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国
为了方便阅读,博讯暂停广告播放,博迅需要您的支持。
[发表评论] [查看此文评论]    维权广场
[主页]->[现实中国]->[维权广场]->[郭国汀再谈杨佳案的辩护/.443.]
维权广场
·怎么将他们从可能成为愤青的路上拉回正道/秋不曲.343.
·重庆棉纺一厂下岗工人和厂方谈判破裂.344.
·反贪官不反皇帝的郎咸平/张耀杰郭宇宽网友.345.
·报告蔡武部长:二手房变成了出租屋(图/张耀杰.346.
·北京:副研究员请假出国遭解聘起诉被驳回(图)/webmaster.347.
·站在民运角度看,中共专制政权有三种恐惧/昭明.348.
·成都五四散步比厦门PX散步更进一步/陈永苗.349.
·大家行动起来 让政府倾听市民的声音/市民.350.
·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腐败”文化/沙叶新.351.
·预测 四川强震 奥运 百姓 杨建利 公安/.352.
·九問四川大地震是天災還是人禍?(之二)/我思我在.353.
·“地震门”惊人内幕:军工企业被通知当天预防大地震无人伤亡/贝多愤.354.
·大地震震动了中共的统治基础/大鸟王.355.
·九問四川大地震是天災還是人禍?(之三)/我思我在.356
·这样的制度必须颠覆zt四川地震被准确预报,政府/国震专.357.
·中共预知四川地震发生的又一证据/cctv新闻访谈.358.
·论政治案辩护三篇/郭国汀.359.
·震灾震级也被政治化zt地震级别调升至8.0所暗藏的玄机/老康.360.
·关于恢复中华民国在联合国常任理事的公开信/汪兆钧.361.
·境内藏人不顾镇压持续展开反中共示威/挪威西藏之声.362.
·警惕!让巨大灾难转移国际媒体注意力?/刘德军 林泉 林和立.363.
·取消中共在联合国安理会常务理事席位的公开信/汪兆钧.364.
·大陆民运方略初探/.365.
·曝光:网络评论员培训工作指南/KMM来稿.366.
·如果中共说你,你怎么办?--- 请精读洪哲胜给王丹声明的“代编按”/.367.
·“我们不要他们低头默哀,我们要他们低头认罪。”zt昭明论七宗罪.368.
·支持亡儿父母维权 --- 汶川地震窥析之四/孙文广.369.
·沉默是人祸的最大帮凶/童文薰.370.
·对官方绝望 大陆人民与中共展开资讯战争/.371.
·上网安全问题:怎样保证你的Email(电子邮件)安全?/CHRD.372.
·答浦志强对郭国汀的批评 附评论的文章选.373.
·10万对30万——zt地震象征中共腐败王朝的结束/.374.
·请各界关注正在为全民族承受苦难的英雄郭飞雄/郭国汀.375.
·莎朗·斯通的坦诚和部分中国人的暴戾/浏星雨.376.
·很重要的提示:zt地震救了中共?---/曾铮.377.
·冤死的孩子们何以瞑目?/冉云飞.378.
·救了47万人的共产党书记是谁?——汶川地震反思之七(地震预报争议)/黄河清.379.
·东莞推“人口优化”,赶走“低素质人口”(制度化歧视)/林卫萍.380.
·感谢Skype公司——外加一个建议/唯色.381.
·上访不如上网 不如建议罢免官员/邓复华.382.
·为什么不能说天谴或报应?除去天灾的成份/zt黑眼睛文.383.
·民主社会主义不救中国:历史不会等待,人民不会等待/李大立.384.
·还原中国民运的一个重大谜团/吕洪来.385.
·完全应该加上一个"天谴余秋雨"/朱学渊.386.
·民意、民主、民主制度及相互关系/吕洪来.387.
·8964天安门屠杀历史教训/前中央党校校长阮铭.388.
·胡平在纽约纪念六四19周年会上的发言.389.
·灾后中国凸现“六四纪念日”/牟传珩.390.
·东莞大抗暴!各大媒体全失声了!!(组图)/目击者.391.
·孤独的勇气—与魏京生对话(1)(2)(3)/大纪元肖悯.392.
·中国人权问题演讲辩论会邀请函/发起团体.393.
·抗震救灾中国特色之一 zt团购名牌跑鞋是…….394.
·孔强正被构陷,写下遗书向外界诀别(图)/孔强.395.
·相约八月八日,全民上街游行!/中国民主先锋队.396.
·东海协议丧权辱国 网民怒吼要胡锦涛辞职/.397.
·逾千中国贪官在美洗钱 华人高档住宅区房价暴涨/世界日报.398.
·考虑国情中共不能一相情愿永远执政/万木春.399.
·中国新民党呼吁中共当局立即释放黄琦先生并启动救济程序/郭泉.400.
·爆高考改卷内幕:很多学生的前途就这样被耽误的/中学教师.401.
·抗议权与意识形态/贺卫方.402.
·13亿国人患”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图)/qass/.403.
·现在目标是终结共产党/64学生领袖陶君.404.
·《中国的民主化是世界和平的关键》/盛雪.405.
·中国面临前所未有的金融战争与产业战争/郎咸平.406.
·“卖国”后我成了“强奸犯”/孙文广.407.
·别把矛头指向普通民众----答刘大先生/东海一枭.408.
·贵州瓮安民众反抗暴政的正义性与合理性/关注者.409.
·贵州瓮安黑幕:流氓勾结政府作案,很多女孩被害!/为公.410.
·丧钟不为中共而鸣就只能不断为中国人民而鸣!/sword.411.
·贵州瓮安抗暴 军警开枪镇压 传3死150伤/大纪元.412.
·烟厂倒闭无补偿,贵州下岗工上访无门集体服毒/苹果日报.413.
·6-28事件真相:瓮安副县长惨无人道/博讯来稿.414.
·就贵州瓮安事件告全国公民书/公民力量.415.
·政府发表的真相总是让人一个字也不敢相信.416.
·向全世界华人报告最新消息/瓮安百姓.417.
·瓮安义民反黑抗暴无罪!/陈泱潮.418.
·上海闸北袭警凶手租车被冤偷车:曾向警方索赔/综述.419.
·瓮安事件:震惊中国的第三个俯撑/李平.420.
·民主先声242:作为一名前南京刑事法官,我谈谈628贵州事件的证据采集问题/郭泉.421.
·强烈谴责联合国人权理事会/ 廖祖笙.422.
·最新瓮安现场图片 大军压境/阿波罗网.423.
·瓮安事件:中共眼里的黑社会——照片为证(图).424.
·中国释放一名监禁十年的美国公民/BBC.425.
·下一个目标是省城/刘晓竹.426.
·杨佳有没有可能不死?/格丘山.427.
·让老虎凳上的国家敬畏女性的阴部/焦国标.428.
·杨佳袭警案:蚊子和狮子/狱中陈光诚.429.
·顺应民意特赦杨佳:血洗上海闸北警暑案
·上海冤民全球呼吁:官逼民反杨佳杀警 正义之举无罪有功.431.
·上海公安局尽快公布杨佳被扣六小时的信息/昝爱宗.432.
·赞翁安中学生/孙文广.433.
·表象性的“公民社会”及其生机/茉莉.434.
·惠州博罗园州镇上南村出现暴乱/博讯读者.435.
·一个疑似精神病人挑破了中国脓疮/亦忱.436.
·关于建立中国公民力量海外联络站的建议/杨建利.437.
·杨佳无罪!万法之母自然法裁决!/郭国汀大律师.438.
·媒体就杨佳案提出诸多质疑 上海警方没有沉默权/《中国青年报》.439.
·信仰无罪,讲清真相无罪/大陆律师.340.
·变骚乱为起义(理论和策略探讨)/徐水良.341.
·杨佳案:上海公安吴志明不再沉默?zt《杨佳案,不得不说的真相》/.442.
·郭国汀再谈杨佳案的辩护/.443.
[列出本栏目所有内容]
欢迎在此做广告
郭国汀再谈杨佳案的辩护/.443.

