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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让幸福离他们远去

   来源:民主中国
   “拆迁”让幸福离他们远去

    
   “我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多年前,诗人海子用这个著名的诗句表达了一个看似简单的生活理想,后来这成为许多人对“幸福”一词的诗意阐释,但在诗歌之外的现实世界中,这一梦想其实是很奢侈的,在人口急剧膨胀而土地资源日渐稀缺的今天,一所面朝大海、坐看春暖花开的房子,对多数人来说,恐怕只是一种遥远的想象。
   但对山东日照岚山区岚山头街道王家海屋的几百户居民来说,这本是再正常不过的生活。

   日照是一个新兴的沿海开放城市,也是一个极具潜力的海滨旅游城市,它有100多公里的海岸线(其中金沙滩岸线64公里,港口岸线20多公里),空气质量、近海海域水质均属上乘,是一个十分适合居住的地方。在日照市区的南部有一个王家海屋村,居民临海而居,门前便是汪洋大海,由于这种天然的地理优势,居民时代以捕鱼为生,国家实施改革开放政策后,除捕捞海产品外,还有居民做起了海产品加工的业务,于是腰包便渐渐鼓了起来,富裕之后的农民在本村的土地上盖起了一幢幢别墅,别墅一般均为三层建筑,面积在200—400平方米之间,那些景况稍差的居民虽然仍住在平房里,但因为都有宽阔的院落,便于晾晒鱼具,而且配房还可以用来进行简单的水产加工,可以说生活充满了希望。
   一位刘姓居民在我面前展开几年前拍摄于村前的照片:蓝天、碧海、沙滩、鱼船••••••照片上,他正和蹒跚学步的儿子一起捉螃蟹。在这样的美景面前,我不由心生羡慕,如果给我这样的生活环境,一家人在这样一个美丽的地方丰衣足食地活着,此生足矣。
   遗憾的是,从2004年起,王家海屋的居民不得不告别了这样的生活。先是沿海滩涂被被占:身份变来变去的开发商看上了王家海屋及相临刘家海屋绵延2.5公里的沿海滩涂及天然港湾优势,与当地政府联手,在没公布海域使用权证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将两村的沿海滩涂、天然渔港分别交给岚山港务有限公司和岚桥集团(私人企业)填海造田。当时岚山区成立了北港区建设指挥部,卢祥松(副区长)任总指挥,负责工程建设。对王家海屋1.5公里的黄金海岸,指挥部承诺给700万元补偿款,但此款去向不明,居民一分钱也没见到,有人说工程指挥部根本就没给村里钱,也有人说这笔钱被村干部私吞了,对此,我无法查证。但无论如何,由于即将失去祖祖辈辈赖依生存的临海环境,给居民的生活生产带来不便,多数居民不同意出售沿海滩涂,他们根据《海域使用管理法》、《渔业法》等法律法规据理力争,开发商强行开工建设填海筑港时,居民集体去施工现场阻拦,这一行为最终遭到岚山头办事处及当地公安机关的打压,以失败而告终,迄今为止,王家海屋村前的海滩围海填海面积保守估计也10平方公里(1000公顷),填海形成的土地用做储存铁矿砂等炼钢用易污染货物和储存原油,沥青等。
   沿海滩涂的占用还只是商业开发计划中的第一步。2004年10月24日,“北港区工程建设指挥部”发出公开信,要求王家海屋居(宅基土地约400亩,户数约470户)、刘家海屋(宅基土地约300亩,户数约300户)等村整体搬迁,这一工程共占用集体土地约800亩,定于2007年11月实施拆迁。
   
