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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彪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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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阻止一个人心底的眼泪—日记16则,纪念父亲
·生活是维权运动的源头活水
·虚构的故事
·体制的边界
·在错误的方向上越走越远
临沂计划生育调查手记
·蒙河边的抗争—临沂计划生育调查手记之一
·“我家亲戚被抓了22口”—临沂计划生育调查手记之二
·她的眼里没有泪水—临沂计划生育调查手记之三
·到办公室上课去!—临沂计划生育调查手记之四
·不扎也得扎!—临沂计划生育调查手记之五
·学习班—临沂计划生育调查手记之六
·向人性宣战—临沂计划生育调查手记之七
·“盯关跟主义”—临沂计划生育调查手记之八
·人性不曾屈服—临沂计划生育调查手记之九
·野蛮是如何炼成的?—临沂计划生育调查手记之十
·后记:
·有谁战胜过真相
·法治中国需要中国法律人的良知及责任—致世界法律大会中国代表的公开信
·从上书到公开信
·是谁在“严重威胁社会秩序”?—关于游行示威权利的行政复议申请书
·致陈光诚的一封信
·用微笑来面对那些制造恐惧的人——和高智晟在一起的一个下午
·2+2=4的自由
·推倒「新闻柏林围墙」——透视中国新闻自由的前景
·恢复收容遣送制度等于开历史倒车
·陈光诚案凸显中国法治的困局
·暗夜里的光明之舞
·中国维权运动往何处去?
·陈光诚是如何被定罪的?(补充版)
·Crusader in a legal wilderness
·China’s blind Justice
·China's Political Courts
·以公民的姿态挺身而出/闵家桥
·“最可贵的是她有健康的公民意识”——关于公民王淑荣的对话
·“阳光宪政”的护卫者/民主与法制杂志
·要让好人走到一起,才能合力纠错——奥美定事件亲历者访谈录/南方周末
·李卫平: 被迫走出书斋的维权者——著名维权律师滕彪访谈录
·太阳城:写在第三期“名家说法”被命令取消之后
·滕彪印象/法制日报
·Rule of Law requires our consciousness and responsibility
·临沂野蛮计生与陈光诚事件维权大事记(2006-11-7)
·耻为盛世添顺骨
·中国时报专访:盼与政府互动 和平维权
·滕彪博士:精神家园的守望者/刘爽
·司法改良和公民维权——学而思沙龙的网谈
·学术、政治与生活——2006年12月17日做客沧海论坛在线交流记录
·黎明前的见证
·看看我们的朋友——致受难中的高智晟和他的妻子和孩子
·临沂警匪暴行录
·临沂野蛮计生事件及陈光诚案维权大事记(五——七)
·中国当代宪政主义者的困境和选择/林泽波
·通过汉语改变中国
·茶人滕彪/萧瀚
·崔英杰案:“慎杀时代”的第一个考验
·死刑、司法与中国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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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独立,和谐中国——2007年“两会”之际的公民呼吁/许志永 滕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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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尽快将青岛市四方区政府违法拆迁行为纳入法制轨道的法律意见书
·青岛野蛮拆迁:袁薪玉被控放火和妨害公务案一审的当庭辩护意见
·维权书简·戴脚镣的舞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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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彪:可怕的“冤案递增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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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野蛮计生事件及陈光诚案维权大事记(八--九)
·一个案件的真相与两个案件的正义(附:“聂树斌案”到了最危急时刻!)
·滕彪、胡佳:奥运前的中国真相
·郑筱萸案扇了死刑复核程序一记耳光/滕彪 李方平
·“杀害自己孩子的民族没有未来!”
·关于李和平律师被绑架殴打致国务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的公开信(签名中)
·NO FIGHTS,NO RIGHTS——接受博闻社采访谈中国人权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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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电台铿锵集:扣着脚镣跳舞的中国律师
·那些陌生的人们在我们心底哭泣——推荐一个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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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x Attorneys Openly Defend Falun Gong in Chinese Cou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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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暴力的思考与记忆——致李和平
·专访滕彪律师:《律师法》2007修订与维权/RFA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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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年检制度无法律授权应立即废除/江天勇

   律师年检制度无法律授权应立即废除
   
   江天勇/沧海
   
   7月3日,记者采访了在6月30日通过律师年检注册的江天勇律师,此前由于美国国会人权代表团来访,江天勇律师一度被限制人身自由,电话也失去联系。

   
   对于最终通过律师年检注册一事,江天勇律师认为,根据多年来对北京市司法局做事方式的了解,从其出发点来说,他们希望能够限制所有维权律师不能做任何事情,但是未必能做得了,因为事情的影响力太大,其面临的压力也太大,他们会看形势的发展,如果能很轻易地达到目的就绝不会手软。这次一方面是因为律师和律所的积极交涉和努力,另一方面是因为发表的《为了法治与认同》对律师的行动进行了说明,让政府一部分人的认识有所转变,消除了一些误解、误读、误判。这说明北京司法局和以前相比做法上有所改变,任何一个机关或个人都有可能犯错误,犯了错误之后及时改正都应该欢迎。
   
   谈到其他维权律师未通过律师年检注册或被注销律师执业证的问题,江律师首先告诉记者北京的谢燕益律师刚刚于7月3日通过了律师年检注册,滕彪律师方面也在做进一步努力,如果中国政法大学出具滕彪可以做兼职律师这样一个证明(中国政法大学屈服于政府的压力,出具了不同意滕彪作兼职律师的证明),这样障碍就解除了,他认为中国政法大学应该以滕彪这样的人权律师为其荣耀,现在的做法有损于其声誉,应该尽快调整其做法。江律师表示应该继续保持对中国法律和法治的信心,因为其他的任何途径没有出路,暴力不解决中国的问题,只有发动民间和官方的所有力量推动法治的进步,以推动中国社会的进步。而且回头来看,中国在法治进程中确实取得了显著的进步,维权律师尽管身处险境之中,但还是能发出一些声音,其中也有一些博弈,博弈的结果有不少比较令人满意,所在采取现在的法治手段,还是有空间可为,各个地方虽然原因各不相同,但维权律师不应该丧失信心,而要不断争取。
   
   关于律师年检制度是否应该废除的问题,江律师毫不犹豫地说,如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话,律师年检制度应该立即废除,因为司法部是根据自己的一个部门规章《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也就是公安部第46号令来实施律师年检注册的,但无论是1996的颁布的《律师法》还是2008年6月1日实施的新《律师法》没有律师年检注册这个说法,这等于司法部自我授权,没有依法行政,一个部门可以就法律的实施细则做出规定,但前提是必须有法律授权。如果大家高度关注和不懈努力,这个问题的解决是有可操作性的,可以提请诉讼,也可以给相关立法部门提建议,对部门规章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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