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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波被警方拘禁150个小时仍无说法(图)/俞梅荪.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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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宪章》风波急,中共重发《划右派标准》有文章/老马.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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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洪哲胜:认识暴力 彻底反对暴力/张三一言.557.
·改革要公平 部分先富起来的不是人/郎咸平.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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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佳案:上海公安吴志明不再沉默?zt《杨佳案,不得不说的真相》/.442.

近读司马南《让外国法院来审理杨佳案?》一文,甚为感佩司马君焕发当年舌战轮子的豪气。目睹当下少数邪恶媒体和无良律师误导公众,煽动极端暴力,暗底却图谋一己私利的丑行,为免善良大众继续遭愚弄,特作此文以顶之。因为是非太多,写得有点长,但如果渴望真相,请诸位耐心一读。

    1、南方报系在杨佳案报道中的邪恶丑行

    南方报系从性质上讲既非民众的喉舌,更非ZF的喇叭。当今中国的媒体,党报才是政府喉舌,由于生存无忧,写的东西也就多是些“人咬狗”的事,不太好看,但凡国家有重大决策,这里的声音才是正版。接下来就是南方报系之流了,称之为“商业媒体”。他们靠终日搜寻“狗咬人”的奇闻来娱众,赚取发行量和广告费,间或也说些真话,当然要不妨碍赚钱。但当遇到像杨佳案这样离奇之事,人们大多有爱听新奇故事的心理,正是大把银子当前,便按捺不住,连自己的贞操也不顾了。在对杨佳的报道中,这些伪报人首先是只报道部分事实,如《南方周末》对杨佳的人品评价引用的居然是他父亲“听话的孩子”的结论,加上旅馆服务员说他“按时交房钱”、“话语不多”的介绍,就断定杨佳是个大大的良民!不可笑吗?你们出去采访不按时交房钱有哪个旅馆给住?“话语不多”难道就不会是“会咬人的狗不叫”吗?难道其他媒体对杨佳丑恶面的刻画这些奸商报人看了就不脸红吗?据我所知,南方报系在炒作“孙志刚案件”赚得盆满钵满后,就开始“隔山打牛”,靠挖掘其他省市故事生财了,真是无商不奸啊!再看看他们所谓的采访,竟然脱光了记者操守的底裤,造出了子虚乌有的杨佳朋友“小黑”、“大哥”之流,作为警察打杨佳的证人,连自己都不敢写和这些人见过面,就敢写进报道里去欺骗读者。现在要庭审了,《南方周末》们敢像呼唤杨佳他娘那样把他们唤出来见见光吗?不相信上海公安,你们可以把人带到公安部去反映嘛,不是就能证明你们所说的都是真的而不是吹的了吗?可笑你们大量偏颇的报道有着“对冲”都冲不掉的臭气,你们一己之邪恶骗了多少善良的人!如果你们不是为了钱的话,那么司马君说的一点不错,你们是冲着国家制度来的。

    2、无良律师“正义呼唤”的背后

    律师不向律师协会和检、法反映问题,却靠发博客文章参与他人的案件辩护,真是当今奇闻。国外律师未有鼓动媒体干预司法审判者,为什么?因为他们知道靠舆论审判是不可能保证司法公正的。假如舆论能审案,法院这东西早该被历史所淘汰了,笔就是法锤,记者(国外或许还能是游吟诗人)就是法官。看看南方北方几篇报道能骗倒这么多人就知道记者厉害了吧,还要法官何用!且不说中国商业记者的法律水平和道德操守能否高过法官,记者的采访能做到和司法程序一样严密吗?记者能依法把握一个人生与死的裁量权吗?再说民众发表看法、表达关心,是完全应当的,但像某些人所说的要搞“网络陪审团”,那就荒谬了。且不论我们大陆法系容不容这东西,陪审团人选资质如何保证?网络投票猫腻如何避免?有空天天在网上说话的几个“马甲”如何能代表全体人民?所以“网络陪审团”在古今中外、现在将来,都不会、也不应该有。想当年大明朝人皆曰可杀袁崇焕,结果自毁长城生灵涂炭;英伦三岛民皆言绥靖拥护张伯伦,结果纳粹横行伦敦蒙难。可见舆论的正确性是被少数人提供的片面事实所左右的,不完全靠得住。回到杨佳一案,其实所有律师都知道死罪难逃,却仍有人冲进去“免费辩护”,何也?名也!当今中国,能让ZF出多大洋相,就能让自己出多大名!律师有了“名”后,“利”还远吗?现在网上跳出来的都是些什么律师?看看刘晓原大律师的博客吧,上面排满了接受媒体采访的光辉记录(尚不知真假),但成功的知名案例一个没有,真不知他是律师还是记者。那些知名的大律师哪里去了?答案昭然若揭。

