰“人民军队”,实际只受党指挥,连身为大陆“中央人民政府”首脑的温家宝总理,也不能调动一兵一卒。这种体制下,不可能有什么“军民鱼水情”。“军叔”也好,民众也好,都身不由己。“军叔”要听党指挥,唯其马首是瞻;百姓要听党的话,做党的驯服工具。
说千到万,一党专政体制不变,大陆社会永无宁日。亿万民众与“警叔”、“警姑”及“军叔”、“军姨”不可能真正“亲如一家”,“和谐共处”。
(08-7-21)
此文于2008年07月22日做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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