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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传珩:“谁来保护警察安全”——央视在灌输什么主题?

    正当贵州瓮安民众打、砸、烧当地公安暴动事件震惊中外之时,中共诞生日(7月1日),上海又发生的恶性袭警案件。此案已造成6名警察丧生,被称之为中共史上最大暴力袭警案。新华网时政论坛有最新帖子透露:上海特大袭警案凶手曾被警察错抓、殴打,至生殖器官受伤,已被医院确诊失去生育能力,却得不到合理赔偿,因此被迫铤而走险。但官方称案情至今还在调查中。
   
    正是在以上两大事件背景下,2008年7月3日晚,中央电视台以"谁来保护警察安全,专家建议增设'袭警罪'"为题,借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太元之口,重提一度引发争执的刑法增设"袭警犯罪"立法建议。主持人声称:袭击警察何以如此嚣张,而且不断地加剧、升级,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警惕。对此,法律专家认为,社会各届应当树立尊重警察、保护警察、监督警察的观念,以成熟、理性的心态对待民警的管理、纠章和处罚。如果公民对公安机关及民警作出的处理有异议时,可以向公安督察部门反映,也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法定程序和法定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本文之所以说央视借机重提"专家建议增设'袭警罪'",是因为早在2003年3月,王午鼎等35位全国人大代表就曾向大会提出议案,建议在《刑法》中增加对袭警犯罪的处罚条款。王午鼎等35位代表认为,目前,中国处罚袭警犯罪依据的相应刑法罪名主要是"妨害公务罪",此罪的量刑明显过轻。暴力伤害或杀害民警的行为后果一旦发生,根据中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对罪犯只能以普通的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罪论处。对此,这位代表公然挑战"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荒唐地认为:这无疑是将代表政府执法的人民警察与普通公民等而视之。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本是一个立法原则问题,在这个原则下,如果要为警察权益再设特别立法,无疑等于对侵害警察造成的法律后果要大于对普通公民侵害的后果,这将在原理上违反宪法原则。因此,王等的这个提案,旋即遭到社会舆论反驳。多数人认为:尽管警察在执行公务中越来越多地受到侵害是不争的事实,但在刑法中已设立了妨害公务罪,而且警方的权力过大、过滥。中国不是个民主国家,警察权力不受监督。说什么"中国警察是弱势群体",纯系颠倒黑白。当今中国的司法现实正如民间歌谣所称:"大公安,小法院,可有可无的检察院"。 中国以警察为代表的大盖帽队伍,才是社会最强势的社会群体,还需要什么特设立法保护?如果再设立一个袭警罪,则警察权力更为膨胀,公民们必将动辄会面临警察"袭警重罪"的威胁,而警察则在袭警罪的保护下更加滥权妄为,酿成暴力袭警事件可能将会更多。如果真要如此为强化警察权益再立新法,公权与民权将更加失衡。
   
    此据官方媒体报道,全国每天平均有9名警察遭遇暴力袭击受伤,这给设立袭警罪提供了数据支持。然而,全国平均每天又有多少无辜的百姓,被警察袭击受伤,甚至被打死?有人说这个数字会是警察受伤的数字的数百倍。但在官方的舆论封锁下,这类案件能曝光出来的仅是冰山一角,仅这些年来异见人士被殴打的就屡见不鲜。现在问题的严重性在于,到底每天有多少无辜百姓,因警察的滥用权力而受伤,还是一个无法核实、无法准确知晓的问题。如果某地发生袭击警察案件,公安部门会立即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披露,官媒也不经深入核实,就会偏袒性报道,而如果某地发生警察袭击公民的事件,则媒体报道大多噤声。否则,会受到从党政部门到公安部门和警察的干涉,或受到打击报复。因此,各地报纸大多对于发生在本土的警察袭击公民事件持回避态度,而只有外地媒体偶有报道,但又会受制于媒体不得跨地区进行舆论监督的纪律约束。因此,偶有漏网报道,也属十分不易。东方卫视曾有新闻,说浙江台州椒江区交警大队大队长带领交警大队的四五十名交警,开着十几辆警车冲击当地的台州日报社,殴打《台州晚报》副总编吴湘湖致伤,而原因就是因为台州晚报刊出了一篇对他们不利的舆论监督文章。因此,媒体不敢对公安轻易进行舆论监督,百姓也只能在现实生活中感受警察执法的野蛮,而媒体多报道的是警察被袭。这种对于舆论的操控能力,正是公安警察作为强势群体的有力证明,他们拥有国家公权的庇护和各种资源的控制,百姓却一直处於无助、无奈的处境,谁是弱势群体,岂不一目了然了吗?
   
    在如此信息不对称的警民冲突的大背景下,官媒只报道警察受伤数字,而隐瞒百姓受伤的数字,并以此为据,来做需要特别设立罪名单方面保护警察特权。这岂能服天下人心?那些大声疾呼设立袭警罪的专家们和央视,为何不呼吁一下"谁来保护公民安全?"和在立法上设立大盖帽"袭民罪"呢?因为借公权力袭民,理当罪加一等。如今央视仅仅凭公安一家之言,借公安院校教授身份发问社会"谁来保护警察安全",这不是又一次在利用其强势地位与公共信息资源误导舆论又是什么?
   
    如今中国,警民冲突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袭警的深层问题到底在哪里?这些都是值得研究的政治问题和制度问题。眼下的所谓"袭警"问题的结论,都是公安机关单方给出的,因而并不公允。因为公安机关本身只是当事人一方,无法中立地作出判断;而央视宣传作为"党的喉舌",传达的也仅是公安警察的一面之词,本来就没有什么公正性可言。当然"袭警"应当制裁,但"袭民"更是罪不可赦。上海发生的恶性袭警案,百姓追问的正是这起案件背后的真正诱发原因,即在上海公安刻意回避的"报复"背后,还隐藏着什么不可见人的悲剧性成因。说实话,按照央视增设"袭警罪"的舆论误导套路走下去,让强势的警察更强势,让弱势的百姓更弱势,警民对立情绪会越来越严重,警察执法会越来越走火入魔,袭警事件不仅不会停止,且将越来越"频发"。如此以来,岂能找到警察与百姓的和谐与平衡?
   
    还有,央视主持人说:"对公安机关及民警作出的处理有异议时,可以向公安督察部门反映,也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法定程序和法定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问题真的如央视主持人所说可以依法解决,北京还会聚集那么多的访民?还会有那么多的官民对立?还会有那么多的"无直接利益群体冲突事件"?还会有那么多不惜以死相拚的暴力袭警吗?在央视看问题的逻辑里:是中国老百姓太混蛋了。这就是"谁来保护警察安全,专家建议增设'袭警罪'"电视节目所要灌输给观众的主题吗?
   
    (转自《自由圣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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