    3、一个真实而丑恶的杨佳

    综合所有报道,脑子冷静的话,不难还原出杨佳的本来面目,但也许与您期待的杨佳不同。

    杨佳是极端自私的人。28岁的年龄没个正经工作,不事赡养父母,却经常拿着母亲可怜的钱游山玩水;他懂些法律,但只懂他的权利部分,对法定的义务却嗤之以鼻;遇事必践行自己的利益神圣不可侵犯的宗旨,以自己的好恶判断为正义的标准,有着不达目的绝不罢休的优良家庭传统。去年10月5日的上海闸北,当时正值全国公安系统轰轰烈烈地开展打击盗抢自行车专项行动(有当时新闻为证),而闸北正是上海被盗黑自行车的销赃的集中地(南方报系为证明杨佳骑黑车的正当性也不慎报道过这个事实)。杨佳骑着一辆无牌自行车,见前方有警察盘查,心中慌忙,便骑上人行道想溜过去,结果因为形迹可疑被警察拦住了。本来警察盘查不过是例行公事,但本来就心虚(因为明知骑的是黑车,也许租车行还关照过风声很紧),又从来不知什么叫公民义务的杨佳选择了用强横来掩饰自己,仅仅把一张貌似租车凭证的东西在警察眼前晃动一下,就大声地和警察争吵起来(有录音为证)。在全世界人最多城市之一的上海,这一吵就是40分钟,观者云集,交通堵塞,安民变成了扰民。警察的面子挂不住了,要杨佳离开现场,到派出所去处理,杨佳当然不干,双方在推搡中进了派出所。在终于出示了那张本该早就出示的租车凭证后,杨佳迅速对自己的神圣权利做出了自我判决,“非法拘禁”、“殴打”(“推搡”这个动作离“殴打”实在是有点远了)这些法律词汇不断冒了出来。接着,这个北京人开始检察上海警察工作了,主动叫来了督察,结果督察听了以后没有支持他的判决。杨佳开始撒泼,拒绝离开派出所,警察无奈便不搭理他,在熬了数小时后,杨佳终于悻悻地离开了。从此,一起惊天血案的序幕拉开了。

    2008 年初,杨佳又去山西游玩,适逢雪灾,因不愿好好排队买火车票,态度又蛮横无比,被维持秩序的警察在“教育”中弄掉了一颗牙。经过对其最大权利的执着追索,他居然得到了3万元(这是颗什么牙啊!不过也许幸亏这3万元救了命)。这也许给了他心理价位上一个极大的提升,也造成了后来在上海索取不成后产生了更大的愤怒。

    杨佳是野蛮的偏执狂。杨佳12岁时父母离异,跟着母亲。母亲为了一件别人和她争风吃醋的事做了长达六年的上访“钉子户”,其中是非曲直虽与杨佳案无直接关系,但遗传、经历和环境等因素不可避免地扭曲了杨佳的人格,也养成了事事必须“讨个说法”的习惯。看过《秋菊打官司》的都知道,在中国要讨个自己满意的“说法”是多么不容易。人们往往会认为难在给“说法”的人这边(也的确有许多人的正当利益不公平地被漠视的情况发生),其实同样也难在要“说法”的人心理价位上,这一点在上海尤甚,许多事是其他地方无法想象的。别看许多上访“钉子户”在网上把自己说得很可怜,其实他们往往凭一套破房子就要一千万甚至一个亿!平时这些职业上访者不干活,就靠敲诈政府的钱养着,一不顺心就威胁要“进京上访”,要你这个地方领导好看。鉴于中国人要面子的古老传统,每到国家有重大活动或节日,这些“钉子户”就免费住上宾馆,好吃好喝好玩,比过节还开心。警察(不得不去的倒霉人啊)上门一劝,立刻杀猪般的高喊“警察欺负我了!”。唉~又扯远了!再说杨佳,日常生活中就成了专门“讨说法”的斗士。我看到过一段对杨佳北京邻居的采访电视录象,这对母子在街坊里素有威名(所以《南方周末》才会聪明地绕道去采访他的小学同学)。为了些许邻里纠纷,杨佳曾反复站到邻居门口破口大骂,也曾一脚踹歪了邻居的防盗门,还曾搞来垃圾堆在邻居门口。如此恶邻凶煞,任谁赶上了都头大如斗(后来在获悉杨佳杀人的“壮举”后,邻居民不由个个后背发凉,有了两世为人的感觉)。在被闸北警察抓过以后,杨佳忽然福至心灵地开了窍,要他们赔钱!在派出所里的时候,为了安抚杨佳,警察把自己的手机借给杨佳,让他和北京的母亲通了话(这个好心估计起了反作用)。后来为了息事宁人,警察去了北京,同意以补偿长途电话费的名义给他1500元,这就是南方报纸上现在说的警察赔钱数目的真正出处,但杨母却坚决要1万5千元(在山西一颗牙还值3万呐!),这又是南方报纸最早说的警察赔钱的数目,还坚决要求开除当事警察。警察认为自己无过错,对方要求太过分,就此谈崩了。警察回去后便再没了消息,杨佳的愤怒在等待中一天天滋长。以他的逻辑,怎么也不能理解大上海的警察居然敢不给他比山西还少的钱。这确是他有生以来遭遇的最大一次挫折,在愤怒中又加上了一点屈辱感。他不仅恨警察,连带也恨上了ZF,终于到了难以自控的地步。孤独者的想象是丰富的,狂怒中的杨佳甚至把自己想象成一个“勇者斗恶龙”的大侠,决定干一件大事。2008年6月26日,杨佳来到上海,开始了精心的准备;7月1日,选定了这个特殊的日子,杨佳没去当事的派出所,而走进了闸北公安分局,向着那些辛苦站了几十年街才回到二线机关的、毫无防备的老警察们举起了邪恶的刀。六条无辜的生命消失了,六个安宁的普通家庭破碎了,难以置信的妻子和儿女们猝然跌入了痛苦的黑渊,终身也爬不出来了……

