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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杨佳的诞生是法治缺失的悲哀

   来源:观察
    2008年7月1日,北京市民杨佳闯入上海闸北区政法大楼,用一把西瓜刀袭击大楼保安和闸北区公安局工作人员,造成6人死亡、4人重伤,整个过程只持续几分钟时间,但这短短的几分钟便意味着一场巨大的悲剧,对相关的十一个家庭来说,这几分钟便是无法挽回的伤痛。
   
   而这场悲剧发生的诱因,竟只是一辆自行车引起的纠纷,此中原委已广为人知,不需赘述,唯一没有结论的只是杨佳在被闸北区公安局抓捕后遭受了怎样的对待,有传言说杨佳被关押期间遭受警察殴打虐待,因而失去了生育能力,此后杨佳向闸北区公安局投诉,要求获得30000元赔偿未果。这一消息尚未得到权威证实,但从上海警方迟迟不作回应的表现来看,传言具有相当的可信性。
   

   杨佳案发生在贵州瓮安事件之后仅仅三天时间,和瓮安事件一样,杨佳案立即引发了网络舆论的轩然大波。纵观舆论声音,对杨佳的行为一片叫好,“少侠杨一刀”、“好汉”、“勇士杨佳”、“当代贺龙”、“向杨大侠致敬”、“杨大侠怒杀恶警”这样的叫好声仿佛是在迎接一位杀敌立功的勇士,质疑和谴责杨佳的声音反而弱到极点,象一粒灰尘淹没在一片叫好声中。
   
   显然,这是不正常的,如果说警察对杨佳殴打虐待导致其失去生育能力是不可接受的,那么,杨佳因此而对警察大开杀戒同样令人难以接受,就算这些警察全都是杨佳人身伤害案的参与者,他们也罪不至死,而且,惩罚应由法律、而不是杨佳式的“快意恩仇”来实施。
   
   可是,在我作出这一表述的时候,却不得不承认,根据现实生活的一般经验判断,杨佳并没有能力借助法律实施对侵权者的惩罚,在一个非民主的体制下,弱小的杨佳根本没有能力与强大的闸北区公安局较量。如果他不毅然出刀,他的冤情就难以有赢回公道的机会(据说闸北区的领导曾对他说:“一分钱也不给,再闹把你抓起来”),甚至根本引不起社会的注意,面对枉法的国家暴力机器,如果杨佳不出刀,他只能象众多遭受权力侵害者一样忍气吞声,自认倒霉了事,或者通过漫长而艰难的法律诉讼或上访,消耗大量的金钱、时间,在郁郁中度过自己的余生。
   
   因此,简单化地指责杨佳毫无意义。无论媒体如何含沙射影地指杨佳几年前被山西警察殴打后拿到了几万元赔偿,还是杨佳与邻居的关系紧张,都无法否认杀人之前的杨佳是一个守法公民,都无法否认上海闸北区警方侵权行为的恶劣。我们可以很容易地指责杨佳滥杀无辜,但杨佳只需要用一句话就能让全社会成员哑口无言:“在7月1日之前,你说我能用什么方法讨还公道?”
   
   我承认,我回答不出。我曾与一些权利受侵害的当事人接触,非常了解他们哭告无门的处境,而且有些当事人亲口对我说过其杀人报复计划,那时候,我都感到自己劝阻的语言是那样无力。
   
   由于这样的无力感,曾经不下一百次地问:中国,你究竟怎么了?我们毕竟是一个有法律的社会,而且,除了法律之外,也存在很多理论上的行政和社会救济渠道。但我又不得不承认,这些东西在现实中往往都是一纸空文,当民众遇上与权力的严重对立时,他几乎不可能借助这些纸上的东西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或者,我干脆把“几乎”这两个字去掉,这样可以更好地体现弱势民众的无奈与绝望——是的,他不可能借助这些纸上的东西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也就是说,如果杨佳不用他的西瓜刀制造恶性轰动事件,他和他的冤情一样,根本引不起权力的注意和关心,更不要指望法律还他公道,而如果把杨佳的名字换成你、我、他,当我们遭受侵害时,状况也不会好到哪里去,除非你或你的家人朋友中偶然有一个权势人物。
   
