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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亿消费者》:一天能读完的奇书
(书评)
一天或一夜之间读完一本书的感觉,已经是上个世纪很久以前的记忆了。
1988年冬天,我在一个地级市的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工作时,出差到省城南昌开会。一个傍晚时分,我在“万寿馆”旁边的南昌新华书店三楼的图书打折区书架上,赫然发现了一本出版于1954年,只印了2000册,作为内部读物的《美国与中国》。这是著名的美国汉学家费正清早期写的最经典的著作。之前,我只知道书名,却对内容一无所知。当时,我花了几块钱把这本书买走,已经记不清了,这本书读完也被我的老师借去阅读因爱不释手,而被我做了人情送给他而永失此书。但是,买书回到滨江宾馆的那天晚上一夜没睡,把这本书囫囵读完的情形却永远成了我最美好的记忆,而第二天开会的内容却丁点记忆也没有留下。按当年美国驻日大使E•O•赖肖尔为这本书写的经典书评,只有这句话才能表达我对此书的评价:“在过去30 年,谁也没有比费正清用更清楚、更富于洞察力的笔触写过关于中国的书。这就是为什么此书已经是而且长远是经典的原因。”
后来,虽然我一直保持了寻书读书的不良嗜好,但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我从此不再在中国的书店中淘到过能让我哪怕在一个月之内读完的好书了。按我比较喜欢的中国作家张远山的说法,中国书店里的读物几乎全是些“海平面以下的读物”,自然,这种海平面以下的读物,也包括我涂鸦的那本《亦忱自选文集》。说句大言不惭的妄语,中国境内用纸印刷的东西,能吊起我阅读兴趣或许还会有,但由于我孤陋寡闻加上狂妄自大,窃以为绝对不会超过我用10根手指计数能全部数完,再加上我用脚趾来帮忙的程度。 进入新世纪后,我成了中国第一代网民。于是,我便慢慢地戒掉了没事就钻进新华书店淘书的陋习,我没事宁可与朋友搓麻,也不去新华书店自找没趣,而是改为到虚拟世界去寻找电子读物。老实告诉各位,像李志绥写的御医回忆录、高文谦写的晚年周恩来和张戎夫妇写的闻所未闻的故事,全是我在虚拟世界找来的读物,我虽然读完了这些真正有趣的书,但基本上全是断断续续地才读完的。由此,我遂得出结论,能写出我喜欢阅读的中文著作的作家,除了屈指可数的几位之外,大多飘零在海外。
然而,这本美国 James•McGregor撰写,由网名“乱翻书”先生译出的《十亿消费者——来自中国商界第一线的经验》,却再次令我找回了一天之内读完一本书的感觉。
其实,这本书严格说来还不能讲它是本完整的译作。因为此书的最后一章尚未译出。但是,我能以自己一文不值的人格担保而向你推荐,这本不完整的译作,不仅丝毫不会影响你一口气就读完它的兴致,而且,它只会吊起你希望译者尽快译出最后一章的焦急般期待。当然,前提是你热爱自己的国家,喜欢自己的同胞,再加上你脑子里没有酱油。
老实讲,对这本奇书,我哪怕写10000字的书评来评价它的精彩绝伦,恐怕也只能在中国的语境中触及和梳理它的皮毛,根本就不可道尽它的微妙和神奇。所以,我昨晚想到半夜,最后还是打消了具体点评该书的欲望,而改为从书中随意地寻章摘句,极不严谨地弄出了5000余字的《书摘》。
现在,我谨把这个《书摘》献给那些经常前来我的和讯博客溜达和探视我的网友们一阅。
我祝你们在阅读这个《书摘》的过程中,度过开心的一小时!如果你觉得这本书值得读完它,请记得给我写信,我会为十位最先给我写信的网友邮寄我校对和订正后的译稿。(我的邮箱地址:chengp001@126.com).
最后,我要诚挚地感谢帅哥乱翻书先生给我带来了一天极度美妙的时光,我谨祝你和你的女儿前程远大!
(2008-7-18)
附:
《十亿消费者》
——来自中国商界第一线的经验
(书摘)
作者:James McGregor
翻译:白痴年代/乱翻书
■ 这是一个无所不有和一无所有共存的社会:众多的农村、落后城区依然有大量的穷人,而全中国大大小小的城市亦到处可见巨富的证据。
■ 在中国占主导地位的思维方式是“零和”博弈。中国从来都是“你死我活”、“你赢我输”的征服和复仇的恶性循环。
■ 什么都不值得信赖,除了赚钱。
■ 今天的中国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但很多东西也仍未改变。改变最大的是中国在世界上的地位。当马戛尔尼到达时,中国正开始衰落。这是一个闭塞的封建社会,不能理解并赶上全球技术和经济的变革。今天,中国是一个蓬勃兴旺的经济大国,拥有自己的核武器和太空计划,立志要成为世界从未见过的最强大的国家之一。但是和外国商人通过武力进入中国的帝王统治时一样,今天的中国在同样的困境中挣扎:如何在采用并适应西方和全球商业做法的同时,保持中国之“本”。
■ 你会发现自己同时面对着中国人怀疑和自大的阴阳两面。
■ 中国人一方面为自己的古老文化而自豪,另一方面也会充分利用自己的贫穷。
■ 中国人十分敏感,精于解读外国人的态度。抱有最基本的尊重极其重要。你可以表现得强硬、坚定,但若流露出哪怕是一丝轻蔑也会导致灾难性的后果。