   王家海屋是一个2000年的“村改居”社区,居民户籍显示他们为城镇人口(从未享受到城镇户口的待遇,如就业、最低生活保障等),按照2008年4月22日岚山区国土局给上访居民的答复,该居委会成员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但在拆迁的时候,开发商为避开《城市房屋拆迁条例》的约束,将该宗土地的性质定为集体土地。但是,开发商又拿不出征用集体土地的相关手续,岚山区土地局在给申云壮等王家海屋居民的信访答复意见书中称:“村庄拆除后腾出原村庄旧址约300亩,该项目土地岚山区政府正在研究利用方案,待用地手续批准后主要用于港口配套设施建设”、“另外,王家海屋原居东侧原由集体使用国有滩涂340亩,目前已有约200亩滩涂被岚山港务有限公司整平用作货场,该项土地没有依法办理用地手续,我局正在调查研究。”
   这样的“调查研究”(如果不是一纸空文的话)显然是马后跑,2007年11月9日,在没有土地使用许可,没有房屋拆迁许可的情况下,王家海屋的“拆迁”拉开序幕,居民房屋纷纷被推倒。此前,在丈量时限内(8月22日—8月31日),因对评估单位和人员不信任、未出台补偿标准等愿意,100多户居民拒绝丈量。其间有部分居民到居委会提意见,村支书张金全对村民大打出手,先后有刘克方、李玉亮、申云山等居民遭到张金全的谩骂、毒打,还有一位居民在居委会院内摔成重伤(后脑盖破裂,换钛金脑盖),造成失忆,据说是遭受殴打所致。
   如今,这一全无拆迁手续的“拆迁”行动已尽尾声,除少数“钉子户”外,多数居民被迫接受了低廉的房屋补偿价格(每平方米300—800元),然后搬到3公里外的秦海小区安置房居住(由于补偿太低,很多居民需要贴钱买房),该安置房无房产证,属于小产权房,因王家海屋居民为城镇户口,而该小区土地属于集体土地,王家海屋居民的房屋所有权和居住权无切实的法律法保障,随时可能引发纠纷。
   在逼迁的过程之中,当地政府和村支书张金全等人以种种违法手段迫使村民接受苛刻的搬迁条件。其中的手法包括暴力威胁、亲属株连、停发老年补助金、断水断电,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王家海屋居委会支书张金全这个人,我所接触的王家海屋居委会居民均对他愤恨不已,却又敢怒不敢言。这是一个政、商、黑皆通的人物,担任支书的同时,他还是几台挖掘机的主人,这个大面积围海造田的地方本足以让他的挖掘机开足马力干活,但他人不满足,在王家海屋拆迁过后的废墟上,张金全家的挖掘机彻夜不停,偷偷挖土出售,居民打电话给110举报后,警察来转悠一下,挖掘机停止作业,警察一走,机器便又重新启动,在王家海屋,有几位居民给我讲述了被张金全本人殴打的过程,据说张金全的霸道行为在他担任支书以前就已经开始。
   调查过王家海屋居民遭侵权的事实之后,我觉得有必要避免使用“强制拆迁”这一概念,强制固然是强制,但无论如何这都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拆迁”。拆迁做需要的法律手续、拆迁补偿以及拆迁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等,在王家海屋的强制搬迁中都是不存在的。由于“拆迁方”没有出示正常的法律手续,王家海屋的被侵权人甚至因缺少证据而难以提起法律诉讼,也许,这应该算是一次典型的打砸抢行为,但“打砸抢”的定性需要公安部门认可,居民曾向有关部门报案未果,更何况抢劫现场还有边防警察的身影(居民有照片为证),这大大增加了王家海屋居民的维权难度。
   被迫搬迁到3公里外居住后,王家海屋居民的生产、生活方式被迫发生改变。由于远离海岸而又失去了海滩,他们的船只在当地已无停靠之地,只能转港到别处,可是“拆迁”方拒不承担每年几千元的转港费。这些素来以打鱼和海产品加工的渔民对下一步的生活已陷入迷惘,他们不知道如何开始新的生活。
   在“拆迁”现场,我看到居住在塑料棚子里的刘克方老人,说到被张金全殴打的过程,他不禁失声痛哭,而至今坚持不拆房的赵光明,这个原华野的骑兵老战士、老功臣、曾担任过岚山头乡乡长的77岁老党员,因为无法接受过低的补偿,总随身带着一根粗棍子,时刻准备与前来“强拆”的人拼命。不管是谁,你只要走进王家海屋“拆迁”后的废墟,并且愿意倾听,就会有居民找你诉说他们的委屈,甚至带你去已经被拆被毁的房子里去见识暴力“拆迁”的遗迹。
   如今,在王家海屋的村庄废墟上,如果不站在高处已很难看到海面,围海造田的速度实在快得惊人。王家海屋的村民指着二十米外的一个地方说,那里原本就是海滩,涨潮的时候,海水会一直涨到他们的门前。那时候,壮劳力出海打鱼,老人、妇女、孩子就在家门口挖海红、拣海带,几乎每天都可以吃到新鲜的鱼虾,天热的时候,饭罢带孩子去海边游泳,天黑后回到家中,躺在床上,听着潮水有节奏的声响入睡。他们不会使用优美的语言来描绘和赞美原先的诗意生活,但我知道他们就是自绝的诗人海子一直梦想着的“幸福的人”。
   如今,在他们的脸上,我读到的却是委屈、绝望和愤怒的表情。
   迄今为止,王家海屋被侵权居民的法律诉讼均未获得受理,居民告区政府,法院便说区政府未下达拆迁令,拆迁诉讼证据不足;再诉街道办事处,法院便说街道只是政府的派出机构,不具法律主体地位,总之是处处设限,让居民难以通过法律讨还公道。也许,这种司法救济上的困难将会催生出又一批访民,但上访是一条同样不容乐观的道路,他们似乎对于上访之路的艰难还缺乏心理准备。
   对这种赤裸裸的非法拆迁行为,村民由不解到愤怒、由愤怒转为无奈,目前,除了少数“钉子户”,王家海屋的渔民不得不接受搬迁的现实,地方政府及商业开发单位的强权逻辑令人惊诧,但除了眼睁睁地看着幸福生活离渔民而去,我们又能为他们做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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