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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徒”是怎样炼成的?——杨佳杀警案背后的制度危机

来源:民主中国

    十九年前,荷枪实弹的中共军人对手无寸铁而惟有满腔热血的青年学生开枪扫射,官方媒体将死难者们统统定义为“暴徒”。十九年后,昔日被杀害的孩子们坟头已经青草齐膝,又一群孩子却成了真正的“暴徒”。贵州翁安事变与杨佳上海杀警案,比流光溢彩的奥运会更吸引国人的眼球、更震撼国人的心灵。前者发生在中国最贫穷的西部地区的贵州,后者发生在中国最富裕的东部地区的上海,而性质都惊人地相似:官府滥用暴力,导致民众甚至少年人被迫以暴力抗争。中共不是一直都在宣扬人权就是生存权吗?但如果老百姓连最基本的生存权都得不到保障,则惟有选择以死相拼,古人说得好: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由此可见,经济的发展与政治的清明及民主的实现之间并无直接关系,无论是贫瘠的贵州还是富裕的上海,统治者的邪恶以及维护统治集团“稳定”的警察群体的暴虐,几乎毫无二致。

   杨佳杀警,将市民平日望而却步的警局变成了血迹斑斑的屠场。血案发生之后,民与官的评价却有天壤之别。大部分网民誉之为抗暴英雄,认为杨佳的作为与昔日“拿着菜刀闹革命”的中共元帅们异曲同工,结局的不同乃是“成王败寇”之缘故也。网民纷纷呼吁为杨佳聘请最好的律师,为其母亲募捐,如果杨佳被处死,还要为之树碑立传。在网上,很少有人同情被杀的那六名警察,以及负伤的五名警察和保安,甚至有很多人为这些警察被杀害而幸灾乐祸。一边倒的情形是如此触目惊心,以致于某死难警察的遗孀在博客上为死去的丈夫鸣冤。人们如此“赞美”杨佳,因为他所杀的乃是那些“穿着制服的人”,而非普通民众。这一判断表明,人们对现有的处境极端不满,人们将维持秩序的警察当作制造不公义的始作俑者。与汹涌的民意相反,上海市公安局的发言人则故意将杨佳妖魔化,渲染其生长在单亲家庭、性格孤僻内向、没有固定的职业等等,似乎杨佳从本质上便是一个“坏人”。而“自告奋勇”地来充当杨佳律师的那个官府的法律顾问谢先生,则先于法官就宣告了杨佳“必死”的结局,这样的律师究竟是站在控方的立场上,还是站在辩方的立场上呢?确实,在官府中人看来,倘若杨佳不死,便不足以震慑后来者。但是,即便杀了杨佳,便可以终止此种以暴易暴的悲剧吗?

   其实,杨佳既非英雄,亦非魔鬼,既非大侠,亦非暴徒;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八十年代出生的青年,甚至还是一名传统意义上的“好孩子”。在铤而走险杀人之前,杨佳一直都是一个典型的“顺民”,遵纪守法,热爱运动,有自己的博客,文笔颇佳。有一名网友感叹说,看了杨佳的博客之后,才发现其履历与自己居然如此相似,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是杨佳”。北京的一家良知稍存的媒体《新京报》,日前发表了一篇题为《杨佳的一段“非常旅程”》的文章,给公众提供了一个“真实的杨佳”的形象。