■ 幽默可以缓解谈判中的紧张。中国人的幽默感非常强,尤其当你拿自己——而不是他们——开玩笑的时候。但是要注意,公平、互利和尊重在中国都是单方面的。你应该很注重中国人的感受,但是不要指望他们会同样的对你。归根结底,你只是他们地盘上的一个蛮夷。
■ 中国人都是谈判大师,能够让你觉得你需要他们胜过他们需要你。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在心理上占上风。很多在中国参加谈判的外国商人怀着太多的善意和信任。中方 谈判对手们通过彻头彻尾的撒谎来利用这一点,对此没有丝毫的不安。这一特质对他们来说是巨大的优势。对于中国人来说,结果远比真像要重要。这也是为什么李鸿章可以承诺不杀太平军的将士,但是转过头来就把他们全部斩首。
■ 在中国官僚和商人展现出来的无所不知的外表之下,往往充满了一个由耻辱感统治的社会体制下产生的不安全感和对犯错误的恐惧。
■ 摩根士丹利的文化就是,如果你不是我们中的一员,你就是白痴。
■ 在中国文化中,行为独断是极其负面的,而公平也并非这个社会的标志。家长总是通过指出错误和不当来教育子女。政府通过控制、羞耻和无所不在的监督进行统治。
■ 如果你是市场上唯一的玩家,管理好不好并不重要。
■ 永远不要相信中国人的可行性报告。它的主要目的是引起你的兴趣,而不是说明真实的机会。你要自己去调研。
■ 合同的细节远不如谈判过程中建立起来的个人关系更为重要。
■ 不要聘用党的领导人的孩子。这些政治关系会反过来对你不利,腐蚀企业文化。如果你需要这方面的帮助,最好签署有时间限制的顾问合同。
■ 不要把语言能力和商业或管理竞争力混为一谈。最精明能干的中国经理人往往不会说英语,也未必有西方大学的学位。
■ 巴尔扎克曾说过,每笔伟大的财富背后都有着巨大的犯罪,他可能说的就是现代中国。
■ 在帝王时期,由于皇帝控制着大部分的财富,通向发财致富的有效道路就是向体制争宠、揩油。毛泽东在后来采取了一次辉煌的行动,他把富人们的财产没收充公,“全民”所有,等于所有人都一无所有。今天,在中国大规模的国有资产私有化的进程中,“人民”当中的任何一个人都相信他有权从中分得一杯羹。
■ 在中国,你随处随地都可以看到国有企业老总和政府官员穿着阿玛尼西服、开着奔驰或奥迪,住在名为公园大道、棕榈泉或比佛利山庄的公寓中。他们在私人俱乐部打高尔夫,每轮收费150美元。很多人的每个月的收入不过一千美元,但是没有人问及他们的资产,也没有人会说。但凡有人提及,就会有制度上的力量掩盖这些指控,因为几乎所有人多少都有点不干净。中国基本上已经回到了传统的共生关系中,商人得幸于官员,而官员依赖于商人。要做生意,你需要得到一系列不断改变的批准、许可证,以及政府官员的厚爱。为了给自己退休后的生活、家族的未来积累财富,政府官员培养那些能够帮助自己的商人。
■ 中国的体制依赖有序。你的个人关系为你带来机会,做成事情。在这个需要和层层官僚及个人利益打交道的国家,单靠个人能力是无法成事的。
■ 中国的整个商业关系模式有别于西方社会。家族网络和个人关系要比规则更为重要。在一个缺乏公平和公正的法律体系中,你的网络能确保你的安全。
■ 人际关系是公司的核心资产,一旦关系网破裂了,就跌得又重又快。
■ 他唯一害怕的政府官员就是那些没有“爱好”的人——无论是女孩还是钱。
■ 腐败不是什么大问题。每个人都腐败。但是你不能在腐败的同时还犯政治上的错误。只要你对上面的政治保护者忠诚,你就不需要那么清白。诚实正直在中国总是要输给忠孝。
■ 如果你向中国政府和国有企业卖产品及服务,你还往往需要考虑你打算同时出卖多少灵魂。中国的采购流程通常在各个层面都是腐败的。无论是工厂采购设备,还是零售卖场同意采购并陈列你的产品,抑或公司寻找专业服务,都需要给回扣。
■ 面对总部对营业额飞速增长的预期,领导中国业务的老板们往往需要做出艰难的选择:职业生涯自杀式的保持业务清白、营业额低下;抑或大量参与回扣活动以达到财务目标。为了保持理智,一些外国经理故意不去了解销售部门发生的事情。我有一些美国经理朋友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逃离在中国的岗位了,因为他们每天都要面临或出卖灵魂或自毁前程的难以言表的两难境地。
■ 中国的现代化是“以法制国”,而非“依法治国”,所以关系和个人势力范围是最重要的。
■ 中国全是检查,而全无制衡。中国政府的反腐败工作并不是做做表面文章,但效果甚微,因为整个体制和诚实正直格格不入。
■ 你的中国员工和商业伙伴有着混乱的伦理道德框架,这是一个在从批判财富变成创造财富的党领导下进行国家改革的彻底颠倒的社会所导致的。
■ 中国已经回到了传统的官商共生关系。官员为生意扫清道路。生意人则为官员聚集财富铺路。
■ 党的高层领导人很少直接参与腐败,更倾向于利用裙带关系建立家族财富。对于统治精英来说,默默地聚集财富被默默地接受了。
■ 要让你的律师能安心睡觉,坚守“不要问,不要说”的原则。选择合法的代理和顾问来获得许可证或批准,至于他们是怎么获得的,知道得越少越好。
■ 从本质上讲,中国社会是自私的。他们竞争能力很强,合作能力很弱。
■ 在中国做生意可以说是令人心惊肉跳。支配西方商业行为的法律理念在中国根本没有任何靠得住的方法可循——比如说合同的神圣,法规制订者与竞争者的分离,以及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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