    杨佳杀人,和当年马加爵同学走的本是同一条邪恶的路。但马加爵因为打扑克输掉就斩杀四名同学的离奇故事,不管小马哥是否被同学“辱”过,那些媒体却放过了;杨佳为了1万5千元欲求不满而残杀六个警察,那些媒体却再也不肯放过这么好的一个故事了。于是各色人等如苍蝇般飞来飞去,用钱收买、用计打听、搜谣刮秘,“知情人士”、“可靠人士”、“有消息说”、“据说”层出不穷,为的是把善良的人们哄进预先导演好的故事情节里去,好招徕更多的听众。邪编恶记们,请摸摸你们的良心,是什么让你们如此残忍?为政治立场乎?为银子乎?你们的人道哪里去了!

    4、关于警察的一些真相

    其一是盘查的合法性及是否“有罪推论”的争议。懂点法律的人都知道,盘查权全世界警察都有,近年因反恐的需要,英、美等国警察的盘查权更大,苏州大学那个周姓法学假“泰斗”举了一个二战结束时的案例说明英国警察盘查权很小,那不是老先生无知便是欺负大家不能去英国实地考察。而且国外警察盘查中是没人敢像杨佳那么牛X的。另外警察盘查必然是凭主观判断选定对象的,没有哪个坏人身上贴着标签,依据只能是“形迹可疑”。前文已述,杨佳当时的确是“形迹可疑”的。至于“有罪推论”,那是法庭定罪的原则,拜托那些认为警察不能“推论”(确切叫“侦查”)的书呆子来做几天不推论的警察试试!

    其二是杨佳是否被殴打甚至鸡鸡被打坏了。我只透露一个事实,以杨佳对法律那么“明白”和对私利那么在乎的人,事后他却不去“验伤”!要知道,如果没有验伤单,就会失去被殴打的证据和索赔的依据,光凭杨佳自己说(我想他为了索赔一定会这样说的)是没用的!假定那天真的被殴打,甚至连鸡鸡都打坏了,据郏啸寅版的谣言和《南方周末》的早期报道都说,他回去以后才感到鸡鸡疼痛,然后才去就诊。我敢断定《南方周末》的记者一定是个女人!因为只有女人没有切身体验才会说出这个缺少起码常识的笑话来。她还真不如郏啸寅,起码还敢作敢当。不过《南方周末》还曾别有用心地把另一条“传言”写进了新闻,说他杀警察的时候还把“诊断书”拿在手上,后来被警察撕了。还是那句话,《南方周末》敢叫传言者出来作证吗?好恶毒的笔啊!如果真有“诊断书”,杨佳完全可以存放、寄给一千个地方,更可以拍张照片贴到他那个已经有很多照片的“非常的妖”的博客上去,最好还是寄到《南方周末》去,那样他的“大侠”不是做得更风光吗?善良的人们啊,你们就是被这些邪恶者一步一步地赚入彀中,在被愤怒冲昏头脑以后失去了理性的判断,让这些不要脸的阴谋家得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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