    少林先生:
   
    谢谢批评!不过我并不赞同你的指责,你应当先看懂我的主旨再批判不迟.首先,该文仅是我的采访录而非辩护词, 即兴采访问答不可能详细深入,逻辑上也不可能与辩护词相提并论。其次,我在答记者问时,仅是从辩护思路上提出我的看法,这是赢得民意的重要途径,杨佳不但没有民愤,反而有足够广大的民意支持,律师当然应当充分利用此种民意资源为杨佳辩护,中共一贯以所谓“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为由滥杀无辜,既然杨佳几乎没有民愤,当然不应判死刑,这是应力争的最坏的结果,这就是我批评前两任律师未经审理先放风说杨佳必死无疑的理由。若中共当局强行杀害杨佳,必将激发中国民众进一步的反抗暴政的强烈激情,而从此以后中共犯罪利益集团的所有当权者都得随时担心自已的脑袋,因为这是其自已崇尚暴力的必然逻辑结果,唯有宽容和爱才能化解仇恨消除对抗,妄图依赖暴力镇压以消除民怨只能是妄想,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所以如果我是胡锦涛,在任何情况下,我都会下令不杀杨佳,因为这于尊重民意于自我保护皆是最佳选择,否则整日提心调胆的日子可不是好受的;第三,机械依中共法律几乎无法抗辩; 第四,中共当局早已反复将法治破坏无遗,中共法律早已没有法律应有的神圣尊严,特别在所有的政治及敏感案件的审理中,中国已经不存在让民众敬畏的法律,唯有中共恶党的意志! 因此,若辩护律师局限于所谓法内辩护,实质上是配合中共暴政做秀.
   
    依现行中国法律,辩护律师至多只能做苍白无力的抗辩,辩护律师应当区分如下几种情形抗辩:如果杨佳将直接向他施暴的警察正法;若杨佳将真正的幕后杀人犯杀了(如长期指使纵容放任中国警察干欺压民众及强暴人犯的任何当权者;假使杨佳复仇对象是社会公众,例如滥杀完全无关的民众;第四种情形即是杨佳在本案中的行为;最后假定杨佳杀了胡暴君.

