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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传珩:揭秘中国特色政府职能——聚焦安监局"经营性"盖章

   
    此据6月23日《市场报》报道,金华市安监局雁过拔毛,盖一次公章收取20元至130元,处理事故换取财物私吞。他们通过"先交钱后盖章,不交钱就不盖章"的以权易钱方式,在短短两年时间内,建起了近百万元的"小金库"。这一事件的曝光,再次聚焦了公众的愤怒。
   
    中国 《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考核不得收费,可只要是需金华市安监局盖章发证的考核项目,他们一律是先交钱后盖章。人员培训、编印资料都成了金华市安监局聚物敛财的机会。金华一建筑公司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的安全生产事故,本应处以罚款上缴,但金华安监局乘机以此换取了4台电脑、一台高级摄像机和一台打印机据为己有,予以了事;某水泥厂发生一起死伤人员的安全生产事故,该局又以此换了120吨水泥移作他用。安监局作为政府职能部门,本应该秉公执法,为生产经营者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维护正常的安全秩序。但他们却在财政部已经取消安全生产部门证书工本费,国家安监总局明确了证书经费列支渠道的情况下,竟从盖章收费、发证收费、印发资料收费,到安全生产事故换钱中大发横财。他们竟把"盖章"这一政府监管职能作为谋利手段经营,不仅令媒体大跌眼镜,也令百姓"拍案叫骂"。
   

    中国政府部门常常借助"合法收费"的名义,大行盖章经营之道,只要交人民币,自然一路红印,实际上所谓的审批盖章就是无本经营,更准确地说就是以民之本,发民之财,借公共权力如此贪婪性地从盘剥行政相对人手中牟利,实在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绝活"。在中国特色的权钱交易活动中,一方付出钱后,权力的运用就出现了暂时的或者部分的转让。政府职能部门把权力作为谋利手段经营,所起的作用与贸易、投资中的资本有极其相似之处。以权谋私,就好比以权力作为资本进行赚钱,这就是权力寻租。
   
    美国着名经济学家缪勒将权力寻租分为三类:一是通过政府管制的寻租;二是通过关税和进出口配额的寻租;三是在政府订货中的寻租。金华市安监局经营性盖章行为符合缪勒所言权力寻租的第一类特征,是典型的政府腐败,是对手中占有公共权力的无耻亵渎。金华市安监局如此贪婪地乱收费行为,虽经多方举报,却依然能逍遥两年之长而未受到上级政府部门的查处,可谓民愤极大,但各级政府部门却有令不禁,对此熟视无睹。可见当今中国权力寻租的普遍化与常态化,以及上下肮脏一气的中国特色权力运作现实。此外由于名目繁多的行政收费项目已到了多如牛毛的地步,许多的乱收费都未被列入清理范围。因此一些政府机关充分利用了国家政策方面的空隙,巧立名目,狂征暴敛,进一步恶化了收费层面的形势。比如工商管理费,完全可以通过税收渠道解决,既精简公务员队伍,减少腐败,也会减轻工商界负担。但恰恰这一块,已经形成地方经济健康发展的最大障碍。还有商务部主导评选"名牌",如"中国名酒"的评定,在《行政许可法》及相关法律中,很难找到有关法律依据,因此,这种评"名牌"在具体行政行为中很难定性:它不是行政命令,不是行政许可,不是行政裁决,更不是行政强制措施或行政处罚。政府手中的权力本不是固有的、自封的,行政权的来源必须由民赋予,有法律依据。如果行政行为没有法律授权,权力寻租就不可避免,腐败也必然孳生。而在目前过多过滥的评政府部门主导的"名牌"活动中,大部分都是有偿的,需要被授予的企业交纳一定费用,甚至行贿,这本身就是一种公权力追求私利益的经营行为。更有一些政府部门以不作为换取经济利益,例如,江西省九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曾以放弃监管的方式,牟取部门利益,导致劣质钢材的大行其道,危害社会。还有一些政府官员甚至主动提出要求,利用手中权力寻价,向企业或公民收费、摊派和索取贿赂。凡此种种"政府职能",实在就是压在百姓头上最沉重的一座大山。
   
    金华市安监局打着国家的旗号,在为个人、少数人谋福利,经营手中的行政权力,纯属于公权私有。公权一旦私有,其对社会的破坏力是巨大的,它不仅具有隐蔽性良好的合法掩护,而且还往往能够获得整个强大公权体系的支持与保护,具有一般私有单位所不可能具有的能量。这也是为什么金华市安监局敛财迅速,且长久无人过问的原因。政府部门经营行政权力,是对公权的巨大侮辱。这种公然的职能腐败行为,已经发展到胆大妄为的地步。中国特色的政府部门权力利益化,自收自支,把收费和罚款作为执法机关经费来源,搞"自费执法"的情况屡禁不止,公安和交警就是乱收费、乱罚款的重灾区,也是公众意见最大的行政机关。在全国的许多行政乱收费案件中,都是以行政执法为手段,以行政处罚为幌子,其目的就是向相对人"要钱"。在中国,许多行政审批权力从设置的那天起就带来了一批收费项目,形成了"权力支持收费,收费养育权力"的怪圈。即使如今嚷嚷要清理乱收费,行政部门仍然打着 "拓展职能"的幌子与民争利。一些官员只要获得审批权就等于拿到了收费的通行证。收费即对权力构成巨大诱惑。权力能产生收费,收费能给部门带来实惠,这种直接的利益因素始终诱发着政府职能性腐败难绝。
   
    行政权本来是人们为获取"公共产品"而设置的,但是当其异化以后,它即在为公众提供"公共产品"的幌子下,大肆为掌握和行使其权力的人提供"个人需求"。掌握和行使权力的人运用权力为自己牟利。他们本来是人民的"公仆",但权力却把自己塑造成"主人",将行政相对人作为自己任意宰割的对象,他们可以对相对人乱罚款、乱摊派、乱集资、乱定规章制度、乱发号施令,相对人若不服从,他们即借助于手中的权力强制或制裁,甚至实施肉体和精神折磨。在这样的中国特色中,公权力成为了吸人血的魔鬼。这种权力异化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权力失去监督和制约。政府正是由于失去了制度上的监督和制约,因而才导致了公共权力的非公共运用。权力的公共运用本来是为了社会利益,而权力的非公共运用却导致了为了部门或个人利益来吸公共利益的血。有人说中国的权力制约严重形式化,而事实上权力制约连形式化的程序都没有,即根本就没有一个完善的形式机制和程序法制来加以制约。因此才导致专制横行,官权肆意,腐败丛生,权为己谋的普遍化、常态化。正因为有这样一种不受监督的特色政府职能腐败,才会有金华市安监局肆意无忌地经营手中权力的"绝活"。
   
    原载《议报》第36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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