   这篇报道指出,杨佳很看重规则。小区里的草地被人踩出了一条小路。妈妈要走,他不让。妈妈说,“别人都走”。杨佳回答说:“别人都走你就走啊,怎么这么没素质呢。”旁边的邻居听了之后,觉得小伙子懂事。父亲还记得杨佳小时候的一件事:小学时,杨佳和父亲逛书市,父亲随手扔了烟头,杨佳捡回烟头,说父亲不守公德,容易引发火灾。参加户外活动时,杨佳总能准时到集合地。他是个普通的“驴友”,有一部手台,喜欢挑战体力极限。“驴友”对杨佳的印象是客气收敛。户外穿越时,他会把自己背的水给缺水的“驴友”喝。返程公交车上,他主动给老年人让座。一起爬过香山的“驴友”回忆杨佳,最深的印象是他对人的礼貌中透露出需要被尊重的感觉。记者问到杨佳的父亲,觉不觉得杨佳是个好儿子,他回了一句话:“他绝对是一个既懂事又很有礼貌的孩子,而且很懂理又懂法的人。”他说,每个月给杨佳抚养费六百到八百元,一直给到二零零四年。儿子内向,和他谈心不多。他的现任妻子直到现在仍然认为,杨佳是个老实的孩子。

   在披露了这些关于杨佳的生活细节之后,这篇文章的结尾处不禁发出追问:一个老实人为什么杀人?现在,以吴志明为首的上海警方垄断了此案的一切,但吴志明们所公布的信息不足以消除此问题。是的,谁将顺民变成了暴民?一个“好孩子”是如何被“炼”成“暴徒”的?迄今为止,在上海警方公布的若干“真相”当中,偏偏就是不承认警察在此事件中有错或违法,不承认警察曾经以“偷自行车”为名对杨佳施加过暴力。上海警方丝毫没有从此血腥事件中吸取教训,没有谦卑地向公众道歉并整顿警务,却仍然傲慢冷酷、居高临下地发表“一家之言”,拒绝一切质疑和批评,并计划投入重金、增加保安及各种设施以“保护警察的安全”。上海警方从北京将杨佳的母亲带走,非法拘押,至今状况不明。儿子犯法,难道母亲也要受到株连吗?也许正是因为杨佳的母亲知道若干“不足为外人道也”的内幕,上海警方这才匆匆忙忙地将她与公众和媒体隔绝开来,让其“消音”。另一方面,上海警方又拒绝杨佳父亲为其聘请的北京律师会见杨佳的请求,并拿出杨佳亲笔写下的只接受其母亲聘请的律师的文件。然而,杨佳的母亲已经落入上海警方之手,她如何为儿子请律师呢?上海警方还以“诽谤罪”的罪名逮捕了在网上发布信息的杨佳的朋友,他们的工作效率在这方面倒相当高,偏偏就是在长达数月的时间里对杨佳的多次投诉不闻不问、敷衍塞责,最后酿成血案。这些举动都显示出上海警方“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心虚来。如果他们认为这样做便可以成功地恐吓成千上万的网友,让大家心甘情愿地将他们炮制的谎言当作真理来接受,他们就未免太过自信了。上海警方低估了民众的判断力,蔑视了众所周知的常识:如果不是遭遇到巨大的不公,正处于如花似玉好年华的杨佳,为何会不惜以死抗争?颇具法治意识的杨佳当然知道,杀人之后全身而退的希望极其渺茫。然而,蝼蚁尚且偷生,何况人乎?

   真相,人们无不渴望真相。公义,人们无不追求公义。在真相不能被公布之前,在公义不能被实现之前,久为苛政所苦的民众,便只能以他们的方式表达爱与憎的立场。为什么人们将杨佳当作“大侠”看待呢?为什么警察在民众心目中臭不可闻呢?如果一个社会的相当一部分成员都有此种判断,这个社会显然不是一个正常的社会。警察是公权力的代表之一,人民对警察普遍的质疑、反感甚至敌视,显示出公权力已经声名狼藉,公权力不仅不能维护公义,反倒大量地制造着层出不穷的不公义。于是,有人便选择某种极端的方式来自行实现公义——暴力亦成为不可或缺的选项。艾未未在其博客文章中指出:“在全国警察滥用暴力的事件中,这些人都是垃圾一样的货色,依仗着黑暗势力得以满足虚弱卑劣的秉性。只是这次没有人与他们谈价钱了,在个人寻求正义的行为中,这一切都将被摆平。在这里,杨佳去掉的不仅仅是几个与他素不相识,或是对他有所不敬的干警,更是戏弄了一个社会的麻木和不仁不义。在这个世界上,这么些不公和欺凌,无情和不义,显然不会在一天之中被和谐。和谐的社会,必然是每一个人的权益都得到尊严。一个人为歹徒,是以一个社会为代价的缺陷。一个人被残害,最终使每一个人都被审判。”在此意义上,杨佳和六名死难警察都是缺乏柔性的专制制度的牺牲品,同时他们也成为“和谐社会”的最无情的讽刺。