   
    在这五种可能的情形中,罪与非罪情节后果及正义性质均有质的区别,亦即同样是杀人,可能构成犯罪,亦可能是无罪,还可能是立大功成为民族英雄.当然此种判断有个前提:即中共法律权威业已失效.中共法院业已丧失维护法治伸张正义维护公道裁断是非的正常社会的功能,而如今中共法律在中共专制暴政带头长期破坏下,确实很大程度上业已失效,中共法院早已彻底丧失正常社会维护法治伸张正义维护公道的功能,特别对所有的政治及敏感案件的审判.毫无疑问,杀人正常情况下当然构成犯罪,然而特殊情况下则不能一概而论.
   
    据此前提,第一种情况,杨佳无罪;第二种情况,杨佳无罪有功;第三种情况,杨佳罪责成立,但此时辩护律师应着重考虑社会的责任,毕境个人犯罪很大程度上其实是客观环境造成,因此社会负有相当责任,这正是世界各文明国度皆已废除死刑的理论依据;第四种即本案的情形,其动机至关重要,杨佳的行为具有十分明显反抗中共专制暴政的特征,这从他克意选择7月1日行动,及他不杀女警也不杀非警察人员可以印证,因此,本案的审理必须公开一切细节,程序正义必须保证,辩护律师的选择权必须保障,值得一提的是,上海当局迫害民众时阴险远超过北京当局,上海警方历来非法剥夺当事人选择辩护律师权经常玩自以为聪明实则下流无耻的勾当,例如,郑恩宠案,上海当局曾试图让郑恩宠不要本人任其辩护律师,而我本人被上海当局迫害时,上海警方也阻止张思之和浦志强大律师任我的代理律师。辩护律师应当着重在杨佳行为的动机上抗辩,证明其是为反抗暴政而为,依自然法当然无罪!第五种情形,不但无罪而且立有大功,成为民族英雄! 胡锦涛长期放任纵容甚至指使恶警反复行暴,业已变成货真价实的暴君,殊暴当然无罪有功.因此,南郭再次警告胡氏,立即停止任何暴力!立即查办酷刑郭飞雄和高智晟的警察同时立即无条件无罪释放郭飞雄无罪开释高智晟且对郭高进行国家赔偿!立即逮捕法办所有强暴法轮功学员及对女性学员性强暴性污辱的恶警!因为民间暴力的根源首先是官方长期肆无忌惮暴力压迫欺凌民众所致,故欲消除暴力,首先必须官方立即放弃暴力镇压的荒谬政策;同时严重的司法不公也是造成民间暴力的真正罪魁祸首,因此,若阁下继续置若罔闻一意孤行,继续放任纵容指使中国警察或国安滥用暴力滥施酷行滥施淫威,阁下随时必须当心自己的脑袋!
    如果中共法律仍然是人人敬畏的法律,假如中共法院维护法治伸张正义维护公道裁断是非的正常功能犹存,那当然上述的辩护策略应有所调整。我的基本观点在前述采访中业已阐明,因我并非本案具体的辩护律师,故仅提供个人意见供辩护律师参考。
   
    2008年7月29日
   
    附少林:“对郭国汀为杨佳所作辩护词的批判”
   
    “杨佳依自然法无罪”?那么你接着是不是准备说“依中国法律该死”?
   
    你就是这样替人辩护的呀?别说我们只批判你不讲道理,请听:
   
    在这个案例之中你首先就应该指出这是体制所造的悲剧,这是伪共压榨掠夺民不聊生的必然结果,这是社会矛盾的已经不可调和;杀一个杨佳与赦一个杨佳哪一个对社会的稳定更加有利?伪共政权在人世是想死还是想活?以百分之五对抗百分之九十五,胜算几多?
   
    你还应该提醒伪共为什么奥运火炬的传递已经变成了全世界的哈哈哈哈?
   
    虽然郭国汀自己也知道说:“辩护律师在这个案件中,他都要开拓思路,应该全方位、立体式抗辩,从宏观的角度来考察这个案件”。
   
    但是你一直的是在从事实到实事,即使是借用到国内的其他案例,你还是在从中国到中国;你知不知道你这样做的后果?你这是不是在有意的谋杀杨佳?从中国到中国杨佳生的希望还会不会比百分之一更多?
   
    作为杨佳的辩护律师你应该要做到:不论辩护的成功还是失败,你都要使得全中国全世界都永远的忘不了英雄杨佳曾到我们人类的这个世界上来过;
   
    但是你郭国汀并没有这样的作;
   
    既然承救杨佳生命的实际可能已经不大,那么从技术的手段上而言,作为律师你就有义务用杨佳的生死赌一赌:中国在世界上今后是更加的边缘孤立自己?还是就此以赦免杨佳向世界摇动一下橄榄枝:也许我还没到罪大极恶;

此文于2008年07月30日做了修改

©Boxun News Network All Rights Reserved.
所有栏目和文章由作者或专栏管理员整理制作,均不代表博讯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