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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总书记,向您举报黑社会

   作者/杨慕佳
   
   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石梁乡。
   
   刘衣志,男,现年四十多岁,大河村黄家组木工师傅。

   
   黄仕义,男,大河村黄家组农民,从师刘衣志学习木工。自幼丧父失母,由两位兄长拉扯长大。猝死于2006年10月22日,终年33岁。
   
   2006年9月,对于师徒二人,本来还算得上是个不错的时日,手头农活尚未忙完,同村刘家组的黄新贵就三番五次地邀请,上门去她家做一桩不小的木工活。安排妥当后,大约9月20日左右,师徒二人带齐工具便去了黄新贵家。
   
   黄新贵,女,现年五十多岁,大河村刘家组人,膝下有一子黄炎阳在石梁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工作。
   
   上门做木工活,在农村是件十分普通而且普遍的事情。对于刘衣志、黄仕义这对素有口碑、老实本分的木工师徒,实在不太可能生出什么事端来。可就在木工活进行到十几天之后的2006年10月2日下午,师徒二人突如其来地被石梁乡派出所所长陈其、副所长张永英带队强行扣押至石梁乡派出所,理由是,黄新贵、黄炎阳母子报案,家中木板被盗。
   
   接下来的事情没有悬念。老百姓们众所周知的一个事实是,我们的人民警察办案,尤其在针对无权无势的底层民众时,通常不屑于浪费太多时间去调查取证,也通常不需要顾忌那些如何“依法”的繁文缛节,它们只需要反复充分地施展那招百试不爽的葵花宝典,就可以经常性地快速、提前“破案”了。那就一个字——打,不服打得你服,不承认打得你承认。特别当你竟然敢义正辞严、据理力争时,下场便通常只有这一个。孙志刚如此,佘祥林如此,杨佳如此,大江南北皆如此!
   
   第二天中午,轮番上阵实施殴打折磨的所长陈其、副所长张永英、干警郑培凤终于“英勇的”筋疲力尽了,黄仕义也已经被“法办”在地动弹不得,可师徒二人至死不肯承认偷盗过木板。无计可施下,陈其、张永英这才想起,要带队将师徒二人押回家里搞搞调查取证。堂而皇之地将二人家搜了个大底朝天后,依然一无所获。其间乡干部黄具勇告诉人民警察,村里人都知道,报案人黄新贵一向有扯谎说大话的习惯,她并没有提供家里木板被盗的有效证据,而且在被盗事件的表述上,颇多自相矛盾之处,有点象信口开河。不知是否黄具勇的这番话起了作用,还是因为担心奄奄一息的师徒二人死在派出所,那天下午警察们离去时,开恩让师徒二人留在了自己家里。离开前,所长陈其威风凛凛地对师徒二人下了一道禁足圣令:10天内不得离开石梁乡半步,随时听候公安机关处理!
   
   从拘押,到审讯,到搜查,到禁足令,没有人见过任何一纸法律手续!
   
   那究竟是一场怎样残酷的殴打折磨啊!具体细节笔者不得而知,如下情节在当地家喻户晓:身强体壮、好端端的两个人,被派出所拘押不到一天一夜时间,出来时,师父刘衣志头部、手上、全身留下了多处伤痕,徒弟黄仕义更是遍体鳞伤,从此茶饭不进、卧床不起,18天后于2006年10月22日晚吐血身亡!
   
   出了人命,家属自然想到报案。
   
   案情迅速报到乡派出所、县公安局及各级政法部门。10月24日,石梁乡政府以民政救济名义下拨了人民币1200元将死者尸体强行火化掩埋。当日,县公安局、县检察院也来人对尸体进行了取样,说是要依法尸检。只是此后,尸检一事再无下文,直至2008年的今天,没人见到过那份尸检报告。
   
   黄仕义死后十余天,师傅刘衣志找到石梁乡派出所讨个说法,所长陈其公开说“没时间调查”、“没有结论的事情可太多了”、“打死大河村以里的人谁负责过”。
   
   于是,刘衣志与黄仕义家属便踏上了漫漫的控诉、上访路。将近二年来,多方奔走,四处申诉,踏破了县政法委、县检察院、县信访办的门槛,冤情材料递到了地方至中央各级有关部门。可是,申诉结果仍然没有太多悬念:至今为止没有得到任何一家政府部门的重视和明确答复,甚至至今尚且未能立案!所有的当事人,无人因此得到过半点惩罚,继续逍遥自在着,依旧升官发财着,反而是受害人及家属们落了个倾家荡产境地。
   
   不免让人想起“加强执政能力”这句口号来,人民政府果然十分强大,简直不可战胜!
   
   当然,也不是绝对没有答复,县公安局纪委明确答复曰:警察真有违法那也是他们内部的事情,与我们无关。
   
   据说,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也果断采取了有效措施:不再让此案的控诉者进门。
   
   还据说,尽管没人见过尸检报告,可在受害者家属穷追不舍下,有关部门用便条开具了一张“死亡鉴定通知书”,内容大致是:突发性疾病而死。
   
   果然黑社会,黑得不见天日!
   
   公元2008年7月11日文
   
   清心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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