   上海是中国的一个最为“国际化”的大城市,也是中国的一个法治最为败坏的大城市。前一个判断很多人都同意,后一个判断一般人都没有深切的体会。如果你是一个来经商的老外,你在上海可以享受到最精美的食物,可以遭遇到最漂亮的女人,你不会觉得有什么不便的地方,这真是一座适合富人居住的城市!难怪有数十万台湾商人选择定居上海。但是,如果你是一名被强迫拆迁的居民,或者是一名为之提供法律帮助的维权律师,你将活得比在其他任何中国的城市还要艰难。一直受到上海警方暴力对待的维权律师郑恩宠,在一篇文章中描述说,杨佳事件发生之后,若干老百姓遇到他的时候,都非常解气地询问说:“那些被杀的警察当中,有曾经殴打过你的打手吗?”几年前,我在旅途中经过上海的时候,也“享受”到了上海公安贴身护送乃至恐吓每一个跟我见面的朋友的“优待”。就在我去拜访王元化先生的前夕,他们居然赤裸裸地宣称:“我们不保证你们路上的安全!”以致陪同我前去的一位师长,手书了一份遗书带在身边,申明如发生交通事故,必为秘密警察所为。这样的经历,我在中国的其他任何地方都没有遇到过。可见上海警察飞扬跋扈到了何种地步!此次杨佳手起刀落,连夺六命,必定让这些家伙个个夜不能寐。我也趁此机会警告那些拿着鸡毛当令箭的走狗、穿着制服伤天害理的恶警:不要以为你们垄断了传媒和法律便可以为所欲为,如果你们不及时向人民道歉和赎罪,还有不计其数的杨佳会用你们想象不到的方式向你们索取迟到的正义。

   今日之时势,与明末惊人地相似。鲁迅曾经感叹说,民国的时势类似于明末;如果他活到今天的话,他更会感叹说,“人民共和国”比起民国来,更百倍地与明末相像。我曾经写过一篇题为《明朝亡于厂卫,中共亡于恶警》的文章,将两个时代相提并论。而无论是昔日的“厂卫”还是今日的“恶警”,都只是政治败坏、价值崩解的表象,但足以征兆一个政权的兴衰存亡。可以说,明朝之亡,不是亡于流寇,也不是亡于满洲,乃是“自杀”。今日之中共,仍然在前车倾覆之处高歌猛进。历史是一门充满智慧的学问,读历史让人意识到人类究竟有多么愚蠢,人类总是在犯同样的错误。上中学的时候,我最喜欢明人张溥之《五人墓碑记》,这是《古文观止》的最后一篇,作者慷慨激昂,读者怒发冲冠,尤其是这段话我简直倒背如流:“大阉之乱,缙绅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几人欤?而五人生于编伍之间,素不闻诗书之训,激昂大义,踏死不顾,亦曷故哉?且矫诏纷出,钩党之捕遍于天下。卒以吾郡之发愤一击,不敢复有株治。大阉亦逡巡畏义,非常之谋,难于猝发。”作为复社领袖、明代公共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张溥挥笔为五名奋起抗暴的“引车卖浆者流”作传,其目的乃是“以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也”。颜佩韦、杨念如、马杰、沈扬、周文元这五个无名之辈,因张溥的名文而流芳百世;而张溥也因为五人作传而被后人所铭记,此文亦成为张溥千百篇文字中最广为流传的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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