   这就是我们所处的普遍状况:有法律而无法治。当官权蔑视法治的时候,民间也失去了对法治的信任。如果说杨佳的滥杀表明了他的现实绝望,那么,网民为杨佳的叫好是因为他们深知自己同样可能面对杨佳式的现实绝望——你同样可能去上海或另外一个城市旅游,你同样可能合法地租一辆自行车骑着上街游玩,你同样可能被警察当作犯罪嫌疑人抓进班房······官权过于强大,民权过于弱小,有时候,除非采取非理性的行动,你还真地就讨不回来公道。这使得中国人无法摆脱弱肉强食的丛林规则,而丛林规则的首要含义就是暴力至上。当城管一次次打死小贩、黑社会成员一次次打死被拆迁人的消息传来,谁还能让我们相信法律是可以依靠的?谁又不会在心中涌起一些对暴力的崇拜?!
   
   杨佳被网络舆论视为“英雄”不是偶然的,早在几年前的山西,一个叫胡文海的农民就用最后的法庭陈述说出了小民的无奈,在他被枪毙之后,那种视死如归的慷慨发言仍在网上四处流传,胡文海由此成为很多人的崇拜对象。和胡文海一样,杨佳做了许多被侵权者想做而没敢做的事,胡文海、杨佳与一般人的区别在于,他们有行动的勇气和能力,让一般受侵权者通过这样的报复事件想象性地获得了一些心理补偿——杀人者是冲着强大无比的官权去的!
   
   官权对民权的侵害之重,官民对立的程度之深,于此可见一斑。我想向权力发问:这样的疯狂报复和对报复行为的一片叫好声还不够清楚地说明问题吗?
   
   中国历史的治乱循环,大都由官权侵害民众、民众无处说理引起,漫长的皇权时代,民变和起义此起彼伏,很少有哪一个朝代不受其害,多如牛毛的侠客小说便是民众暴力复仇心理的反映,一旦这样的暴力行为被艺术化,除暴安良的形象便会战胜法律的正义而成为民间的图腾,相对于杨佳的滥杀,武松怒杀张都监家人的行为更加恶劣,但武松仍是万民期许的英雄,这时候我们会发现,无权者的小民往往更在意事件的肇因,而不是反抗行为是否超出了同态复仇的限度,这是法治不障的恶果。要从根本上终结这种暴力崇拜,必须确立法治的最高地位,从官权和民间两方面改善社会生态,尤其是占据主动权和绝大多数社会资源的权力体系,应首先迈开尊重法治的第一步。
   
   那手中握着无可挑战的权力的人,请制止权力对暴力的迷信和官员对民权的肆意侵害吧,而如果你无力约束官员的作为,至少,请以法治的力量给小民留下哪怕一条通往公正的羊肠小道,无论是诉讼也好、上访也好、舆论监督也好,总归,不要堵死受侵权者获得救济的最后一条路,要让它成为有效的渠道,而不是遥不可及的高空气球。
   
   如果这样的路不能迅速被疏通,在杨佳、胡文海这种“英雄”形象的感召和鼓舞下,谁能避免“遍地英雄下夕烟”的局面最终出现?!
   
   几千年的历史告诉我们,没有人能做到。和杨佳案一样,近期频繁出现的突发事件也可佐证这一判断,杨佳的决绝和网民的叫好是一个清晰的信号,官民对立的严重程度象地下的火山,随时都可能在某一点上喷涌而出。那么,在这样的历史时刻,法治何为?难道,我们就眼睁睁看着中国再次走上治乱循环的不归路而无力改变什么吗?
   
   中国社会的转型应是和平理性转型,必须最大限度地排除暴力在这一转型中的作用,但无论如何,这需要政府首先放弃对暴力的迷信,给法治以应有的尊重。
   
   200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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